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毓蓍榜所作「愤时致命文」于庙,投柳桥下死。布衣潘集闻兵至,誓必死;或诧之曰:『汝布衣,何为此』?曰:『建州之难,吾王父母皆死;三往奔丧,不得其骨。今复为之,何以见先人于地下』?与王毓蓍以文相恶;闻其死,呼而祭之,袖石投河死。周卜年,亦布衣。闻两人死,曰:『二人死,不见卜年,死不后也』!薙发令迫,曰:『吾尚可以存乎』!碎所佩曰:『宁为玉碎,毋为瓦全』。作五歌遗弟;着白衣冠,哭而过市,跃入海死。越日,妻寻之,溯江号泣;尸逆上,兀然而止。就视之,盖卜年也;面如生,冠履亦不失。是日越东义师起;诏授毓蓍翰林院待诏,集、卜年教谕、训导。越人感其义,私谥毓蓍「正义」先生、集「成义」先生、卜年「全义」先生。

  诸生许□,遍体书「庄烈帝」,自缢死。

  诸生何光卫妻余氏及其女适唐氏者,皆以兵逼,入水死。时称双烈。

  故大同总兵汪登瑞,余姚人也;闻变,绝粒死。

  中书沈之泰,亦余姚人;通表舟山。被执,吏将活之;曰:『死,吾夙志也』。在狱赋诗。卖药佣某受其德,为纳饮食。先一日,泣告曰:『吾为公任死事』。乞其尸而葬之。妻吴氏家居,闻太息声,则讣至矣。将收之,曰:『吾吏部子妇,不可辱也』。自经死。

  诸生晏一洪,余姚人;诸生杨守程、杨云门,萧山人;皆死。

  诸生傅日炯,诸暨人;与叔平公曰:『吾辈当死,然固有母,宜询之』。平公母不许,日炯母许之;乃遍别所亲,赴池死。

  举人祝渊,海宁人;葬母山中。闻变,促竣工;归而设祭毕,遂死。

  兴国公王之仁,当诸军溃,所部独不动。张国维欲与守,之仁泣曰:『误国者,方国安也。今强敌数万,何能守?公宜速行』!载其妻妾、二子、幼女、诸孙沉之蛟门;奉敕命北面再拜,亦沉之。独至松江,峨冠登陆,袍笏俨然,众疑其降也;传之南京,语洪承畴曰:『身为大帅,不欲暝死洪涛中,当毕于明处』。承畴使去发,不从;大骂曰:『先帝设十三坛祭汝,殆祭狗乎』!遂被杀。

  兵部尚书余煌闻江上溃,有议城守者;叹曰:『数万军不能战,乃以老弱守,是聚肉耳』。亟开诸门纵民走。已赋绝命诗,投入水;舟人拯之,居二日,复入深水死。

  礼部尚书王恩任,当监国时,抗疏「官乱、民乱、兵乱祸」。遂乞休,不许;曰:『虞不腊矣』!兵至,不食死。

  礼部侍郎陈函辉,徒步从监国失道,重茧山中。八月,始至于台州,监国已入海;哭入云峰山,作绝命词,自制祭文、埋骨记。遗其友曰:『季札之剑、孝标之书,皆诸先生事。令念忠义,存我遗孤、藏我遗文!所谓「埋血三年、化碧地下」者,必有以报也』。遂缢而死。

  太仆寺卿陈潜夫及妻孟氏、妾孟氏,联臂于河死。

  在籍通政司左参议吴从鲁,野服入山,置棺焉;曰:『有迹我者,即合之』。俄被疾,栉沐入棺死。

  御史何洪仁,为僧于桃源。

  吏科给事中庄元宸,痛哭发病死。

  詹事邵之詹,悲愤疽发死。

  致仕太常卿李山,绝粒死。

  主事叶汝■〈艹恒〉,谓其妻曰:『我则必死,子将如何』?曰:『偕之』。遂同溺死。

  主事谢震龙被执,曰:『汝非两榜人也』?曰:『正惟非两榜,天子使我压汝曹耳』。惨刑而死。

  故山西佥事郑之尹,入水死。

  诸生沈齐贤、于大昭、于大曦、仆文周、杨守程、翁德宏、张杉,先后死。义士王明诰、王介休,亦死。

  都督同知张国纪,力请诛马士英,不果;江上溃,不食死。

  七十五,沈姓也。驻于榆青岭,杀降将一人。兵合攻之,挥狼筅力斗,当之辄靡;大惊曰:『好蛮子!更得十数人,江东非可有矣』。战渴,赴涧饮;堕水死。张锯匠,以大斧翼七十五,力竭而死。

  锺皂隶,持黄斌卿檄谕诸寨,被执不屈;曰:『轻则杀,重则剐,法不当杖也』。遂磔而死。舆人某,亦抗节死。

  诸生赵景麟,鄞县人;寓居绍兴。闻江上溃,整巾服,怀所作文拜文庙,自沉于泮池。

  诸生赵天生,亦鄞县人;有节概。江上兵溃,题其几曰:『书生不律难驱敌,何处秦庭可借兵?祗有东津桥下水,西流直接汨罗清』。走城东,跃入水;渔者拯之,舁归,不语不食。家人共为计,匿之太白山中。天生亦病,使食不可;乃伪曰『侍郎李长祥入绍兴』、或曰『黄斌卿自舟山至』、或曰『张名振大捷于石浦』、或曰『宁波义旅且入慈溪』:凡若此者,即喜进食。阅半年,说渐穷,天生病亦少愈。间出山中,询樵者;以明亡告,且示以发则既剃矣。天生大痛而踣,遂绝粒死。

  布衣赵槤,亦鄞人;闻变咄咄。闻剃发,闭户酌而饮,摩其顶曰:『彼曲局者,乌可使兵我』!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