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亦有未尽,密令礼房书办简上就屈姓之人体访。旋据禀称,伊有幼甥林亚璧,现在屈稔浈蒙馆读书。稔浈系屈大均同族,因往探问,告以现奉本官查取屈大均文籍。据云家有《文外》三本,向伊取出呈缴,索价花边银钱三圆。卑职等当卽给银买回。检查篇页残缺不全,恐其有心撕灭,立提屈稔浈究追全部。据供曾见族人屈昭泗亦有是书,当卽差押屈昭泗家取出四本,查系全部。并于该二犯家内严密搜查,此外并无别项不法之书,亦无藏板。现将该犯等收禁候示,理合禀报等情。连书七本呈送到臣等。
  伏查屈大均妄行撰刻《文外》、《诗外》等书,词句悖逆,先于雍正八年据伊子屈明洪首缴,经前任抚臣傅泰审拟具题,蒙世宗宪皇帝法外施仁,将犯属从宽拟遣,各书饬行销毁。迄今四十余年之久,犯属尚有存留,显系查销不尽。臣等披阅之下,实堪发指。随亲提屈稔浈等,督同署布政使吴九龄、署按察使秦鐄悉心严审。虽据屈稔浈供:父遗《文外》三本,伊止于粗知句读,不识书中文义,若果有心隐藏,何肯卖钱,自取败露。而屈昭泗亦供:自幼务农,并不识字。书系家中旧有,从前因何未缴,实在不知底里。等语。但屈大均之肆其狂吠,罪恶昭彰,稍有人心,皆知切齿,非寻常字句违碍可比。今屈稔浈等家现有未缴逆书,未便稍为宽纵,应卽按律治罪。查屈稔浈、屈昭泗系屈大均同族,应比依大逆子孙及同居之人皆斩律,拟斩立决。《文外》四本黏签封固进呈,其余三本系属残缺不全,存俟烧毁。
  至臣等身任封疆,于久经饬禁逆书,不能早为查察,以致屈稔浈等家尚有存留,抚衷负疚,悚惧难安,仰恳圣恩,将臣等交部严加议处。
  除供招咨部外,谨将审办缘由恭折具奏,并缮供单敬呈御览,伏乞皇上睿鉴训示。谨奏。
  乾隆三十九年十一月初九日奉朱批:已有旨了。钦此。

  附 屈稔浈屈昭泗供单
  据屈稔浈供:小的是番禺县人,今年二十八岁。父亲屈廷瑞,已死多年了。小的自幼读过几年书,后来做小本生意,没什么钱赚,故此本年在小南门外直街开蒙馆。屈大均是族中曾伯祖。雍正八年小的还不曾生,那查缴逆书的事并不知道。这《文外》书本是父亲遗下的,不晓得从前为何存留,不曾缴销。小的不过粗知文义,实不晓书中是何意思。本年九月十六日,有馆徒林亚璧的母舅简上来馆里闲坐,对小的说:现奉本县要寻觅屈大均的书籍,你家里可有吗?小的说家有《文外》三本,他就要拿去。小的想他是当衙门的人来问,这书必定有用,恐怕他白拿了去,要他花边银钱三圆。简上就去拿了钱来,小的就把《文外》三本交把了他。不想两县差人拿小的到案,说这书残缺,着落小的要送出全本。小的曾到族兄屈昭泗家,看见也有这书,故此供报。当蒙押着小的向屈昭泗取出呈缴。那三本书如何缺少,小的从不曾翻看,实没有故意撕掉。若小的懂得文理,晓得书中有悖逆的话,不但不肯留到如今,那里还敢告诉外人,把来卖钱,自取败露呢?
  据屈昭泗供:小的是番禺县人,今年七十岁。住居思贤村,离城五十多里。自幼务农,并不识字。屈大均是族中无服曾叔祖。那四本书是家里旧有的。族弟屈稔浈常到小的家里走动。九月十七日,同了县差来,说屈大均做的什么《文外》,是犯禁的书,奉县官着小的缴出,小的把家里的书拿把他看,他就检出拿去了。从前雍正七、八年间屈大均家里犯事,小的父亲还在。这书为何没有缴出,实不晓得,并不是小的有心藏匿的。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一九六 暂护贵州巡抚韦谦恒奏黔省无拣存之书给还折
  乾隆三十九年十月十一日
  暂护贵州巡抚印务 布政使臣韦谦恒跪奏,为遵旨覆奏事。
  臣接准礼部咨开,内阁抄出奉上谕:各省购办遗书,其节经开单解送者,现已付馆别择校录,云云。钦此。钦遵。移咨到臣。
  伏查此案,臣前于布政使本任内,屡奉圣谕,采访遗书,以昭美备,当卽严饬通属,实力搜辑。缘黔省地居边徼,书贾罕通,即家塾必需之书,一时尚难购买,实无流传旧本,堪以呈送。业经据实取结,详请前抚臣图思德会同督、学二臣,迭次覆奏在案。
  今钦奉谕旨,令将各家拣存之书,查照原单,先行发还,以杜抵换勒掯之弊。仰见我皇上嘉惠藏书,无微不到。除恭录圣谕,出示晓谕外,查黔省奉旨采访之时,因遍加搜辑,各属并无呈进书籍,是以未经设局,现在亦无拣存之书,无凭给还。
  理合会同署云贵总督臣图思德恭折覆奏,伏祈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三十九年十一月初七日奉朱批:览。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一九七 谕内阁四库全书处进呈各书疵谬迭出总裁蔡新等着交部察议
  乾隆三十九年十月十八日
  乾隆三十九年十月十八日,内阁奉上谕:
  四库全书处进呈抄录书本,朕连日偶加翻阅,检出舛漏处,不一而足。其中实系错误者,过失固不待言,卽原文传写旧讹或文义不顺,既有加签改识之例,何不逐条举出,概以轻心掉之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