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刘干臣。 李福,字孙德,涪人也。先主初,为成都令。建兴九年《三国志辅臣赞注》作元年。迁巴西太守。后为江州都督、扬武将军。入为尚书仆射,封平阳亭侯。延熙初,以前监军〔领〕大将军司马,〔卒。〕旧各本俱作「以前监军司马」,显有脱文。兹依《三国志辅臣赞注》及《目录》文补。福同郡梓潼文恭,〔字〕仲宝,文仲宝,见《三国志杜微传》。据补字字。亦以才干为牧亮治中从事,丞相参军。


  衎衎浙本作衍。袆元丰与廖、浙本作袆。钱、刘、《函海》本作伟。李本作卫。彦,玉润兰芬。劭钱、刘、《函海》作邵。元丰本与李、廖、浙本作劭。名表器,江汉之俊。 总赞十五人也。张、吴、何、王、石本无赞,亦无此六字注文。


述梓潼人士。张、吴、何、王、石本亦无此行五字。


      十二


  季姜雍穆,化播二妇。王氏世兴,实元丰与钱写本作寔。由贤母。 季姜,梓潼文氏女,将作大匠广汉王敬伯当作堂。下同。夫人也。少读《诗》、《礼》。敬伯前夫人有子博,女纪、流二人。季姜生康、稚、芝,女始、示。凡前后八子,抚育恩爱,亲、继若一。堂祖母性严,子孙虽见官二千石,犹杖之。妇跪受罚。【于】廖本注云:「当衍。」盖旧钞者连下堂字为句衍也。堂历五郡,祖母随之官。后以年老,不愿远乡里。姜亦常侍养左右。纪、流出适,分己侍婢给之。博好写书,姜手为作。钱、张、吴、《函》本作衮。何、王本作。刘、李本作表。浙本作丧。于是内门相化,动行推让。博妻犍为杨进,及博子遵妇蜀郡张叔纪,服姑之教,皆有贤训,号元丰、钱、《函》本作。之《函海》本无之字。三母。堂亡,姜吴管本作义。●廖本外,各本皆作敕。康、稚、芝妇事杨进如姑,【舅】旧各本作舅姑。廖本倒,并注舅字云「当衍」。中外则之,皆成令德。季各本并有季字。姜年八十一卒,四男弃元丰与《函海》本作。官行服,四女亦从官舍交赴,内外冠吴本作官。冕百有余人,当时荣之。王氏遂世兴。


  杜慈专专,父不谅只。 〔杜〕张、吴诸本无赞,有杜字。慈,涪杜季女,巴郡虞显妻也。十八适显。显亡,无子。季欲改嫁与同县杨上。慈曰:「受命虞氏。虞氏早亡,妾之不幸。当生事贤姑,死就【养】成室。旧本皆有养字,当衍。谓死当与显合葬也。《诗》云:「谷则异室,死则同穴。」即其义。存亡等,顾广圻校稿于上八字标疑号,而未有解。兹删去养字,其义自通。「存亡等」犹云「事亡如事存」也。但欲在终供养,亡不有恨。愿不易图。」季知不可言而夺也,乃密谋与强逼迫之。慈缢而死。何、王、石本作「复死」。


  敬杨雪雠,壮踰烈士。 敬杨,涪、郭孟元丰本作盖。下仍作孟。妻,杨文之女也。始生失母,八岁,父为□元丰、钱、刘、李、《
函》本作小阙字。浙本作关,大字。廖本注:「旧校云阙。」盛所杀。无宗亲,依外祖郑。行年十七,适孟。孟与盛有旧。盛数往来孟家。敬杨涕泣谓孟曰:「盛凶恶。薄命为女,无男昆。三字,张、吴、何、王、石本作「非男比。但」四字。恶雠未报,未尝一日忘也。虽妇人拘制,然父子恩深,恐卒狂惑,益君祸患。君宜疏之。」孟以告盛。盛不纳。【安】汉〔安〕旧各本作安汉。当倒作汉安。元年,盛至孟家,敬杨以大杖打杀盛。将自杀,孟元丰本此复作盖。止之,与俱逃。涪令双胜出追,闻其故而止,安慰元丰、钱、刘、张、吴、《
函》、浙本作尉。何、王、廖、石四本作慰。二门。会赦即汉安元年大赦也。得免。中平四年,涪令向遵为立图,表之。


  惟兹三媛,仁畅义理。邦有斯嫔,妇人美称,见《曲礼》注。以驰遐纪。 总赞三人。张、吴、何、王、石本无此行。下同。述梓潼列女。《函海》作烈女,低二格。


右《梓潼郡士女赞》第六。 凡士女十八人(十五人士,三人女)。此下各本原有双行小字夹注云:「十五人士,三人女。」《函海》本凡字以下另行低格。


      十三


  【譔曰】元丰本与《函海》、浙本作赞曰。廖本注云:「当衍此二字。」〔贰〕元丰与廖、浙本作贰。他各本作二。州人士,自汉及魏,二百四十八人而已。各本旧有小注云:「一百九十七人士。五十一人女。」无异文。后贤二十人,合二百六十八人,以示来世之君子焉。如其遗脱,及后世可书者,愿贻后隽。刘、李、《函》本作。又,《春秋谷梁传》首叙曰:「成帝时,议立《三传》吴本作傅。博士,巴郡胥钱、刘、李、《函》作,下同。君安独驳《左传》不祖圣人。」后汉时,魏郡太守王牧,荐尹方为三公,天子诏尚书郎蜀郡张俊策之。然不详其行事。谓巴郡胥君安、蜀郡张俊,与汉中陈术、锡光,并当作赞,因失其行事,故只附见也。


  譔元丰、《函海》、浙本作赞。曰:二元丰本作三。州人士,自汉及魏,可谓众矣。何者:世宗多事,则相如麟游,伯司顾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