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黄立圣、黄立宗。一段土名南坪外远,租银二钱五分,佃余金龙。一段土名崎仙仔,租银一钱一分,佃张奴清。一段土名上重石铁崎边,租银三钱,佃范天荣。
  以上谷米二项,共价银二百零二两七钱四分。八五折钱,一百七十二千三百一十九文。银租银两,除扣补义学馆司束金二两外,余准为佃人送米脚费、饭食之需。
  梅山寺充入书院费额数
  一送养正书院,脩金陆十两。
  一加道南书院生童膏伙十名,银一百两。逢闰月,加一两。
  一添道南书院伙夫,工食银五两。逢闰月,加五钱。
  一添养正书院门夫,工食银四两。逢闰月加四钱。以上每两俱八三折钱。
  嘉庆十一年,前府李尧栋,将僧添惠告张名魁一案,拨充道南书院田。一段土名视坑碓仔垅,年收租谷二千八百觔,佃廖广汉。
  嘉庆十三年,知县杨桂森讯断,应用圭控张永禧一案,充入书院。一段土名徐墩街路前鱼塘一口,并四围塘埂旱田,佃人除理还徐宅苗租银七钱,折铜钱六百三十文外,年纳官租铜钱二千文,佃人徐健官。
  嘉庆十三年,知县杨桂森讯断,黄瀛和控张大有一案,充入书院田。一段土名法师庙及老佛殿前,年收租谷四百六十六筋,佃人李魁元。又一段土名桐墘,年收租谷二百二十筋,佃雷水生。
  嘉庆十三年,知县杨桂森讯断,郑子祯控郑凤畅一案,充入书院田。一段土名塔底洋,年收谷一百二十六箩,每箩二十五筋,合四箩为一百筋。每百筋折钱七百五十文,俱於每年十月初五日以前为限,亲缴入书院,归监院收理,佃人郑子祯。
  元妙观余租拨充道南书院费用额数
  年额征银二百四十九两九钱九分五厘。
  额征租谷一百九十七石六斗四升二合六勺,每石折银七钱八分,共折银一百五十四两一钱六分一厘。
  额征租米一十五石三斗四升七合,每石折银二两。
  三项共征银共四百三十两八钱五分。
  掌教束金并往来路费,端午中秋节仪共钱一百三十九两。
  生童膏伙银三百两八五折钱。
  学长辛劳银十两八五折钱。
  门水夫工食银二十两八五折钱。
  火神祭品银六两三钱八五折钱。
  共银四百七十五两三钱。
  逢闰年加支课席银一两五钱。
  生童膏伙银三十两。
  学长辛劳银一两。
  门水夫工食银二两。俱八五折钱。
  养正书院古义学,建於府学之旁,惟成人得入。乾隆十一年,归义学之田於道南书院,而义学仅有其名。嘉庆六年,诸生呈请知府广善,重建义学,即将梅山寺空屋改建,颜名曰:“养正书院”。年於梅山寺清出田租内,分出银六十两,以为掌教修脯,俾小子亦有造焉。今与道南书院并行,后改为剑津书院。民国元年折毁,仅有遗址。
  旧延平书院在城南九峰山之麓,中有祠祀李文靖公,左右翼以廊,庑前面南有门。宋嘉定二年,郡守陈宓以延平为杨、罗、李、朱四贤讲道之乡,因仿白鹿洞规式建书院,为奉祠讲学之地。院有礼殿,以祀先圣。有祠堂,以祀四贤及周、张、二程、廖德明、黄干诸贤。聘九江蔡念成为院长,延宏斋李燔定学规,捐俸市田,以赡诸生徒。其后郡守傅康、陈又有建置。端平间,赐延平书院额,有阁、有堂斋、有濯缨、闻、光风霁月亭,有风雩桥,后圮。郡守董洪修复,元末毁於寇。明,知府俞廷芳,始建堂,专祀李侗。佥事匡显为横翠楼及亭桥,渐复旧规。正统复毁於寇。景泰间,佥事李颙、通判杨季琦、监察御史倪敬重修,揭旧延平书院匾悬之。嘉靖二十四年重修,为巡按御史何维柏。万历十七年捐修,为推官罗心尧。万历三十八年重修,为知府倪朝宝。崇祯七年毁。清光绪七年,巡道朱明亮、知府张国正重建。民国三年,建安道尹蔡凤重修。
  旧游定夫先生书院在普安里凤池乡。明嘉靖间,知府沈鎜改修,并建大门牌坊,祀宋儒游定夫先生。同知曾子钦与分巡佥事吴朝凤,建二门并两廊,今存。
  旧九龙书院在县治东南,长安北里。中有礼殿,以奉先圣,四配、十哲像。有祠堂,以祀杨、罗、李、朱四先生。相传其地为四先生旧讲学之所,明宣德间、殿堂倾圮,先圣与诸贤像,迁祀本县学,门额故址犹存。嘉靖四年,参政蔡潮重建,后复毁废。今有印山书院,改为印山两等小学校。
  屏山书院在峡阳县佐署右侧,今改为两等小学校。



民国改设城乡各学校开列



  延平中学校在紫云冈,旧道南书院。清光绪二十九年三月,刘守传福始改设中学堂。三十二年管守元善又改为师范学堂,招生教授速成科,毕业一次。宣统二年复名中学堂,仍以旧余租银,及刘守任内新捐寺租银,道拨排关公抽项下银为常费。又由省按月补助银三百元。迨民国二年十一月汪巡按使减去补助月费二百元。自后常费分余租银八百元,新捐寺租银二百二十元,排关公抽银一千四百四十元,省补助费一千二百元,全年经费实计洋银三千六百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