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人。沙县主簿。持身廉而遇事果。适岁大疫,躬治剂药救疗存活甚众,其死者作大冢瘗之。 许抗字损之,南城人。宣和间为沙县尉。时草寇彭孙啸聚亡命,阻山为固。抗挺身,□垒,说而降之。转运使陈荣言于朝曰:“若许抗者,可谓能减九重之焦劳,救一方之涂炭。”擢大理评事,改知仙游县,亦有能声。 李纲宣和初,以起居舍人疏陈时政,出监沙县税务。题詠正多,略不以黜谪自沮。官至宰相,谥忠定。 〔元〕 陈洪至正间尹沙县。为政廉明而济以宽简,民讼纷纠,剖决无滞,久而民自畏服,无敢至讼廷者。进土曹道振,尝作《平狱颂》以美之。 〔国朝〕 陈善夏邑人。洪武初知沙县。廉勤仁惠,捕灭冯谷保寇党,民获安息。兴礼让,重贤良,革奸暴,吏不欺而民悦服焉。 倪峻字惟岳,无锡人。洪武末知沙县。廉静寡欲,禁淫祠,兴学校,厥字坛,莫不一新。郡五邑税粮,先是悉转输镇东卫。山民不谙海道,舟多覆溺,辄责使赔偿,民甚苦之。峻为疏其状于朝,遂改输福州卫及延平卫,民感其德不忘。 彭修洪武间为沙县丞。持身廉洁,为政务先爱民,自奉甚薄,无异布衣时。寻召为监察御史。 张善教琼山人。永乐间沙县学教谕。学行粹洁,嶷然以立,师道修明职业。弗踰年,士皆从化。倡诸生以新文庙,县父老闻之,欣然来助,迄底于成。

顺昌县
  〔五代〕 林揆伪闽王延政时为永顺场官。南唐升场为顺昌县,仍以揆为令。当干戈相寻之际,政尚简易,民多德之。 〔宋〕 俞伟字仲宽,四明人。元祐初知顺昌县。初,县民生子多不举,伟集耆老谕以理,贫者许赡以粟,所活不可胜计,多以伟之姓字名之。俗婚娶尚侈,伟戒以俭,而省浮费。民有健讼者,伟反复开谕,悉感谢去。县治前大溪艰涉,伟率富民出资,编舟为梁以济之,复籍废寺田数十亩,储租以备缮修。为县凡两考,木生连理,粟一茎十二穗,民歌颂焉。 丘之立字斯行,建阳人。绍兴初知顺昌县。廉明仁惠,县遭寇乱之余,民多困惫,之立力抚摩。政先农业,田之荒者借种与牛,宽其租限。未几,讼息刑简,而民日阜安。 赵公岘字唐卿,绍兴间知顺昌县。廉明勤敏,而政尚宽简,廷无留讼。岁歉,辄发廪赈贷,民不乏食。有辛大者谋窃发,诉者踵至。公岘阳叱之以为妄,众皆愕然。密遣擒捕,尽获其党。民有停柩者,谕之葬,而贫甚不能举者,则官助其费。修学养士,文风大变。张魏公帅闽荐于朝,遂改秩去。 王奎字景文,四明人。绍兴间知顺昌县。政尚宽简,心先爱民,不深鞭罚,而民畏服。 董居安字子安,松溪人。乾道间知顺昌县,清俭如寒士,遇事明敏不倦。时县之鹾法更变,帑藏空虚。吏请如旧令,计民产赁钱,谓之纲本。居安以为赋外之敛,不昕。优游措划,不烦而办。凡追所逮,传符下里,未尝一遣公皂至民家。先是,令以只日晨兴收讼谍。居安无昏听,至则进之,冤枉易达。讼者多饰词,凡所连逮,吏规以为利;居安推摘一二切要,余无所问。民为立生祠祀之寿考12。 熊遹字述之,建阳人。绍兴初为顺昌县丞。明敏绝人,而浑然有长厚之德。令丘之立,遹同里人,甚相友善,遹事事与之协济,故兵乱之后政无不举。而又持己廉,待人恕,吏服其断,民被其惠,时以循吏名。 许安仁字仲山,少从苏轼学诗,有声称。晚以累举授官,政和间为顺昌尉,甚得士民之誉。 陈焕字其华,建阳人。绍兴间为顺昌尉。宽和廉静,不迫不扰,邑政赖以裨益者甚多,而未尝自以为能。人乐其政,号之曰“陈佛子”。 〔元〕 刘思礼字季和,高唐人,至顺间为顺昌县尹。廉明公正,疾恶如仇。民有亲属因财而讼者,以理谕之,遂悔悟息争。江西民有为钞者13,事发,妄攀指别县平民。县吏因乘机诈为文移,追逮无辜以谢利。思礼一见印文,洞知其诈,人以为神。 鲁崇仁字子元,蜀郡人。至正间为顺昌县尹。为政简易,深得民心。先是,邑公田最为民病。崇仁至,因民情所欲,而为之法,民亦乐输,而弊自除。遇岁歉,严私粜之禁,仍谕储粟之家假贷赈饥,粟不增价,民无匮乏。兴学校,崇祀事。他善政尤多,人民立碑颂德。
  校 注
  1 按《宋史 胡铨传》称:“乾道初,以集英殿修撰知漳州,改泉州。”本志失检。
  2 光绪《漳州府志 宦绩一》作“置为首者一二人于法。”
  3 光绪《漳州府志 宦绩一》作“以革鬼之俗”。“机”应为“”之误。
  4 乾隆《汀州府志 名宦》作“郑强”。
  5 乾隆《汀州府志 名宦》作“置均济仓”。此脱一“均”字。
  6 乾隆《汀州府志 名宦》作“申令守斥堠”。
  7 “特改合入官”疑为“特改令入官”之误。
  8 乾隆《福州府志 祥异》载(转录《宋史》):“靖康元年八月,福州乱军杀知州事柳廷俊。”当指此。
  9 据嘉靖《延平府志 名宦》所脱为“仇”字。
  10 据嘉靖《延平府志 名宦》所脱为“赡”字。
  11 据嘉靖《延平府志 名宦》所脱为“入”字。
  12 嘉靖《延平府志 名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