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系传曰:『谓织屦毕以椎叩之使平易也。』然则『捆心』云者,犹礼言『拊心』耳。」◎苏舆云:「王说是。」
〔一一〕孙星衍云:「『见』,御览作『白』。」
〔一二〕黄以周云:「『于』当作『于』,元刻本不误。」
〔一三〕王念孙云:「按『当如之何』本作『当〈片庸〉下』,上文『逢于何曰:「于何之母死,兆在路寝之台〈片庸〉下,愿请合骨」』,故晏子如其言以入告也。下文『逢于何遂葬其母路寝之〈片庸〉下』,即承此文言之,今本作『当如之何』,则与上下文全不相应。且不言兆在〈片庸〉下,而但请合葬,不知合葬于何所矣。治要正作『当〈片庸〉下』。」◎陶鸿庆云:「王氏云『当如之何』当依群书治要作『当牖下』,是也。今案:『何』字不当删,属下读之。晏子述逢于何之言,故曰『何愿请合骨』。今本因『牖下』二字阙坏,后人误以『何』为语词,遂臆改为『如之何』耳。」
〔一四〕则虞案:书钞、御览无「不悦」二字。
〔一五〕王念孙云:「按『古之及今』,本作『自古及今』,下文梁丘据亦曰:『自古及今(治要如是,今本『古』作『昔』),未尝闻求葬公宫者也。』今作『古之及今』,则文不成义,盖涉下文『古之人君』而误。治要及北堂书钞礼仪部十三、御览礼仪部三十四,并引作『自古及今』。」◎刘师培校补云:「元龟作『自古及今』。」◎于省吾云:「按王说误。既删『之』字,又增『自』字于『古』字之上,此不知如本作『自古及今』,后人不至改为『古之及今』。『之』犹『以』也,『古之及今』,言古以及今也。墨子兼爱下『自古之及今』,非命中作『自古以及今』,即其证也。」
〔一六〕苏舆云:「拾补『葬』上有『合』字,注云:『脱,从北堂书钞九十二补。』」◎则虞案:指海本已补「合」字。
〔一七〕苏舆云:「治要『其』上有『治』字。」◎刘师培校补云:「治要『君』上无『人』字,黄本亦缺,『宫室』作『室宫』。元龟『人君』下有『者』字。」◎则虞案:活字本、嘉靖本、吴怀保本、吴勉学本、子汇本皆作「室宫」。
〔一八〕孙星衍云:「『侵』,御览作『夺』。」◎王念孙云:「按『生民』本作『生人』。『民』与『人』虽同义,然与『死人』对文,则当言『生人』,不当言『生民』也。治要、御览并作『生人』。下文『夺人之居,残人之墓』,亦以两『人』字对文。」◎则虞案:书钞九十二、元龟亦作「人」。
〔一九〕苏舆云:「治要句上有『其』字。」◎则虞案:元龟同。指海本据补「其」字。
〔二十〕卢文弨云:「『诸』字衍,北堂书钞无。」◎则虞案:治要、书钞、元龟无「也」字,御览「也」作「乎」,无「诸」字。然有「诸」字语气自足,齐人语缓,非衍文也。指海本据删,非是。
〔二一〕苏舆云:「治要『安』作『驩』。」◎则虞案:元龟亦作为「驩」。
〔二二〕苏舆云:「治要『易』作『析』。」
〔二三〕苏舆云:「治要作『生死』。」
〔二四〕苏舆云:「治要『人君』作『仁人』。」
〔二五〕于鬯云:「句下当有『也』字,上文可例。」◎苏舆亦云:「当有『也』字。」◎则虞案:治要正有「也」字。
〔二六〕苏舆云:「治要无『得』字,下同。」◎则虞案:御览亦无「得」字,书钞有。以下句例之,有者是。
〔二七〕苏舆云:「命,名也。」◎则虞案:书钞「蓄」作「畜」。
〔二八〕则虞案:书钞无「君」字。元刻本、活字本、杨本、凌本皆作「详之」,误。吴勉学本作「许之」。
〔二九〕苏舆云:「治要『昔』作『古』。」
〔三十〕则虞案:元刻本、活字本、吴本皆夺「无」字,绵眇阁本、吴勉学本、杨本、凌本有。
〔三一〕苏舆云:「治要有『也』字,下作『且诗曰』。」
〔三二〕孙星衍云:「王风大车之诗。」
〔三三〕卢文弨云:「北堂书钞『母』下有『于』字,『之』下有『台』字。」◎苏舆云:「治要亦有『台』字,『牖』作『〈片庸〉』。无『其母』二字。拾补『牖』作『〈片庸〉』,注云:『「牖」讹。』◎则虞案:指海本补「台」字。
〔三四〕孙星衍云「玉篇:『縢,绳也,约也,达曾切。』」
〔三五〕孙星衍云:「说文:『茈,草也。』礼记玉藻『缟冠元武』,郑氏注:『武,冠卷也。』」◎卢文弨云:「『茈』、『紫』同。」◎洪颐烜云:「玉藻『缟冠素纰』,郑注:『纰,既祥之冠也。』『茈』当作『芘』,与『纰』字通用。」◎苏舆云:「洪说是。治要作『布衣玄冠』,无『縢履』及『茈武』四字。」
〔三六〕孙星衍云:「『躄』当为『{辟止}』。」
〔三七〕苏舆云:「治要有『之』字。」◎则虞案:元龟同。



    景公嬖妾死守之三日不敛晏子谏第二十一〔一〕
  景公之嬖妾婴子死〔二〕,公守之,三日不食,肤着于席不去。〔三〕左右以复,而君无听焉。晏子入,复曰:「有术客与医俱言曰〔四〕:『闻婴子病死〔五〕,愿请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