榇,愿与俱焚,忽风返火灭,其屋独存。戊子六月六日,大师压境,县民奔窜,仲玉守柩怀刃以待。明日兵入,姑指前令于可举旌匾示之,兵义焉,为白将领,悬令表识于门,他兵遂不敢入。一日病笃,语姑曰:“死后衾殓,毋经男子手。箧中所积纺绩金,愿为营圹,与夫合葬。”遂卒。
  苏六娘,年十六许配黄舜举。举夭,苏闻讣,泣奔其丧,父母逼之归,遂自缢。有司旌其闾曰“处女永贞”。
  林金小,壶江林熹女,年十二,归连江郑辉,生一子。嘉靖四十二年,倭入壶江,金小适归宁,与妹玉小扶母登舟避之,贼突上其舟,金小恐污,亟以子予母,偕玉小投江死。
  国 朝以下贞烈
  孙淑英,林翼昭妻。夫卒,与姑周氏同孀守。戊子兵变,孙惧为贼污,赴水死。
  林氏,陈用建妻。顺治戊子寇乱,同姒卓氏赴井,寻救出。见夫伤刃,挺身翼之,寇怒击其首。丙申,又被寇获,欲犯之,不从,子有琠出救,同遇害。
  林云姐,许聘吴氏。顺治丙申,被寇获,行数武得一井,绐寇曰:“盖缓予行?”憩于井侧,遂跃入,年十四。
  赵琚姐,孙次琇妻。顺治丙申,寇入,抱周岁儿避农舍。寇搜及,恐不免,以儿嘱其婢,奔死于井。
  黄连姐,晋江蔡锡蕃妻。从夫寓连江,被寇获,同夫姊引姐投厕死。
  吴玉姐,诸生黄元吉妻。山寇猝至,被掠,夺刃力斗,仆地受刃死。
  陈慈姐,诸生陈益翰女。丙申,寇陷城,被掳,忿詈不从,寇力挽之,挺身见杀,年十五。
  陈宜姐,陈元晖女。年十七被寇获,欲污之不从,露刃加之,终不屈,被害。
  游端容,诸生吴捷妻。山寇将至,趣夫出避,自死后亭池中。
  赵锦姐,陈达如妻。寇至,勉女寿姐善事父,女曰:“母死,儿岂可受辱?”泣拜其父,同赴江死。
  陈敬姐,诸生吴际翔继母。寇至,与妇游端宜、孙妇邱贞姐、孙女顺姐同时自缢。
  董 氏,诸生刘鼎烈妻。寇入,引刃自刎,鼎烈亦刎。同里孙贤妻陈氏,吴孔钅宏妻李氏,林昂女四姐,俱一时投井而死。
  兰居姐,章时葆妻。寇警,同女训官死泮池中,女年十三岁。
  陈氏,章日孟妻。山寇入城,与夫妹启姐约同死,遂杀其幼女,自刎。启姐年未笄,亦自刎。
  林进姐,诸生蓝梦麟继室,遇寇与媳林氏同刎死。
  陈玉姐,周国学妻。与侄女静姐同纺织,寇入,玉姐赴水死,静姐从之。
  张宁姐,吴一恺妻。山寇至,先赴井死。同里有一时俱投井死者:吴兆鲲妻林氏,林琛妻张氏,刘璧妻陈氏,郑讯妻孙氏,陈九重妻蔡氏,陈子祯妻游氏,游子骐妻陈氏,陈聘妻孙氏,梅火奎春、烘春妻徐氏、林氏,陈士策妻卓氏,王英聚妻郑氏,黄守礼妾梅氏。
  吴粹茂,诸生陈云金妻。顺治丁亥,避兵荒室中,闻四邻淫掠声,谓诸姒曰:“不决,辱将及。”遂赴井死。同时赴井者六人:陈琚姐,云金妹,许字诸生林肇乾子,死时年十四。诸生吴骏声妻,节妇陈氏,国子监生陈宏谟妻孙氏、妾许氏。
  林氏,陈承高妻。寇至,闻夫被获死,从楼上跃入邻家池而亡。同里杨承铎妻林氏死于河,孙毅妻张氏死于池。某氏,夫为竹工,寇至,以大箕自覆刎死。
  林氏,杨承宣妻。寇拷其夫,林出救,欲犯之,不从,被刃死。子兆熊,抱母尸恸哭,触阶而死。
  陈凝淑,生有姿容,适集政上里林挺梅子。夫牧竖耳,未一岁死,贫无以殡,哭尸旁三日夜,殓毕,投缳死。
  孙引小,孙可任女,年十七归林增庆。才两月,庆以业渔溺死,孙矢志自裁。丧终,尽哀致祭,入夜严妆,以大带系椽死。事闻,邑令徐甲第造其家祭焉。
  何长妹,何怀正女,归李大姝。顺治庚戌,大姝为寇所杀,何闻,遂自经死。
  王颖姐,邱卞玉妻。年二十九丧夫,未有子,因决计死。家素饶,奁具甚盛,悉以付小叔宸玉,以他日嗣续之事托焉,遂绝粒不食,其母力止之,不得已,谬为食饮如常,母因不疑,乃乘间缢死。
  吴梅姐,嫁东湖郑亨泌。甫一岁,亨泌病卒,执丧历旬日,阖户投缳以死。时人有诗吊之云:“尺绳名义留千古,两柩幽魂对六时。门外一泓湖水碧,春来曾照旧蛾眉。”
  吴玉小,生而性严肃,诸姑姊妹群集喁喁谐笑,独毅然自持。长适余玘,家贫,吴安焉曰:“吾生而贫者,贫非所病也。”未几,玘病,及剧,吴涕泣誓殉,玘慰之曰:“若自为我家妇,食贫良苦,或者天其怜之,俾终有甘乎?”吴泣曰:“君死,妾安能得甘?吾死决矣。”玘逝,吴遂以镰锯喉,血喷涌溅地,众抱夺之,不得死。遂乃剪发绝粒,示不可生,独冀其父来一诀。父知之,故不往,将少平其气,庶几其不死。逾三月始往视,吴闻父至,欣然易服出,曰:“儿不孝,不得终侍老父,将从余郎地下矣。”是夜,即所剪发绞为绳,闭户自经而绝,时年二十有四云。
  王敬姐,迁居郡之南台,归诸生傅岩。逾半载,岩以笃学成疾卒,王悉举箧笥中藏,授翁为治丧计,曰:“必如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