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童行,二千九百一十五人。
  道士,一百七十人。
   闽县  僧,一千八百八人。
    童行,四百八十八人。
   侯官县 僧,一千九百五十人。
    童行,五百七人。
   怀安县 僧,八百七十一人。
  三县道士,共一百五十人。
   福清县 僧,一千四百人。
    道士,七人。
   长溪县 僧,一千二百五十七人。
    道士,一人。
   古田县 僧,一千一百一十三人。
    童行,八百七十八人。
   连江县 僧,五百八十六人。
   长乐县 僧,四百九十四人。
    童行,一十二人。
    道士,三人。
   永福县 僧,五百三十二人。
    童行,二百七十八人。
   闽清县 僧,五百六十六人。
    童行,一百六十七人。
   罗源县 僧,四百九十二人。
    童行,一百四十八人。
    道士,八人。
   宁德县 僧,七百六十四人。
    童行,三百一十一人。
    道士,一人。
  《旧记》谓:僧户与民参半。以今籍较之,直民田五之一。今民田若地八万二千余顷,食民五十七万九千,黄中小老不计。浮屠氏田若地二千余顷,食僧徒一万四千余人。是民七人共百亩,而僧以二人食之。民产钱八千缗有奇,僧寺一千五百,不啻当民八之一。以故,州常赋外,一切取给于僧寺,有以也夫!

《三山志》卷第十终

●卷第十一 版籍类二

 官庄田

○官庄田
  
  官庄田:一顷九十亩三角四十六步。
  租课钱一十贯二百文足。
  官庄园林、山地、池塘、陂堰等:
  一千五百七十顷八十四亩二角二十四步。
  租课钱五十五贯五百四十七文。
  闽县:园地,四十亩三十六步。
  租课钱,一十七贯六百四十一文足。
  怀安县:田,八亩二十四步。
  租课钱,三贯文足。
  园地,一顷二角四步。
  租课钱,三贯八百七十九文足。
  福清县:园地,二十二顷八十七亩三角二十步。
  租课钱,四贯八百四十文足,大麦三斗一升。
  长溪县:田,十八顷一十八亩二十步。
   租课米,三石六斗。
  园地,一顷三十亩二角四十四步。
   租课钱,一贯六十五文足。
  古田县:田,九十四亩五十五步。
   租课钱,三贯二百文足,米,一斗。
  园地,一十六顷七十一亩三角一步。
   租课钱,六贯五百二十文足。
  连江县:园地,六百四顷四十九亩二角五步。
   租课钱,一十贯八百五十文足。
  长乐县:园地,九百二十顷三十六亩三角二十七步。
   租课钱,一贯一百一十文足。
  罗源县:田,二亩二角五十六步。【(底本及库本、崇抄于田亩数后,皆不系租课钱数。)】
  园地,七十五顷三角一十六步。各无人承佃。
  宁德县:田,六十七亩三角一十一步。
   租课钱,二贯文足。米,七石三斗五升。
  园地,二顷六十五亩一角四十一步。
   租课钱,五贯六十文足。
  初,伪闽时,官庄田地一千一百一十顷八十二亩。配纳人户租米,八万一千二百四十八石有奇。
  太平兴国五年,虽诏与私产均作中、下定税。是时,尚给户帖,未许为永业。【租米数,见《垦田》。】淳化五年,李伟请鬻官田,乃遣张延熙赴州估卖,寻已之,令佃者仍旧佃莳、输租。大中祥符六年,转运使王贽言:“建、剑、漳、泉、汀、邵、兴化七郡【(底本作“汀郡兴化”,据崇抄改。)】官田皆课租,惟福州止同私产输税,请依漳、泉例课一色斛斗:上田亩九斗,中田、上园亩六斗,下田、中园亩四斗五升。岁总羡米,度可得五万余石。明年,王平奏:“福州旧隶两浙,与漳、泉事体不同。租课,自太平兴国五年,已经朝省均定。【漳、泉,伪命日(“伪命”,指吴越国政令。)征科。归属本朝,未经均检。】今王贽请:输二税外,益纳租米,乃是额外增税。且,州官私田园总一万五千余顷,年征米一十万二千余石。其间,输送尚恐不前;若将官庄一千二百余顷改征租米五万九千余石,其田比之都额顷、亩,才十分之一,则是六倍征利,□重科纽。【(底本作“则是六倍征利□重科纽”,缺一字,崇抄同,库本作“而征收之重六倍科输”。)】伏维轸念远方,矜其重赋,许从旧贯。”诏可之。天禧四年,转运使方仲荀言:“福州官庄田,自来给与人户主佃,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