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举也,得不惊异而赞叹之乎!但愧末学浅陋,不能如文公之制,为歌咏以传公之美政。犹幸从父老后,得泛画舫于湖中,载樽酒于堤上,咏太平之乐,载笔以纪公功,乌容以不文辞也?公元老,壮犹如周方叔,为朝廷所倚毗,政之泽闽者,次第厘举。而予特详其浚湖一事,俾来者有考,且永民思。”潘思榘《福州重浚西湖碑记》:“出迎仙门三里,直福州之西北隅,有渠若鉴而清,泓然深绿以流者,晋太康间,郡守严高所凿西湖也。初,高既拓新城于越三山之阳,辟地为二湖,所以承傅城诸山之水,吐吞海潮汐,酾以溉田,兼收鱼虾貍互之饶,其利甚溥。在东北者为东湖,在西北者曰西湖也。唐贞观十一年,观察使王翃复凿南湖于郡之西南,实引西湖水以达于东南。盖其时四郊之田,无不被三湖之利者。前人之功伟矣!宋庆历初,奸民蚕食,其中东湖湮,而西湖亦微塞,农以为病。于是吏始议浚复。盖一浚于嘉祐,再浚于熙宁,至淳熙中,赵忠定公奏请大浚,湖利稍复。由宋历元,浸而不图,东南二湖俱废,而福人所恃,以备旱涝者,惟西湖矣。明万历十六年,知府江铎重浚,始穿北门右偏,引湖水入城,今北水门是也。迨后,提举佥事熊尚文、按察使陈邦瞻相继清理,副使李思诚出私钱建闸,今西北二闸是也。洎入圣朝,先后使于此而治之者,康熙癸亥则姚公启圣,金公鋐,癸未则金公世荣,梅公鋗也。盖百年以来,湖旋治旋湮。而自癸未迄今,又四十有七岁矣。高之初凿,其周二十余里。忠定浚时,已隘什之七八。万历重浚,隘焉。癸亥,癸未之间,两浚犹隘也。今则重加隘焉矣。则以历世久远,盗湖之奸不止,而畚锸之役匪易也。乾隆戊辰春,余自皖移闽。初至,天久不雨,西湖之浅可涉也。夫泉流浸灌,所以育嘉谷,水利者,农田之本。福三面负山,而前临江,其地势西北高而东南下,为渠以承之,则西北诸山之水索有钟,而溢有泄,不徒利高卬之田也。今东南二湖既塞难理,而西湖又不亟为浚复,民何赖焉。会制府喀公将有事于兹,因与藩伯永君集议,而命郡守王君董其役,农隙水涸,工遂以兴。始于十一月二十日,逾十二月晦而竣,縻白金二千二百有奇,益新为堤一千三百六十二丈五寸,以步法计之,湖仅七里余矣。其疏瀹余工,则培城隍,布片羊木弋[HT6SS],树杨榆,修环堤之梁,曰长河、梅柳、湖津、后贤、雄兵者,五水所由注湖之道也。完西北之闸,北仍故,而西之水则增焉,所以节其下,趋于江也。葺湖心之开化寺及旁褒忠祠,毋废后观也。其用则取于赎锾并入官之田直,其力则鸠于佣作,不以烦民,其理侵占私鬻之田,储谷为岁缮费,并廪寺僧。凡此皆王君之劳,而佐以成之速者,则权通判徐君也。夫是湖既字曰西,又有长堤湖心寺之胜,宋时若蔡君谟诸贤皆尝觞咏于此,盖仿佛六桥、孤山寺矣。然杭之西湖,白苏二公后,踵治者众,故邺侯之美益彰。是湖自忠定以来,或忽而不治,或治而不力,迄今湖蚀且日甚矣。非吏于此者,踵而治之,再阅百年,不几与东南二湖胥为陆乎!此余之所深愧也。则夫绍前人之功,而惠此一方之农,俾严与邺侯抗迹于无穷,凡为使者职也,余何能无望于后乎?喀公尔吉善、永君宁俱满州人,王君淳,三韩人,权通判徐君熊占、余同郡人。其在工之令、正、牙、校姓氏,及理出占鬻之亩数租谷,与夫材木之利,别镵于碑阴。”
  东 湖
  在县东北。《闽书》:“周二十余里。”《闽中记》:“二十三里。”晋太守严高筑城时,与西湖同凿,以备旱涝。《闽都记》:“东北诸山溪水,纳于东湖。宋庆历中,渐塞。至淳熙间,则渐为民田。浮仓山昔在水中央,今周遭皆田。东北诸乡,至今犹有湖塍之号。浮仓之西,有亭呼湖前亭。”旧属怀安,今并侯官。
  按《闽都记》谓:“淳熙间,渐为民田,是犹有湖也。今则勺水无存矣。东北一带稍旱,则田皆龟坼。考《三山志》:嘉祐二年,蔡襄从乐游桥下,开氵[KG-*3]公城外河至汤门琴亭、湖心二桥,至北岭下,又自去思桥北出河尾船场门,入塍北、小浦、中浦三桥,石泉、安国寺以北。是当时湖虽渐湮,有渠引水,故旱涝可以无虞。今纵不能尽复全湖,急取蔡忠惠所凿,近湖渠而浚深之,亦灌溉之资也。”
  南 湖
  在县西南。《闽都记》:“唐贞元十一年,观察使王翃辟城西南五里二百四十步,接西湖之水,灌于东南。今柳桥是也。”
  按:湖之淤塞,不知何时。今唐公祠前石桥及熊兵、泥门二桥,犹偃平陆中,皆湖渠遗迹。
  美宅里今二都
  白灶浦二百二十四丈五尺,阔二丈五尺,深五尺。
  报恩院前浦九百八十丈,阔二丈五尺。
  林野庄前浦一百八十三丈九尺,阔一丈,深五尺。
  高宅前浦一百八十三丈九尺,阔、深同上。
  大王小浦一百五十七丈八尺。
  林周园下浦四十八丈。
  末山浦六十丈。
  新桥浦一百丈。
  赵宅前浦一百四十八丈八尺。
  曾家桥二百八十丈。
  石山浦一百二十丈。
  白灶小浦一百二十丈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