>史十四人,<文武王>十一{二}年,加六人。<景德王>改为郞,<惠恭王>复称史,位自先沮知至大舍为之。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七

○兵部,令一人,<法兴王>三{四}年始置。<眞兴王>五年,加一人,<太宗王>六年,又加一人,位自大阿 至太大角干为之,又得兼宰相私臣。大监二人,<眞平王>四十五年初置,<太宗王>十五年,加一人,<景德王>改为侍郞,<惠恭王>复称大监,位自□ {级 }至阿食{阿 }为之。弟监二人,<眞平王>十一年置。<太宗王>五年,改为大舍。<景德王>改为郞中,<惠恭王>复称大舍,位自舍知王{至}奈麻为之。弩舍知一人,<文武王>十二年,始置。<景德王>改为司兵,<惠恭王>复称弩舍知,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史十二人,<文武王>十一年,加二人,十二年,加三人,位自先沮知至大舍为之。弩幢一人,<文武王>十一年置。<景德王>改为小司兵,<惠恭王>复故,位与史同。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八

○调府,<眞平王>六年置。<景德王>改为大府,<惠恭王>复故。令二人,<眞德王>五年置,位自衿荷至太大角干为之。卿二人,<文武王>十五年,加一人,位与兵部大监同。大舍二人,<眞德王>置。<景德王>改为主簿,<惠恭王>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舍知一人,<神文王>五年置。<景德王>改为司库,<惠恭王>复称舍知,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史八人,<孝昭王{孝照王}>四年,加二人,位与兵部史同。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零九

○京城周作典,<景德王>改为修城府,<惠恭王>复故。令五人,<圣德王>三十一年置,位自大阿 至大角干为之。卿六人,<圣德王>三十二年置,位与执事侍郞同。大舍六人,<景德王>改为主簿,<惠恭王>复称大舍,位自舍知至大奈麻为之。舍知一人,<景德王>改为司功,<惠恭王>复称舍知,位自舍知至大舍为之。史八人,位与调府史同。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零

○四天王寺成典,<景德王>改为监四天王寺府,<惠恭王>复故。衿荷臣一人,<景德王>改为监令,<惠恭王>复称衿荷臣,<哀庄王>又改为合{令},位自大阿 至角干为之。上堂一人,<景德王>改为卿,<惠恭王>复称上堂,<哀庄王>又改为卿,位自奈麻至阿 为之。赤位一人,<景德王>改为监,<惠恭王>复称赤位。靑位二人,<景德王>改为主簿,<惠恭王>复称靑位,<哀庄王>改为大舍,省一人,位自舍知至奈麻为之。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一

○奉圣寺成典,<景德王>改为修营奉圣寺(使)院,后复故{古}。衿荷臣一人,<景德王>改为检校使,<惠恭王>复称衿荷臣,<哀庄王>改为令。上堂一人,<景德王>改为副使,后复称上堂。赤位一人,<景德王>改为判官,后复称赤位。靑位一人,<景德王>改为录事,后复称靑位。史二人,<景德王>改为典,后复称史。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二

○感恩寺成典,<景德王>改为修营感恩寺使院,后复故{古}。衿荷臣一人,<景德王>改为检校使,<惠恭王>复称衿荷臣。<哀庄王>改为合{令},上堂一人,<景德王>改为副使,<惠恭王>复称上堂,<哀庄王>改为卿[一云省卿置赤位。],赤位一人,<景德王>改为判官,后复称赤位。靑位一人,<景德王>改为录事,后复称靑位。史二人,<景德王>改为典,后复称史。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三

○奉德寺成典,<景德王>十八年,改为修营奉德寺使院,后复故{古}。衿荷臣一人,<景德王>改为检校使,<惠恭王>复称衿荷臣,<哀庄王>又改为卿。

上堂一人,<景德王>改为副使,<惠恭王>复称上堂,<哀庄王>又改为卿。赤位一人,<景德王>改为判官,<惠恭王>复称赤位。靑位二人,<景德王>改为录事,<惠恭王>复称靑位。史六人,后省四人,<景德王>改为典,<惠恭王>复称史。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四

○奉思寺{奉恩寺}成典,衿荷臣一人,<惠恭王>始置,<哀庄王>改为令。副使一人,<惠恭王>始置,寻改为上堂,<哀庄王>又改为卿。大舍二人,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五

○灵庙寺成典,<景德王>十八年,改为修营灵庙寺使院,后复故{古}。上堂一人,<景德王>改为判官,后复称上堂。靑位一人,<景德王>改为录事,后又改为大舍。史二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六

○永兴寺成典,<神文王>四年始置,<景德王>十八年,改为监永兴寺馆。大奈麻一人,<景德王>改为监。史三人。

三八卷志七职官上一七

○仓部,昔者,仓部之事,兼于禀主,至<眞德王>五年,分置此司。令二人,位自大阿 至大角干为之。卿二人,<眞德王>五年置,<文武王>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