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毫,批解府库充饷。
  附载
  另额征蓝兴庄充公无业户归官征收每年余租银:七百八十五两六分九厘。批解府库存公报部拨用。
  额征大肚东保学田,每年学租银:二百零一两二钱零二毫。支给本城内白沙书院束修膏火纸笔花红费用。每年不敷,县官捐垫申报。
  额征马龙潭、镇平庄、饶平庄一所,未陞科中下则田:七十六甲七分,租银二百六十六两一分四厘。南靖永定庄一所,未陞科中下则田,三十八甲六分六厘,租银一百五十七两七钱五分二厘。半线柴坑仔庄一所,未陞科中下则园,二十五甲七分一厘,租银四十四两。又官庄廍饷一张,饷银五两六钱。共官庄银:四百七十三两三钱六分六厘,批解府库报部拨用。
  额征各保当税银:五百二十五两,批解府库报部拨用。
  额征柳树湳充公归官征收余租银:一百八十六两零九分四厘,批解府库报部拨用。
  额征水沙连保充公田园归官征收余租榖,八百六十三石一斗三陞五合六勺一抄一撮。俟征收成数,以每榖每石详请变价银六钱三分,批解府库存公拨用。
  额征水沙连保充公田园归官征收糖廍三张半。每张除正饷耗羡外,年征糖租银四十四两。共糖租一百五十四两,批解府库存公拨用。
  征收各保庄民人承买田宅产业,将契投税,年无定额。每契价一两,征正饷银三分,批解府库充饷。
  ●彰化县志卷七
  兵防志
  兵制沿革营制陆路兵制水师兵制军官列传(殉难附)屯政
  兵可百年而不用,不可一日不备。台虽海外,岂与中土异哉?特内地设营置兵,皆募土着之人,以充行伍。台之水陆步骑,则自内地各营调拨而来,三年换班,及瓜而代,犹古戍边之例。惟屯兵则募各社番丁为之,设屯弁以管辖,实仿四川屯练之法焉。彰化居全台之中,最为扼要之所,相其险易,度其机宜,设水陆汛防,以控制之。诘奸除暴,洵足弭乱于未萌也。爰着其详,将使后之考武卫者,有所征信焉。兵防志。
  兵制沿革
  营制
  陆路兵制
  水师兵制
  军官
  列传(殉难附)
  屯政
  兵制沿革
  内地设营置兵,其兵皆招募土着之人,言语既同,险要亦熟,故一兵可收一兵之用。台湾之兵,则皆由内地水陆各营调拨而来,除漳、泉二郡兵外,如福、兴、延、建、汀、邵之兵,乡谈各别,道路不知,驻台三年,换班更代,即戍边之例也。彰化未设治之先,原属诸罗。但于诸罗参将营内,拨千总一员,驻防半线,嗣以守备驻劄半线。诸罗令周钟瑄修志时,即洞悉机宜,议北路地方辽阔,宜增设营汛以控制之。迨雍正元年,增设彰化县治,乃设副将驻劄彰化,南驭诸罗,北控淡水;诚以彰化为中权扼要之区焉。台湾水师,向设副将驻安平,而彰化各港,但以千、把总分防。至乾隆五十三年,始分安平水师左营游击一员,移驻鹿港。以大将军福公平台之师,多从鹿港登岸也。自是而水陆营汛布置,皆得其宜矣。若通台骑兵之设,亦自福公始。当公平林逆时,率用马巴图鲁队当先,冲锋陷阵,所向无前;而善后事宜,乃请各营增设马兵,及仿四川屯练之法,请将通台归化熟悉,收为屯兵。法制之周详,洵足资弹压而弭乱萌也。
  按道光十四年,以彰化营马五十疋,裁汰二十四匹,现实在额设营马三十匹。又以台湾向有招募本地兵丁,现彰化增设招募兵丁一百六十一名。
  营制
  军营驻邑治之内者,曰:北路协镇营,统驭彰、嘉、淡三属之兵也。曰:北路协镇中营,专为邑治而设也。曰:水师左营,分防鹿港各海口,而受辖于安平协镇也。
  汛塘
  设弁带兵者曰汛,如猫雾拺汛之类。仅安兵丁者曰塘,如赤涂崎塘之类。置兵宿守者曰堆,如各堆房是也。
  军官
  旧制:台湾自总镇至都、守,皆于三年俸满,即行更调。乾隆五十一年,此例停止。令总兵官历俸三年,奏请陛见。副将、参、游、都、守俱俟历俸五年之后,方准陞补内地;惟千、把总末弁,仍从旧规,三年调回内地。戍兵换班者,即令统率。
  陆路兵制
  北路协镇,原设参将驻诸罗(今改嘉义)。雍正十一年,改设副将,驻劄彰化县治,其兵原止一营。至是增设,分为中左右三营:以中营驻彰化,左营驻诸罗,右营驻竹堑,三营官兵,统归北协镇副将管辖。嗣后弁兵,皆有增设。今就北中营现设实额,备纪于后,而左营、右营官兵,另详嘉义、淡水两志,兹不具载。北陆路中营,驻劄彰化县治。雍正十一年,原设副将一员,中军都司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外委六员,额外外委四员。乾隆五十三年,增设外委三员,额外外委一员。中营兵丁共一千二百二十四名。内分马战兵五十名,步战兵五百二十一名,步守兵六百五十三名。驻防城内者,六百零五名,分防各汛塘者,六百一十九名。营马五十匹,乾隆五十三年增设。道光十四年裁汰营马二十疋,增设招募本地兵丁六十一名。北陆路协镇中营兵丁:一千二百二十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