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二等开。弱半,一丈五尺;强半,一丈二尺,深五尺五寸。
    宝月院前洋中湖塘 一百五丈,二等开:半分,一丈二尺;十分,九尺。深五尺。
    统军塘浦 一百五十丈,三等开:一分,二丈;一分,二丈五尺;一分,一丈二尺。深五尺。
    中间接曲 五十五丈,二等开:二分,一丈;二分半,一丈四尺。深五尺二寸。
    圳乾浦 百三十丈,三等开:五分,二丈五尺;五分,二丈四尺;三分,一丈一尺。深六尺。
    塘尾浦 百二十丈,三等开:五分,二丈一尺;四分,一丈五尺;三分,二丈五尺。深五尺。
    湖塘浦五段开 一桥外瑞圣里,十丈开,阔十七丈;一桥内,七丈,阔如之。二段共四十丈,阔九尺;一段十六丈,阔二丈五尺。
    林娘塘 四十五丈,阔六尺。
    西塘 二十丈,阔八尺。
    宝月油车浦道头及小浦七条 一、长五丈;一、四丈;一、五丈三尺;二、二丈;一、一丈;一、三丈。
    林太博车头 二十一丈。
    牛路口车头并圳五条 十六丈。浦西圳四十丈;浦东圳二十五丈五尺;小圳十四丈;大圳三十丈。【(底本作“浦西□四十丈浦东圳二十五丈五尺十四丈丈圳三十丈”,当有讹错,库本作“浦西四十丈浦东圳二十五丈五尺十四丈大圳三十丈”,据崇抄补改。)】
    大浦畔 二十五丈,阔四尺。
    华严墙角圳 二十三丈。阔四尺。
    统军塘地大圳【(底本作“统军塘地□□”,缺二字,崇抄作“统军塘地圳”,据库本补“大圳”二字。)】 十六丈。阔四尺。
    岳边洋中圳 三丈。阔五尺。
    岳边大圳【(底本自“岳边大圳”以下错简二页,据崇抄、库本正。)】 十五丈。阔五尺。
    岳边圳 三十一丈。阔五尺。
    塘尾金家车头 九尺。阔四尺。
    古山圳 三十五丈。阔八尺。
    王家车头 八丈。阔五尺。
    东浦尾吴胜官车头 三十五丈。阔五尺。
    郑家车头 二十丈,阔五尺。
   瑞圣里 二十八条:
    南塘浦 一百五丈,二等开:七分一丈;三分半,七尺。深五尺五寸。
    塘浦 二百三十丈,二等开:十六分半,一丈;六分半,九尺。深四尺五寸。(库本无塘浦条及注文。)
    潘洋浦 九百五十丈,六等开:四分半,二丈八尺;六分半,二丈。十七分半,一丈八尺;十六分,一丈六尺;二十一分,一丈五尺;二十九分半,一丈四尺。深七尺。
    前洋浦北面 二百五十丈,五等开:四分,一丈五尺;四分半,三丈;三分半,二丈三尺;一分,一丈八尺;三分半,一丈五尺。深六尺。
    小桥浦 七十丈,二等开:三分,二丈;四分,五尺。深四尺五寸。
    前洋浦北薛陈车头 三丈五尺,阔一丈。
    前洋车头 四十丈,阔八尺。
    陈稔车头 十一丈,阔六尺。
    车口车头 十二丈,阔六尺。
    宝月车头 一丈五尺,阔八尺。
    王宝车头 四丈,阔七尺。【(底本作“王■〈穴上贡下〉”,库本同,据崇抄改。)】
    四石车头 十二丈,阔八尺。
    陈兴车头 三丈,阔九尺。
    潘洋浦及塘头车头 十九丈,阔七尺。
    茅舍前车头 五丈,阔五丈。
    经院车头 十一丈,阔六尺。
    李宗车头 十六丈,阔七尺。
    任日新车头 一丈五尺,阔九尺。【(库本作“阔六尺”。)】
    陈保、陈元宗车头 八丈,阔五尺。
    孙九车头 六丈,阔五尺。
    黄贽车头 五丈,阔七尺。
    张石保车头 六丈,阔五尺。
    小桥浦车头林赟车头【(底本错简至“小桥浦车”条止,以上据崇抄、库本正。)】 二丈,阔一丈。
    经院车头 三丈,阔八尺。
    陈口车头【(底本只作“车头”二字,库本同,据崇抄补“陈□”。)】 八丈,阔一丈。
    经院田下土草湖三车头【(崇抄无“经院田下土”五字。)】 一丈五尺。
    西浦尾周忻车头 十一丈,阔六尺。
   孝义里 三条:
    怀安界上浦 四百四十丈,本县开东南、开西北,四等开:二分,二丈;十三分,二丈六尺;十分,三丈三尺;十分,二丈。深六尺三寸。
    汤洋王志头 三十四丈,阔四尺。
    陈司徒等车头 十八丈,阔四尺。
   桑溪里 二十六条:【(“桑溪里”条下底本、库本皆无注文,崇抄有注四字,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