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具报之总兵刘炎等,均应议处,但事在康熙九年五月初六日赦前,相应免议。至兵丁丘台等三名并脱逃未叙官黄煌及洪弼,仍行该督、抚、提并通行直隶各省督、抚、提、镇严缉。至未获黄升等,应令该督照案缉拿可也等因。康熙九年十一月十五日题,本月二十七日奉旨:已有旨了,着再议具奏。钦此。密封到部。
  该臣等再议得:本年十一月覆浙闽总督刘兆麒一疏,奉有已有旨了,着再议具奏之旨,钦此。查投诚逃兵于本年十二月奉有不必缉拿之旨,今移驻山西脱逃兵丁丘台等三名,并未叙官黄煌、革职都督佥事洪弼,系同兵丁等及此案先行缉拿未叙官柳明元、兵丁陈元等均应一并免缉。其余留闽候审、移驻等项,俱照臣部前议可也。臣等未敢擅便,谨题请旨。康熙九年十二月十五日,兵部尚书臣科尔可大、尚书加一级臣朱之弼、左侍郎加一级臣色塞黑、左侍郎加一级臣刘鸿儒、右侍郎加一级巨罗敏、左侍郎管右侍郎事臣冀如锡、职方清吏司掌印郎中加一级臣额库礼、郎中臣祝钟灵、郎中一级臣耿继先、员外郎加一级臣坤都伦、主事臣巴尔兔。
  ——录自明清史料己编第七本六一四~六一七页。
  ●郑氏史料三编卷二
  二七、福建总督刘斗题本(请准拨款催造火器)康熙十年正月二十一日
  二八、刑部题本残片(陈暹等诬控周全斌与郑经结盟假意投诚)康熙十年三月初七日
  二九、江南提督残题本(题报搜查江南沙岛)
  三○、兵部尚书科尔可大等题本(议奏福建更定沿边水陆汛防官兵营制)康熙十年五月初三日
  三一、工部尚书吴达礼残题本(议覆闽督请拨款催造火器)康熙十年五月十八日
  三二、两广总督金光祖密题残本(为「海逆」潜入广州,行查地方官员何无觉察)
  三三、江南提督杨残咨文(急请添兵救援)
  三四、镇海将军王致安南将军石咨文(为崇明沙船拨出七十只泊于上海之黄浦江操防事)康熙十三年七月十五日
  三五、苏松水师总兵姚自强咨呈残件(为崇明沙船拨赴上海驻泊操防事)康熙十三年九月初三日到
  三六、江宁巡抚残件(违禁通洋人犯口供)
  三七、广东巡抚佟养鉅题本(申报「叛犯」林明等处斩日期)康熙十四年九月十二日
  三八、江宁提督杨咨安南将军文(咨报敌情)康熙十五年五月十二日
  三九、江宁巡抚致平寇将军咨文残件(咨报敌情)康熙十五年五月十四日
  四○、江宁提督杨致平寇将军石咨文(咨报敌情)康熙十五年五月十七日到
  四一、江宁提督杨残咨文(咨报敌情)康熙十五年五月十七日到
  四二、江南总督阿致平寇将军石密咨文(邻报贼■〈舟宗〉甚众,崇汛单弱可虞,请撤回黄浦兵以固海疆)康熙十五年六月初十日
  四三、江宁提督杨致安南将军咨文(咨报奸细口供)康熙十五年六月十三日
  四四、江南总督阿残咨文(咨报奸细口供)康熙十五年六月十七日到
  四五、漳州府副将刘成良家人葛延寿供词
  四六、兵部抄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淑等题本(题报击败「海贼」,大获全胜,恢复邵武府城)康熙十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四七、礼部祠祭清吏司密手本(为海澄公黄梧父子及其家眷受害甚惨,议赐恤典事)康熙十六年八月二十一日到
  四八、吏部题本(恭缴严议闽省督、提之上谕)康熙十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四九、福建巡抚吴兴祚题本(请将闽省现在委署文武大小员弁准其实授)康熙十七年七月十一日
  五○、吏部残件(查报海、揭、潮、澄四县被「寇」焚劫情形)
  五一、「令臣子姚仪赴京候补」残件
  五二、吏部尚书吴达礼等残题本(为汇报招抚投诚官兵事)
  五三、海贼联■〈舟宗〉飘劫虎门残件
  五四、兵部尚书郭四海等残题本(为「海逆」侵犯虎门营寨,议惩防汛官员事)
  五五、福建总督姚疏稿(泣陈父伯捐躯矢报,恳乞垂怜题恤)康熙十九年十二月
  五六、兵部尚书李之芳等残题本(密题攻澎军事部署)
  五七、礼部题本(议叙海坛、崇武等处有功贡监生顾九锡等)康熙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五八、福建提督施琅残奏本(钦奉上谕,加授靖海将军,封靖海候)
  五九、兵部残题本(刘国轩货船投诚)
  六○、部题福督王国安疏残本(查报洪磊、刘国轩派往海外生理船只所有人员并所载货物)
  六一、康熙年记注残册(二十一年至二十四年)
  六二、吏部题本(查议林升差往台湾招抚情节)康熙二十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六三、礼部残题本(金门总兵陈龙请谥)康熙三十六年闰三月初八日
  六四、「航剿台湾有功」残件
  六五、谕祭靖海侯福建水师施琅文 康熙三十七年九月
  六六、已故公郑克塽母黄氏再吁请天恩清查产业残叶 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初四日
  六七、正红旗汉军佐领缘由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