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员四人。

  马文斌字震亚,济宁人,八年八月任区员,十一月改称第五分驻所署员。文斌强果有器识,承颓敝之余,才猷甚著。

  徐起江西人,九年二月任。

  安炜本县人,十年十一月任。

  乔振清本县人,十二年十一月代理。

  吴联芳本县人,十四年任,十六年七月再任。

  王雄灿沈阳人,十六年六月任,年少气锐,勇于振作。

  右淮阴警察局第五分驻所署员六人。

  王立忠吴桥人,十六年八月任王营支局局长。

  金孝森江宁人,十七年二月任,改为直辖第一支局。

  右淮阴县公安局第二分局王营支局局长一人,直辖第一支局局长一人。

  徐祯福江都人,十八年一月任第一派出所巡官。

  陶其元本县人,十八年一月任。

  刘超然河南人,十八年四月任。

  右淮阴县公安局第二分局第一派出所巡官三人。

  陶其元十八年八月任第一分驻所巡官。

  邓汉臣盐城人,十八年十一月任,二十一月改称直辖第六分驻所,二月卸任。

  右淮阴县公安局第三分局第一分驻所巡官二人。

  贺弼宁乡人,二十年二月任直辖第六分驻所巡官。

  王怀义东台人,二十年三月任。

  张瑞宝江都人,二十年四月任。

  束德滋东台人,二十年六月任。

  杨寿延安徽人,二十年十月一日任。

  刘树堂河间人,二十年十月十六日任。

  陈鸿年宿迁人,二十一年一月任。

  万良宜兴人,二十一年七月任。

  李幼琴本县人,二十二年一月代理。

  右淮阴县公安局直辖第六分驻所巡官九人。

  张受之镇江人,二十二年八月一日任第六分驻所巡官,十一日局令改编为第一分驻所。

  右淮阴县公安局直辖第一分驻所巡官一人。

  筹防自卫,始于清末。光绪八年,知县丁仁泽谕镇人为冬防自保,每岁就近召募,十月而集,清明遣归,岁率二三十人以为常,是为自卫之嚆矢。入民国后,则有民团、保卫团。初,首义军起,和局久不决,人情皇扰。九月十五夜,江北陆军十三协军乱,耕市骚然,奸民不逞,鸠十百为群。溃兵至,率先焚掠,于是王营自庚申以后,重被兵祸。民国元年一月,县城民团局成,移下各乡镇,设第十分局于王营,第十一分局于小营,巡哨践更,以时简练,分段领之,而统于局长,局长又统于总局。第十分局,镇人张旭初、王炳麟领之。为段三:北段穆鸿恩、周凤岭;东段何淇泉、韩锡恩、杨葆身;西段方硕甫、赵钧。第十一分局,镇人赵鸣瑔领之。不分段。大抵富出储胥,贫编卒伍。又缘输力之异而上下其劳给,如是而已。大局既定,尝改设商团,以旧汛程瑞嗣董弹压,江北护军使、淮扬道尹皆加委焉。未几亦废,其在小营,则襟河当冲,置防为必不可阙。属当革命以前,主军者以姑息为治,淮泗边鄙,群盗如毛,值夏秋之交,倚丛禾为步障,去来游窜,人不易知。富者望影意骇,奔城寨而匿。于是绳甕小家,亦遭诛扰,居人愁怖,相聚而谋守御。是以小营每当秋穗待熟,北风戒寒,必师保甲遗意,设局支更,为联庄会以自保也。

  与民团相类近者,又有保卫团。民国三年五月,政府初颁条例,行县仿办。明年春,王营、小营遵令成立,王营为保卫第三团,团总杜廷模。保董方硕甫、王炳麟、杨葆身。十五年春,廷模卒,以孙鹤丞继。小营为保卫第五团,团总赵鸣瑔。保董沈寿图、张振之。皆募市人为团丁,筹款既艰,故械器不能精整,仅助催科、充役使而已。或军旅过境,诛求百端,则供亿为烦,乙丑联奉之役尤甚。乙丑《兵灾报告书》曰:师旅在境,一切人夫供应皆责之分驻所,更由分驻所请保卫团采办,所要索者皆数倍所需,稍有迟延,诃责立至。其寇掠财货也,欲载宝他适,而苦无车,吴署员联芳,不得已冒雨求车于数里之外,杜团总廷模亦以责供马料之故,身受数鞭。十六年夏,革命军定江淮,继又画江而守。联军主招抚,豪猾满街,营镇始有匪患。愚丁丑《尊疑室札记》云:夏历七月二十三日,河北土匪纷起,大掠于棉花庄,清江众不满千壹,以招抚为政策,王营人大震,赴县请兵,袁警厅长谓此事由江旅长主持,当促其速编毋自扰。阅数日,江旅长正式驻镇,与匪接洽,二十六夜,受抚者渡河驻桑树园,约营许,拒继至者,且踵趾相接,于是王营之民避居清江若西坝,全镇为空。而自此辈南来后,河南始亦有匪患,西街许衣庄主人竟为匪劫去,警备队知之不敢问也。其秋,淮阴再隶党治,而北匪时至,营人旰食。丁卯《札记》云:徐州陷落,军队悉数北开,营镇亦撤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