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格以下之条文;《食货志》中自至元二十三年颁行立社规条以后,凡属社之法令无不备载。又于盐、茶、酒醋、市船四课及和籴、斡脱钱、官钞法之通行画缗钞钱法,以及海运、振卹等项资料,无不辑补之。此皆由重视大典、典章而所得之收获者。至于采取《元秘史》、《亲征录》、《蒙古
源流》等书以补旧史之阙,既悉同于洪、屠二氏,而柯氏用力尤勤 。故近人论及柯书,一则曰柯氏承诸家之后,参考诸家之著述,修改《元史》,等于群雄割据迭兴之后,而成统一之功 ;再则曰,元史之有柯氏,正如集百川之归流,以成大海,集众土之积累,以成高峰 。然其中之可议者,亦有数端:旧史本纪,多采自元十三朝实录,柯书则取其繁冗者,改入各志,不易寻其首尾,则旧史仍不可废,一也。《艺文志》可徵一代文献,钱氏补辑甚备,故魏氏《新编》、曾氏《元书》皆采之,而柯书乃不之取,不得谓备,二也。屠氏手洪氏补作诸传,皆别采新材,矜慎订补,而柯氏则又悉以原文入录,不加别白,三也。元代教徒,于释老外,有回教、耶教,柯书仅有释老传,又于也里可温(即耶教)之纪事,仅略见于本纪,而于耶教名人之勃莱奴喀皮尼鲁卜里克孟德高奴维等,皆不著一字,亦为漏略,四也。至于霍渥儿特等氏所著之蒙古史料,虽伤繁富,可取正多,而柯氏多未之及,亦有待于后人之译补,是则柯氏之作,仍不得谓之竟其全功也。兹取屠、柯二氏之书,比而论之,屠书取材甚富,考辨至精,特以造端宏大,非一人之精力所能尽举,故虽卷近二百,父子世业,仍为草创未竟之作。柯书造端之宏大,亦不下于屠氏,惟多因前人成作,而加以襞积补苴,虽费组织之力,殊少草创之功,孟森所谓心不与全史浃,而以其翦截饾饤之文诏后人,不免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正以暗讥柯氏。以是知二氏之作,有一创一因、一难一易之分,而其孰为优劣,亦不待辨矣。以上所述,即前代改修《元史》之大略也 。
《明史》成于清代,忌讳太多,故有明知其为漏略,而终于不敢著笔者,《清史稿》更为未成之作,是皆有待订补改修。而改修清史,尤为当务之急。设局官修,久滋诟病,世有欧阳修、柯劭忞其人,必能奋笔一室,草定新史,以完成一代之典,吾将拭目以俟之矣。
其三则为分撰之史。昔在姬周之盛,王室有左史、右史,以司记言、记事之职,而诸侯亦各有国史,如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皆具史之一体,亦后世国别史之滥觞也。典午之世,分据北方者,前后凡十六国,故撰《晋书》者,或以为录,或以为载记,附于正史,亦具体而微矣。而崔鸿则别撰《十六国春秋》,萧方等则别撰《三十国春秋》,此又分撰霸史之先例也。唐宋以来属于分撰之史,则有下列诸书:
书 名 卷 数 撰著人 附 考
《西魏书》 二十四卷 清谢启崑撰 帝纪一,表三,考四,列传十二,载记一,凡二十一篇,《地域》、《百官》两考及《宇文泰传》,皆分上下卷,总为二十四卷。
右自《魏书》分撰
《南唐书》 三十卷 宋马令撰 《先主书》一卷,《嗣主书》三卷,《后主书》一卷,《女宪传》一卷,《宗室传》一卷,《义养传》一卷,《列传》四卷,《儒者传》二卷,《隐者传》一卷,《义死传》二卷,《廉隅传》、《苛政传》共一卷,《诛死传》一卷,《党与传》二卷。《归明传》二卷,《方术传》一卷,《诙谐传》一卷,《浮图传》、《妖贼传》共一卷,《叛臣传》一卷,《灭国传》二卷。《建国谱》、《世系谱》共一卷。
《南唐书》 十八卷 宋陆游撰 《文献通考 经籍考》作十五卷,王士祯《古夫于亭杂录》云,曾见宋椠十五卷本。
本纪三卷。列传十五卷。附元人戚光《音释》一卷。
《九国志》 十二卷 宋路振撰 一吴,二南唐,三吴越。四前蜀,五后蜀,六东汉,七南汉,八闽,九楚,十北楚,实为十国。东汉一作北汉,原书已佚,自《永乐大典》辑出。
《十国春秋》 一百十四卷 清吴任臣撰 《吴》十四卷,《南唐》二十卷,《前蜀》十三卷,《后蜀》十卷,《南汉》九卷,《楚》十卷。《吴越》十三卷;《闽》十卷,《荆南》四卷,《北汉》五卷,《十国纪元世系表》一卷,《地理志》二卷,《藩镇表》一卷。《百官表》一卷。宋刘恕《十国纪年》四十卷,见《宋史 艺文志》。
《南汉书》 十八卷 清梁廷枏撰 附《丛录》二卷,《考异》十八卷,《南汉文字略》四卷。
书名 卷数 撰著人 附 考
《南汉纪》 五卷 清吴蘭修撰 附《地理志》一卷,《金石志》一卷。
右自《五代史》分撰
《渤海国志》 四卷 唐晏撰 撰于民国八年,纪、志、表、传各为一卷。
《渤海国记》 三卷 黄维翰撰 凡三篇,十四章.
《渤海国志长编》 二十卷 金毓黻撰 《总略》二卷,纪二卷,表四卷,列传五卷,考四卷,《文徵》一卷,《丛考》一卷,《余录》一卷。
右自《唐书》分撰
《南宋书) 六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