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孙星衍云:「『且』,御览作『臣』。」
〔三〕 则虞案:御览作「我欲厚葬之。」
〔四〕 则虞案:御览「曰」上有「对」字。
〔五〕 苏舆云:「治要作『敢问据之所以忠爱君者』。」
〔六〕 黄以周云:「『具』,元刻作『共』。」◎苏时学云「『共』,读如『供』。」◎则虞案:治要正作「供」。黄云「元刻作『共』」者非是,元本作「其」不作「共」。绵眇阁本、吴勉学本、子汇本作「具」。
〔七〕 苏舆云:「治要作『则据以其财供我』。」
〔八〕 王念孙云:「治要『是以』上有『吾』字,与下文『吾是以』对文。」
〔九〕 苏时学云:「『来必』当作『必来』,『存』谓问。」◎刘师培校补云:「治要『求』下有『之』字,是也。戴校以『求』为衍文,以『必存』并下『吾』字为句,以『必存吾』为恤问己身,非是。」◎则虞案:刘说是也。各本无作「来」者,苏氏所云,未知何据。
〔一十〕黄以周云:「元刻误衍『不』字。」◎苏舆云「治要有『妒』字。」◎则虞案:作「妒嫉」者是,长短经反经引正如此。
〔一一〕王念孙云:「治要作『为臣道君』。」◎黄以周云:「元刻『君』误『父』。」
〔一二〕苏舆云:「治要无『导』字。」◎则虞案:此二句本文及治要似皆有讹脱。下文云「为子之道」「为妻之道」,此「事君之道」乃「为臣之道」无疑,下句当作「导君有亲于父兄」。本文脱「君」字,治要「道君」二字误连上读,「亲」上又脱「有」字。
〔一三〕苏舆云:「治要『信』作『义』。」
〔一四〕则虞案:治要有「也」字。
〔一五〕王念孙云:「治要作『为子道父』。」
〔一六〕孙星衍云:「『锺』一本作『忠』。」◎则虞案:此句上夺「导父」二字,「钟爱其兄弟施行于诸父」,当作一句读。父之兄弟,即子之诸父也,「兄弟」上故用「其」字;「慈惠于众子」,亦指父而言,能钟爱其兄弟,慈惠于众子,即不专其父矣。凌本「锺」作「忠」,尤误。
〔一七〕苏舆云:「治要句上有『以』字。」
〔一八〕则虞案:治要有「也」字。
〔一九〕王念孙云:「治要无『之道』二字。」◎则虞案:指海本据删「之道」二字。
〔二十〕苏舆云:「治要无二『其』字。」
〔二一〕苏舆云:「治要『嫉』作『妒』,句下有『也』字。」
〔二二〕孙星衍云:「今本注云:『下阙。』御览有『晏子对曰「不可」,公遂止』,或在此下。」◎卢文弨云:「疑脱一『乎』字。」◎王念孙云:「此下各本脱去九十九字,据群书治要补。」
〔二三〕王念孙云:「太平御览礼仪部三十七作『晏子曰「不可」,公遂止』,乃取晏子原文而约举之,故与治要不同。」则虞案:吴勉学本、子汇本「以爱君」下注云「疑阙」,是也。凌本评曰:「即此住,尽是言不尽意,旧本以为疑阙,何也?」杨慎亦以为「有言不尽」,非是。



    景公欲以人礼葬走狗晏子谏第二十三
  景公走狗死,公令外共之棺,内给之祭〔一〕。晏子闻之,谏。公曰:「亦细物也〔二〕,特以与左右为笑耳。」晏子曰:「君过矣!夫厚藉敛不以反民〔三〕,弃货财而笑左右,傲细民之忧,而崇左右之笑〔四〕,则国亦无望已。且夫孤老冻馁,而死狗有祭,鳏寡不恤,死狗有棺,行辟若此,百姓闻之,必怨吾君,诸侯闻之,必轻吾国。怨聚于百姓,而权轻于诸侯,而乃以为细物,君其图之。」公曰:「善。」趣庖治狗,以会朝属。
〔一〕 则虞案:御览九百五、事类赋二十三引「令」作「命」,「共」作「供」,「祭」上无「之」字。
〔二〕 卢文弨云:「物,犹事也。」
〔三〕 陶鸿庆云:「『反』当为『分』字之误。第十九章云『又厚藉敛于百姓,而不以分馁民』,是其证。」
〔四〕 王念孙云:「案傲,轻也;崇,重也。言轻小民之忧,而重左右之笑也。问上篇曰:『景公外傲诸侯,内轻百姓,』管子灋灋篇曰:『斗士食于功,则卒轻患而傲敌,』韩子六反篇曰:『民慕其利,而傲其罪,故奸不止也,』吕氏春秋士容篇曰:『傲小物而志属于大,』是傲为轻也。般庚曰:『高后丕乃崇降罪疾,』是崇为重也。」



    景公养勇士三人无君之义晏子谏第二十四
  公孙接〔一〕、田开疆〔二〕古冶子〔三〕事景公,以勇力搏虎闻〔四〕。晏子过而趋〔五〕,三子者不起,晏子入见公曰:「臣闻明君之蓄勇力之士也〔六〕,上有君臣之义,下有长率之伦,内可以禁暴,外可以威敌,上利其功,下服其勇,故尊其位,重其禄。今君之蓄勇力之士也,上无君臣之义,下无长率之伦,内不以禁暴,外不可威敌〔七〕,此危国之器也,不若去之。」公曰:「三子者,搏之恐不得,刺之恐不中也〔八〕。」晏子曰:「此皆力攻勍敌之人也,无长幼之礼。」因请公使人少馈之二桃〔九〕,曰:「三子何不计功而食桃〔一十〕?」公孙接仰天而叹曰〔一一〕:「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