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耗银七十三两一钱七分零九毫。查厅中额支养廉银五百两,内坐派台邑解给银四百一十六两七钱二分七厘、彰邑解给银一十二两零九分六厘,尚不敷银七十一两一钱七分零九毫,系以耗银全数凑足。

  一、绩报升船、网、沪、缯等项未入额每年征银一十七两二钱二分,又耗银二两零六分六厘,先经前厅详报奉准拨充关圣、天后祭祀之资;每年不敷经费,由厅捐办。迨关圣三祭奉准在地丁项下开销,海外牲醴昂贵,仍与天后三祭一律动销,不入报升征额之内。

  一、弭盗小船八十八只,每只征银四钱二分。又小沪半口,征银钱一分;小缯二口,每口征银八钱四分。又小缯二口,每日征银一两六钱八分。又小薄网一口,征银八钱四分。合共征银四十三两零五分,随征耗银五两一钱六分六厘,统共正、耗银四十八两二钱一分六厘,起自何年?有无报案?卷帙不全。海洋平靖时,前厅因讲生、库丁、仵作、斗级无项开销,从中拨给;以及缉匪赏耗并抚恤失水难民费用,历年有缺无盈,不在报征之内。

  一、流交小船二十二只,每只征银四钱二分,共征银九两二钱四分,随征耗银一两一钱零八厘八毫,共正、耗银一十两零三钱四分八厘八毫,前厅报充春秋厉坛两祭经费开销,不入报销之内。

  当税

  「纪略」内载文荣号当铺一间,嗣于何年月歇业,无案可稽。

  户役纪

  户口(载「纪略」)

  丁役(载「纪略」,今新增各丁口,道光八年编查保甲烟户册,核实开载)

  东西澳并妈宫市共一千三百九十七户,男妇大小共八千八百四十四丁口。

  嵵里澳共八百八十八户,男妇大小共六千二百八十丁口。

  奎璧澳共九百零四户,男妇大小共六千八百五十六丁口。

  林投澳共一千零五十户,男妇大小共六千七百一十四丁口。

  鼎湾澳共五百九十四户,男妇大小共四千五百一十六丁口。

  瓦硐澳共五百八十四户,男妇大小共四千一百八十四丁口。

  镇海澳共三百五十二户,男妇大小共二千六百二十二丁口。

  吉贝澳共一百八十七户,男妇大小共一千四百一十四丁口。

  赤嵌澳共三百三十一户,男妇大小共一千九百三十七丁口。

  通梁澳共一百八十二户,男妇大小共一千零八十丁口。

  西屿澳共一千零四十八户,男妇大小共六千四百九十四丁口。

  网埯澳共一千零二十八户,男妇大小共六千零七丁口。

  水埯澳共四百二十九户,男妇大小共二千二百八十丁口。

  以上十三澳共八千九百七十四户,男妇大小共五万九千一百二十八丁口。每年编查时,用费官为捐备,散给门牌,填换循环册籍,均照宪定章程办理,于年底造册,由府汇报。

  仓储纪

  总论(载「纪略」)

  常平仓(澎名文仓,载「纪略」)

  现在澎湖常平仓(即文仓)内额存平粜谷一千五百石、正供谷二千石,与「纪略」相符。此外,添贮二条。

  一、官捐谷二百二十六石,系每年官捐谷三石,历任交代相承,至道光十一年底止,应有此数。其始何年何任?无案可稽。

  一、溢捐谷五十七石,系从前官捐之款未经报部,归入溢捐项下。起自何年?亦因风灾,卷案霉烂,无可溯查。历任相承流接。

  社仓(载「纪略」)

  查修「纪略」后,澎湖仍无民捐社谷。惟「纪略」内载尚存官捐谷三十六石,奉文改作溢捐谷石。兹常平仓内有溢捐谷五十七石,是较修「纪略」时又溢捐二十一石矣。不知始于何年?无案可稽。

  武仓(载「纪略」)

  查修「纪略」时,武仓只存按月拨运兵谷,此外并无积贮。兹武仓额谷,内有添存五(?)条。

  一、台、嘉预贮兵谷一千八百八十石,查系台邑拨运谷九百石、嘉邑拨运谷九百八十,石共预贮谷一千八百八十石;系何时拨运到澎?无案可稽,历任流接。

  一、裁汰兵谷二千零九十八石七斗六升。查澎协两营额兵二千名,自乾隆四十七年起奉文裁兵一百四十二名,台、嘉二县仍照二千名兵额配谷来澎,厅仓按年将谷截存;至五十二年起,始照一千八百五十八名拨运。除划扣抵运外,尚存前额,以补隔海预贮未运足额之数,未经划扣,历任相承流交。

  一、军糈谷八百四十四石八斗九升七合六勺,查系乾隆五十二、三等年林逆滋扰台湾,澎湖应需兵谷,台、嘉二县不能拨运,请拨内地军需米来澎济给兵食。至五十四年秋间起,台邑依旧拨运截存未动军糈米一千九百七石九斗二合五勺,折谷三千八百六十五石八斗五合;台邑于五十六年划扣抵运是年谷二千九百七十石九斗七升四勺外,尚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