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已」作「以」。
[190] 朱熹云:「『弟』疑当作『事』。」
[191] 「寅」,原本及诸本并作「戍」。朱熹云:「『戍』,史作『寅』,下同。」祝本、魏本并注:「洪曰:『戍』当作『寅』,下同。」陈景云《点勘》:「按顺宗之崩在正月甲申,则此月之朔非景戍也,『戍』作『寅』为是。」今按:据两纪、《通鉴》均作「寅」。《册府元龟》卷一六记其事,亦作「正月丙寅朔」。此当因其年为丙戍,相涉而至误。据改。
[192] 「寅」原本及诸本并作「戍」。祝本、魏本注:「一作『寅』。」今按:《大诏令集》、《全唐文》卷六三均作「景寅」。据改。
[193] 朱熹云:「『强』,或作『疆』,非是。」魏本、《大诏令集》、《全唐文》「强」并作「强」。
[194] 「诰」,魏本作「诏」。方成珪《笺正》:「『诰』,王本作『诏』,非是。」今按:此诰见录于《唐大诏令集》卷十二,题作《顺宗遗诰》。又见《全唐文》卷五五,题作《遗诰》。
[195] 朱熹云:「『闻』或作『观』。」祝本「闻」作「观」。
[196] 「殷」,祝本作「政」。
[197] 「十五」,魏本作「五十」。
[198] 朱熹云:「『居』或作『君』,非是。」祝、文、魏本「居」并作「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