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在军中办理诸事,其劳益甚也!诸凡有差遣之事,勿遣似王游击、戴游击之人等,当差遣忠廉之游击。迁徙之户,可合居於所指地方之房舍,共同耕种农田。若不敷耕种,可往抚顺、清河、开原、铁岭、柴河法纳哈各地,各自沿边择地,合力耕种。若将锦州二卫和清河、白土厂之人遣往彼处,恐误农时,故令居住广宁。
大茂堡备御王来宾给前来之二百蒙古人以酒肉,并曰:“尔暂退之,若知尔在此,恐必以兵来攻。”该蒙古人即退。其后,该堡备御率男丁七十人来投汗。
硕托阿哥旗下所属牛录之一人,因盗骡,鞭责二十七,刺其耳鼻。
汤古岱阿哥旗下,尼隆阿牛录之一人,因盗诸申人之鞍辔,乱刺耳、鼻、面、腰等处而杀之。
第三十六册 天命七年二月
初十日,遣孟坦率八旗每牛录甲士一人,往收沿海遗留之户。又令每牛录各制一梯。
二月初十日,都堂书谕镇安堡参将曰称:“著尔率兵往蒙古边界驻守,有白土厂、清河、石河之人移户口来者,令携豕鸡等诸物,一并迁往指定处所。俟迁移毕,尔仍归原处。当严
谕同往军士,不得宰杀或抢掠豕鸡等诸物。”
上天眷我,以山海关以外之地畀我。边外之蒙古,若越入边内,我亦以出边外报之,则我两国结怨矣。若愿怀善心行善道,各归原游牧之地,则我两国可无事也!
初十日,汗赐白衣巴牙喇人毡各一块。
初八日,额尔德尼巴克什、达海招抚齐家堡,收人四百,获马、牛七十,驴四十以还。
移白土厂二万户口,居於广宁。
汗曰:“奥德,不宜给尔爵职,似此已获之地,当进取之。”奥德遂进取蟒缎四疋、缎四疋、皮襖一件、马一匹。
移魏家岭、双台二堡一万五千人口居於广宁。
将所收闲散之户,赐与都堂、总兵官男丁各三十五人,赐与副将男丁各三十人。
初十日,送朝鲜阿吉根莫尔根、华连通事二人至广宁。汗命达海、图沙、龙什问其来意遂阿吉根莫尔根答曰:“我王遣我等前来探察是否攻取广宁、山海关。若已攻取广宁、山海关,则我等即相和好。”又问之曰:“何不执献毛游击?”答曰:“明人父也,我等子也,父家之人,子岂敢执献乎?”遂命羁留阿吉根莫尔根。
二月初十日,汗升格根为备御之职,赐缎四疋、银二两五钱。
二月十一日,都堂书谕石副将、刘副将、陈游击曰:“免诸申人镇守南关城门,著尔遣属下人镇守,严查奸宄悖乱之人出入。凡编户之人及取粮畜昔,举一人为主编夥而取之。”
二月十一日,汗降书谕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曰:“著将辽东周围河中所有汉人之大刀船,其损坏者,概行修理,作速送至辽河渡口处。”
二月十一日,都堂书谕石副将、刘副将、陈游击曰:“尔等迁来民户之牲畜业已羸瘠,著尔等速行分屯,於各屯饲秣牲畜,并速行分田。分田时,不得相争,按分派领取之。耕田之人,派往各屯,置备农具。”
二月十一日,都堂书谕爱塔副将曰:“著昼夜督促架桥之小刀船,令其作速架桥,敬谨从事,以恐延误大军过桥。竣工日期,具书奏闻。”
十二日,镇安堡参将遣其千总来告:“前往督催清河,石河之户人迁移时,石河之人曰称:‘我等一无所有,富户已皆往迁徙之地,唯留光棍在此也!’遂缚使者三人,射马四匹。”
十二日,都堂书谕镇安堡参将曰:“镇安堡所属人之妇孺,若有渡河迁徙者,则准男丁往寻各自妻孥。著遣未迁移之人,暗探石河城内是否有人。”
十三日所审案件:叶赫之诺木浑牛录十三人,因盗马十五匹,各鞭一百,刺其耳鼻。
都堂书谕镇安堡参将曰:“著查点蒙古人之户口,每口给粮四斗。
十三日,命每牛录遣四十或三十人往击山峰。
二月十四日,都堂书谕副将爱塔曰:“著勤加熬制官。”
参将萨尔古里先率八旗每旗游击一人往攻广宁北山峰,不克。舒喇中参将萨尔古里属下人之流箭身死。复命昂古、叟肯率八旗每牛录四甲士往攻,又未克。遂於十二日,遣每牛录五甲士前往,乃俘获六百馀人而归。
二月十四日,汗降书谕都堂曰:“著停筑辽东城,并停止垦种官田。其运城石而来之人及牛车,自游击下之中军、千总中各派一干练之人为长,督运广宁之粮,存储於仓。分给诸申官员下汉人等,以诸申为之主带来;分给汉官之人,以汉中军、千总为主带来。遣都司一员同众仓官驻於辽河西之西宁堡,以核计孰运多寡。又广宁地方人迁往后,所有粮食与杂居之地人合用,不足则合运之。白身之人无粮,运而食之,有粮运售,亦听尔便。”
都堂书谕镇安堡参将曰:“著尔将属下城堡,庄屯之人,皆聚齐渡河迁移。其豕鸡诸物等,勿得弃之,携往迁移之地。无牲畜之人,我等给以驴骡,送至辽河之岸。有海州之人,迎
於辽河岸。由彼按驿递送,俾尔不劳。”
十四日,副将喀克都里率每牛录甲兵五人前往收镇安堡户众。
二月十四日,汗降书谕蒙噶图曰:“著将右屯卫男丁,按汉游击所得男丁数,赐与蒙古游击巴布。至於右屯卫备御,则计备御之数,赐与男丁。男丁有馀则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