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城,周回一千六百卅步(24)。汉鄯善城见破坏,在石城镇[东]二十步(25)。
故屯城,在石城西北(26)。
西寿昌城,县西北五里(27)。汉武[帝]八年创置(28)。
蒲昌海,在石城镇东北三百廿里。其海圆广四百里。《汉书·西域传》:此海西源一出葱岭山,一出于阗国南山之下。北流与葱岭[河合],东注蒲昌海(29),一名盐泽。流于积石,名中国河也(30)。
播仙镇,故沮末城。《汉书·西域传》云,去长安六千八百廿里。随(隋)[置]沮末郡(31)。上元三年改为播仙镇也。
沮末河,源从南山大谷口出。源去镇五百里,经沮末城下过用(因)以为名(32)。
已前城镇并落土(吐)蕃,亦是胡戎之地也。
晋天福十年乙巳岁六月九日,州学博士翟上寿昌张县令《地境》一本。
[题解]
《寿昌县地境》,转录于向达《记敦煌石室出晋天福十年写本寿昌县地境》(《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向达曰:“敦煌石室出五代后晋天福十年(公元九四五年)写本《寿昌县地境》卷子,首尾完整,今藏敦煌某氏。余于三一年冬至敦煌,即闻此书,而藏者始终閟不眎人,仅从窦萃五、吕少卿两先生处得见钞本,据以录副。石室所出瓜沙古地志,散在中外无虑十余种,大都残缺不全,以此卷之首尾完整者尚不多觏,因亟以所录副本布于世。以来见原卷,是以行数以及长短,俱付阙如,钞本误字,未由校正,亦悉仍其旧。原本文辞简略,误文脱字不一而足,因刺取他书,间予疏释,著之篇首。”
[校注]
(1)公廨一百九十五千:S788号《沙州图经》作“公廨二百七十五。”
(2)见S788号校注(17)。
(3)《汉书·地理志》敦煌:“杜林以为古瓜州地,生美瓜。”颜注曰:“其地今犹出大瓜,长者狐入瓜中食之,首尾不出。”《续汉书·郡国志》:“敦煌,古瓜州,生美瓜。”《拾遗记》卷六:“后汉明帝阴贵人梦食瓜甚美,帝使求诸方国,时敦煌献异瓜种,……瓜名‘穹隆’,长三尺,而屈曲,味美如饴。父老云:‘昔道士从蓬莱山得此瓜,云是崆峒灵瓜,四劫一实,西王母遗于此地,世代遐绝,其实颇在。’”
(4)宇文保定四年省入敦煌县:《旧唐书·地理志》:“周改敦煌为鸣沙县,取县界山名。” 《元和郡县图志》卷四十“周武帝改为鸣沙县……”寿昌县“周武帝省入鸣沙县。”足证敦煌县为鸣沙县之误。
(5)见S788号校注(21)。
(6)烽卅四:S788号作“烽四十四”。
(7)又至五亭山:山,衍字。据P5034号《沙州地志》应作“又至五亭”。
(8)按西域云:应作“按《西域传》云”,夺一“传”字。
(9)《汉书.西域传》曰:“……上遣使者持千金及金马,以请宛善马。宛王以汉绝远,大兵不能至,爱其宝马不肯与。……于是天子遣贰师将军李广利将兵前后十余万人伐宛,连四年,宛人斩其王毋寡首,献马三千匹,汉军乃还。”
(10)未至此泉:应作“来至此泉”,“未”与“来”,形近致误。S367号亦作“来至”。
(11)嘶鸣:S367号《沙州伊州地志》作“鸣喷”。
(12)长得天马之所:S367号作“汉得天马之处也”。
(13)县东南:P2691号《沙州城土境》同,S367号作“县南”。
(14)县北一百六十里:《元和郡县图志》卷四十“玉门关,在县西北一百一十七里。” 《史记·大宛列传》正义引《括地志》作“一百十八里”。
(15)□□亭:P2691号作“破羌亭”。
(16)汉书云,P367号作“《汉书·西域传》云”,据补。
(17)随,应作“隋”。其城乃空,S367号作“其城遂废”。
(18)兴谷城:S367号作“典合城”。疑“兴谷”为“典合”之误;
(19)属沙州:S367号作“隶沙州”。
(20)鄯善大城遂名小鄯善:此句文意不通,有夺字。S367号作“胡以西有鄯善大城,遂为小鄯善”。
(21)三百三十里:S367号作“二百四十里”。
(22)近萨毗城泽险:此句有脱文衍字,S367号作“其城近萨毗泽,山险阻”。
(23)恒有土蕃土谷贼往来,S367号作“恒有吐蕃及吐谷浑来往不绝。”据以补正。
(24)一千六百卅步,S367号作“一千六百四十步”。
  (25)在石城镇二十步:镇后夺一字,据S367号,应作:“在石城镇东二十步”。
  (26)故屯城,在石城西北:有误。S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