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六艺论》并云,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可证。熊氏谓大史左史,内史右史,非也。其申《酒诰》大史内史掌记言记行,谓大史记行,内史记言,是已。郑注《玉藻》云:其书《春秋》、《尚书》具在,谓右史书动为《春秋》,左史书言为《尚书》也。荀悦《申鉴》云:古者天子诸侯有事,必告于庙,朝有二史,左史记言,右史书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与郑注合 (《礼书通故》三十四) 。
依此所论,则古之左史即《周礼》之内史,右史即《周礼》之大史。《玉藻》之左右字,以互讹而异,宜从《汉志》作左史记言,或言则左史书之;右史记事,或动则右史书之,其论辨至为明晰矣。熊氏所说,虽于大史何以为左史,内史何以为右史之故,未能质言。而内史记言、大史记事之旨,则由其说而证明,盖其所释,亦仅一间之未达耳。
至章学诚则不信记言、记事由史官分任之说。其论有云:
记曰,左史记言,右史记动,其职不见于《周官》,其书不传于后世,殆礼家之愆文欤。后儒不察,而以《尚书》分属记言,《春秋》分属记动,则失之甚也。夫《春秋》不能舍传而空存其目,则《左氏》所记之言,不啻千万矣。《尚书》典、谟之篇,记事而言亦具焉。训、诰之篇,记言而事亦见焉。古人事见于言,言以为事,未尝分事与言为二也(《文史通义 书教上》)。
章氏所论,诚当于理,然考之《周礼》,内史掌书王命,同于唐宋之知制诰,即左史记言之谓也。大史掌建邦之六典,同于魏晋六朝之著作郎,即右史记事之谓也。《尚书》之《酒诰》、《顾命》,即內史所撰之王命,《春秋》为事典,《周礼》为政典,《仪礼》为礼典,即大史所掌之六典,所记之言,不必限于《尚书》,而其体必近于《尚书》,所记之事,不必限于《春秋》,而其体必近于《春秋》。如黄氏所释左史即内史、右史即大史之说为不误,则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之说,亦渊源甚古之记载也。章氏虽未释左右二史当于《周礼》之何史,而于《周礼》之书则深信不疑,则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之说,亦不得谓为无据矣。然记言者未尝不载事,如内史所撰之王命,必以事为依据是也。记事者未尝不载言,如大史所掌之六典,其中亦言事兼载是也。不过一重在言,一重在事,非谓言中无事,事中无言,《汉志》举《尚书》、《春秋》为喻,亦举其大者言之耳。
古代史官表

氏名
时代
职名
出处
附考


仓颉

黄帝


《说文叙》、卫恒
《四体书势》


沮诵

黄帝


《风俗通》、卫恒
《四体书势》

大挠
同上

《世本》宋衷注

隶首
容成
史皇

同上



同上


孔甲
黄帝或
夏初


《史通 史官篇》
又注引《归云集》


伯夷

虞舜



《大戴礼》
又尧舜时之
历官有重、黎、羲、和四氏,且世其职,亦史官也


终古

夏桀
大史令

《吕览 先识》

迟任
商盘庚
大史
《书 盘庚》郑注


向挚

商纣

内史
《吕览 先识》。
《通典》、《通考》
俱作高势


尹逸

商末


《周书 克殷》、
《史通 史官》


辛甲

商末
周初

大史

《左》襄四、《晋
语》、《韩非 说
林》
《汉书 艺文志》谓:辛甲,纣臣,七十五谏而去,周封之


史佚

周武王

内史

《史记 晋世家》
疑与尹逸为一人,《晋语》作大史


史扃




《文选》注引
《六韬》


周任



大史
《左》隐六、
《论语 季氏》


‘‘。。r

大史
《周书 王会解》


戎夫



左史
《周书 史记
解》,汲冢古文亦

《汉书 人
表》作右史,
疑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