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谨奏。
  乾隆四十年十二月初九日奉旨:依议。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三一四 武英殿修书处为充补纂修事致内阁典籍厅移会(附原折)
  乾隆四十年十二月十二日
  武英殿修书处为知照事。
  照得本处总裁王嵩奏补庶吉士翟槐、何思钧、戴心亨、缪晋充补纂修等因一折,于乾隆四十年十二月初二日奏,本日奉旨:知道了。钦此。相应钞录原奏移会内阁典籍厅可也。须至移会者。计原奏一纸。
  右移会内阁典籍厅。
  乾隆四十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 武英殿修书处总裁王嵩奏请以庶吉士翟槐等充补纂修折
  谨奏,为奏明请旨事。
  查武英殿纂修翰林员缺例由臣等楝选,奏请充补。兹纂修兼《荟要》分校 编修许兆椿、郭寅先后丁忧出缺,谨拟以庶吉士翟槐、何思钧充补,仍各兼《荟要》分校事务。再,查武英殿纂修内有编修茅元铭、检讨王福清二员,现因抱疾,精神不能周到,恐致贻娱。理合奏明将茅元铭、王福清二员仍回原衙门供职,所遗员缺,臣等谨拟以庶吉士戴心亨、缪晋充补。为此谨奏请旨。
(录自《办理四库全书档案》)

三一五 浙江巡抚三宝奏续获应毁书籍暨书板折
  乾隆四十年十二月十二日
  浙江巡抚臣三宝谨奏,为续收应毁书籍暨起获书板,恭折具奏事。
  窃照浙江省收缴应毁各书,前已陆续查缴过六十种,连重复者共计二百八十八部、书板六副,经臣先后恭折奏明,并委员解交查销在案。
  臣恐尚有未尽,仍随时随事留心稽查,并严饬委员暨地方官,互相踪访,以期查缴尽净无遗。兹据委员续收暨地方官呈缴,现又零星收有《鸿宝应本》及《十种传奇》等书七种,内重复八部共计十五部;并《鸿宝应本》残缺书板一副,计一百九十八块,《十种传奇》书板一副,计四百二十四块。查各书内均有字句触碍,其《十种传奇》内有《喜逢春》一种,语涉干犯。并从前已经解缴各书,现又续获七种,内重复五部,共计十二部。谨汇同现获应毁各书,开录书目清单,恭呈御览。
  除将各书封固,同起获书板二副,现在委员解交军机处查收进呈销毁外,理合恭折奏闻,伏祈皇上圣鉴。谨奏。
  朱批:览。
(宫中朱批奏折)

三一六 两广总督李侍尧等奏遵旨查办陈建金堡遗书板片折
  乾隆四十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大学士仍管两广总督 昭信伯臣李侍尧、广东巡抚臣德保跪奏,为查明具奏事。
  窃臣等钦奉谕旨,勅查陈建所著《明通纪》一书及金堡书籍、墨刻等项,遵卽委员分赴东莞、丹霞二处,详细确查。并饬各属一体查办,凡有收藏,悉行呈缴。旋经查出陈建所著原书,并无板片,其翻刻三部,一系琼山邱浚鉴定,一系金陵摘星楼翻刻,一系余姚马晋允续编。恐有书板存于各处,随飞咨江浙两省督抚臣,就近查追,一面檄饬雷琼道查起邱浚鉴定书板,一并销毁。并据书贾、寺僧呈出《丹霞志》及金堡各种墨刻,汇同陈建前书进呈,于十一月十六日恭折奏闻在案。
  兹委员广州府知府李天培等,随同南韶道李璜,自丹霞查办回省。据禀:前赴该寺,悉心查检,金堡僧名今释,凡撰着碑记,逐一摹搨,将原碑椎碎抛弃,所有寺内书籍字迹板片,尽行查起呈缴,其支派僧众五十九名,俱已逐出。并据曲江县知县赵康查出曹溪宝林寺内《独和尚语录》,系金堡重编,又《八十八祖传赞》首册有金堡序文,一并呈缴前来。
  臣等率同两司检阅,除金堡著作之外,其余各种多有悖谬违碍之处,亦应一体销毁。内有板者,存俟委员解交军机处查销,无板者,现在查起,总不容片纸只字复留人间,以清秽迹。惟《语录》、《传赞》二种,据宝林寺僧禀称,当日系与藏经一起领回等语。是否内府所颁,外省无凭查考,相应请旨勅下武英殿查明应缴应销,行知遵办。至邱浚鉴定陈建所著《明通纪》,据雷琼道德成额查覆。讯据邱浚裔孙武举邱士佳等供称:不但并无藏板,并未曾见过此书,况现奉行查,是书系辑至明正德十六年止,伊祖邱浚先于弘治八年身故,显系借名混刊,断不敢藏匿,自取重罪。出具甘结,呈缴所供,自属可信。
  所有臣等查明办理缘由,理合恭折具奏,并将查出应毁书籍及碑摹字迹等项,黏签封固,开列清单,敬呈御览,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知道了。
(宫中朱批奏折)

三一七 暂护广西巡抚苏尔德为查缴不应存留书籍板片事致军机处咨呈
  乾隆四十一年正月二十四日
  暂护广西巡抚印务 布政使司布政使苏<尔德>,为札知事。
  据广西布政使苏尔德会同署按察司事 驿监道周升桓详称:
  乾隆四十年三月初九日奉本部院宪牌,,乾隆四十年三月初八日准署督部堂德<保>咨开:《屈大均文钞》三本;《屈大均诗略》二本;《屈大均诗集》四本;《武备志》一百二本,不全,防风茅元仪汇辑;《明从信录》十一本,不全,东莞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