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开皇四年北属陕州,大业三年改属虢州。
湖城县,望。东南至州五十二里。本汉湖县,属京兆尹。即黄帝铸鼎之处。
後汉改属弘农郡,至宋加“城”字为湖城县。
荆山,在县南。即黄帝铸鼎之处。
夸父山,在县东南三十五里。
湖县故城,在县西南二里。
汝州,临汝。望。开元户二万六千五十二。乡六十。元和户一万三千七十九。
乡三十七。
《禹贡》豫州之域。春秋时周王畿及郑、楚之地,後属於晋。六国时,复为韩、魏之地。秦属三川郡,在汉为河南郡之梁县地也。隋开皇四年,自陆浑县界移伊州理於此,大业二年改为汝州,三年改为襄城郡。隋乱陷贼,武德四年讨平王世充,复为伊州,贞观八年改为汝州。
州境:东西二百三里。南北二百五十二里。
八到:西至上都九百八十里。西北至东都一百七十里。南至蔡州四百五十里。
西南至郑州四百七十五里。东至许州二百三十里。
贡、赋:开元贡:细纟。赋:纟,绵。
管县七:梁,临汝,鲁山,叶,襄城,郏城,龙兴。
梁县,望,郭下。汉旧县,古蛮子邑。战国时谓之南梁,以别大梁、少梁,即《左传》云“楚为一昔之期,而袭梁及霍”也。隋炀帝改梁县为承休县,属汝州,贞观元年又改为梁县。
蛮中聚,即戎蛮子国也,在今郡西南,俗谓之麻城。又有阳人聚故城,在今县西。秦灭东周,徙其君於阳人聚,即此城也。汉末孙坚大破董卓军於此。高齐於此置汝北郡,以备周寇,故城在今县南,亦名王坞城。
汝水,经县南三里。
广成泽,在县西四十里。後汉安帝永初元年,以广成游猎地假与贫人。元初二年,邓太后临朝,邓骘兄弟辅政,以为文德可兴,武功宜废,请寝狩之礼。
於时马融以文武之道并用,作《广成赞》以讽。案此泽周回一百里,隋炀帝大业元年置马牧於此。
周承休城,在县东北二十六里。汉封周後於此。
黄坡,在县东二十五里。南北七里,东西十里。隋朝修筑,有溉灌之利,隋末废坏。乾封初,有诏增修,百姓赖其利焉。
临汝县,上。东南至州六十里。本汉梁县地,先天二年置。贞元七年,刺史陆长源奏请割梁县西界二乡以益之,乃自下县为上县。
鲁山县,上。北至州一百五十里。本汉鲁阳县,古鲁县也,属南阳郡。鲁阳公与韩战酣,挥戈,日为退三舍,谓此地也。後魏太和十一年,孝文帝南巡,置鲁阳镇,十八年改镇为荆州,二十二年罢荆州罢鲁阳郡,改鲁阳县为北山县。周改为鲁山县。武德四年又於县置鲁州,贞观元年州废,以鲁山属伊州。八年,改伊州为汝州,县仍属焉。
鲁山,在县东北十里。
鲁齿山,在县东六十里。《春秋》“楚师伐郑,涉於鱼齿之下。”山有氵蚩水,故言涉也。
汝水,出县西一百五十里。
天息山,一名伏牛山。
氵蚩水,出县西大陌山。後汉世祖破王寻於昆阳,士卒赴水死者甚众,氵蚩水为之不流,即此水也。
温汤水,在县西四十里。状如沸汤,可以熟米。侧有石铭曰:“皇女汤,可已万病。”
鲁阳关水,俗谓之三鸦水,经县西七里。其关三鸦镇,在县西南十九里,後周置以御高齐,亦名平高城。
鲁城,在县东北十七里。高齐置以御周。
叶县,紧。西北至州二百一十里。本楚之叶县,春秋楚人迁许於此。其後楚使沈诸梁尹之,僭号称公,谓之叶公。秦置郡县,隶於南阳。《後汉书》谓之小长安,言地沃人丰也。开元三年,於县置仙州,以汉时王乔於此得仙也。二十六年废仙州,属许州。其年,又割属汝州。
方城山,在县西南十八里。楚屈完曰“楚国方城以为城”,是也。
黄城山,一名苦菜山,在县西二十五里。即长沮、桀溺耦耕处。
汝水,西北流入,去县二十五里。
昆阳故城,在县北二十五里。後汉世祖破王邑、王寻之处。
烧车水,在县南二十四里。世祖破王寻,烧其辎重於此水滨,因以为名。
襄城县,望。西北至州一百四十里。本秦旧县,汉因之,属颍川郡。春秋襄王避叔带之难,出居郑地汜,在今县南一里古汜城是,盖以周襄王尝出居此,故名襄城。晋及後魏属襄城郡,隋开皇三年改郡为汝州,以县属焉。大业三年废汝州,以县属许州。开元四年置仙州,割襄城县属焉。二十六年废仙州,复隶许州,天宝七年又属汝州。
汝水,经县南,去县一里。县理废汝州城,即古襄城,楚灵所筑。後汉冯异据之,降世祖。《庄子》曰:“黄帝游於襄城之野,七圣皆迷,遇牧马童子而问道焉。”亦此地也。
郏城县,紧。西北至州八十里。本春秋时郑地,後属楚,又入於晋。七国时,又属韩。至汉以为县,属颍川郡。晋属襄城郡。後魏属南阳郡。高齐省。隋炀帝大业二年,移辅城县,於今县西北五里,属汝州,四年改辅城县为郏城县。
汝水西去县七里。
扈氵水,出县北三十里。
(城)父〔城〕故城,在县东南四十里。故殷时应国也,《左传》“楚大城城父,使太子建居之。”
龙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