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为奇观。水西北注于浍。《史记》称:“智伯率韩、魏引水灌晋阳,不没者三版。智氏曰:‘吾始不知水可以亡人之国,今乃知之。汾水可以浸平阳,绛水可以浸安邑。’于是,韩、魏之君共杀智伯。”水在县北一十四里。晋文公墓。在县东北二十里。《左传》曰:“文公卒,将殡于曲沃,出绛,柩有声如牛。”唐贞观十一年,诏致祭,禁樵苏。太阴山。在县东南十里。崖壁峭絶,阳景不到,因曰“太阴”。绛山。在县西十八里。西入闻喜县界,东距白马山。圣水。在县西十里。疾者饮辄愈,耆老相传云:后魏太和六年,土人杨斛因耕,忽有三泉,黯然不流,汲一泉,二泉辄动,亦如苦县九井,汲一井而八井泉动,即此类也。古里车箱城。去县东南十里。在太阴山北,四面悬絶。西魏大统五年,修其城,东西长形如车箱,因名。禹庙。夏禹之庙,始皇庙亦在此。禹台。夏禹之所立。璇台。琼室。在城南门,夏桀造。
垣县。东南一百一十里。旧六乡,今四乡。本河东郡之县名,其地即周、召分陜之所。今县东北六十里,有邵原祠庙下古棠树。《春秋》襄公二十三年:“齐侯伐晋,取朝歌,为二队,入孟门,登太行。张武军于荧庭,戍郫邵。”杜注云:“晋邑。”《晋书•地理志》云:“汉属河东郡,后魏献文帝皇兴四年,置邵郡于阳壶旧城。”西魏大统三年,置邵州,移于今所。隋大业三年,废邵州,置垣县,以其地近故垣城,因以名县。义宁元年,置邵原郡。唐武德元年,改为邵州;贞观元年,州废,县入绛州;龙朔二年,隶洛;干封二年,还绛;天授三年,却属洛;长安二年,还绛;贞元三年,入陜;元和三年,又归绛。王屋山。在县东北,沇水所出。鼓钟山。在县东北六十里。《山海经》云:“鼓锺之山,帝台之所,以觞百神。”黄河。孟津水。在县南门五步,从平陆县东雍州谷口,经王屋山至县界。古阳壶城。南临大河。《左传》:“襄公元年春,晋围宋彭城,晋人以宋五大夫在彭城者,归寘诸瓠丘。”杜注云: “晋地,河东东垣县东南有壶丘。”《水经注》云:“清水又东南,径阳壶城东,即垣县之壶丘亭也。”古清亷县。在县西北五十二里。后魏割闻喜安邑东界之人于清亷山北,置县,隶邵郡。隋大业二年,废。唐武德元年,复置;九年,废。古亳城。在县西北十五里。《尚书•汤诰》:“王归,自克夏至于亳,诞告万方。”即此也。古皋落城。在县西北六十里。一名倚箔城。按:《左传》闵公二年:“晋侯使太子申生,伐东山皋落氏。”杜注云:“赤狄,别种也。”《水经注》云:“清水东流,注皋落城北。”故垣县。在今县西北。汉为县城。东有白水,西南流,合清水。五户祠。在县西十七里。

太平寰宇记卷四十八

河东道九:慈州 隰州
慈州
慈州,文城郡,今理吉乡县。《禹贡》冀州之域,赤狄廧咎如之国。在春秋时,晋之屈邑,献公子夷吾所居。事同重耳。晋里克败狄于采桑是也。六国魏之封域。汉为北屈县,属河东郡。汲郡古文:“翟章救郑,次于南屈。”应劭曰:“有南,故称北也。”魏、晋属平阳郡。东魏初,置定阳郡,幷置定阳县,值河西定阳胡人渡河居于此,立为郡,因以名之。至天平元年,以州南界汾水所经,故置南汾州。后周建德六年,又改南汾州为西汾州。隋开皇元年,改定阳郡为吉阳郡;三年,罢郡为县;十六年,改为耿州,以州南旧祖乙城为名;十八年,改为汾州,仍改定阳县为吉昌县。大业三年废,置文城郡。唐武德元年,复为汾州;五年,又改为南汾州。贞观八年,改为慈州,以州城内旧有慈乌戍为名。天宝元年,改为文城郡。干元元年,复为慈州。
元领县五。今三:吉乡,文城,乡宁。
二县废:仵城,倂入吉乡。吕香, 倂入乡宁。
州境:东西二百五十一里。南北二百一十二里。
四至八到:东至东京一千二百里。东南至西京七百二十五里。西南至长安六百八十五里。东至晋州二百四十里。南至绛州二百七十三里。西至黄河六十五里。正西微北至丹州一百七十里。北至隰州二百里。东南至绛州太平县一百九十里。西南至同州韩城县界一百七十五里。西北至延州二百九十里。东北至汾州五百里。
户:唐开元户:一万二千二百七十五。皇朝户:主五千三百一十一;客六百三十。
人物:无。
风俗:同晋州。
土产:蜡烛贡。赋:麻,布,緑矾,铁。

吉乡县,旧四乡,今五乡。汉北屈县地,属河东郡。左氏谓“屈产之乘”,即夷吾所居,古称此邑有骏马。今县北二十一里古城,即汉邑理于此。后魏孝文帝移于今州,置定阳郡,幷置定阳县,会有河西定阳胡人渡河居于此,因此为名。隋开皇三年,废定阳郡,置石州,其县属州。十八年,改定阳县为吉昌县。大业三年,改石州为离石郡,县属不改。唐贞观八年,改置慈州,县依旧属焉。后唐避国讳改吉乡。壶口山,在县西南五十里。《禹贡》曰:“冀州,旣载壶口,治梁及岐。”《地理志》云:“《禹贡》壶口山,在北屈县东南。”风山,在县北三十里。上有穴如轮,风气萧瑟,未尝暂止,当风冲略不生草,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