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日,参将蔡通下归降汉民一人时前往三屯营,携张总兵之书至,交与参将蔡通手下一千总,千总将书转交潘家口金游击,为金游击告官,斩其奸细及千总。将奸细赍来之汉文书,即行遣送。
  二十七日,致书於蒙古巴林、扎鲁特部诸贝勒云:汗将於二十九日起行,驻跸察干诺尔塔地方之尔纳兰率蒙古兵,务於二十九日抵达查干诺尔塔地方。恐尔等误至赴章塔迎驾。持遗此书。
  致台吉多铎书云:“由遵化、永平凯旋军士所载财帛,禁入渖阳城,悉行遣回各屯,只许净身进城。其携回各物当令逾五月至六月再携入城内。”
  宰羊二,治筵五席,宴济浓额驸格格。
  四月二十八日,金国汗致书刘三、刘四、刘五曰:“闻尔等遣何进忠等二人,赍书至。时我不相信,遂遣人往视之。我与明两国为争帝业而构兵之时,尔等果能杀其官吏,率岛上众人归降,则天使尔等助我也。诚能照尔等所言为之,则尔等携来之诸申、蒙古、汉人等,不收为我民,悉归尔专主,可在边外,任尔择地居住,为我属国。我若以给地异居为辞诱尔来降,而来後负约,收为我民,我可欺尔天可欺乎?天能不谴责我耶?且不言尔等杀其官吏来归,即岛上官员及庶人率岛民来归,我亦将其携来之民,悉归其专主,予以养赡也!上有苍天,朕诚言之,尔若有诈,则听尔便。尔若实心诚意,而不我信,则遣尔族人一名前来,我当面盟誓毕遣之还。”
三十日,致迁安书曰:“贝勒曰:匿人者论盗窃罪,鞭而刺其两耳,人主不得收银;富户若以银赎其杖刑,可收之归公;次者获罪,或罚银、或杖责,由其自择。再者,所有永平军马,先拨给三日饲料,後拨给五日饲料,共拨给八日饲料。尔处所有马匹,先拨给几日之饲料,其不足八日之数,可往滦州取之。”
是日,据报台吉阿巴泰、台吉济尔哈朗、台吉萨哈廉引军还,已至养息牧河等语。故遣达海、龙什、穆成格往谕曰:“不必前来谒见,我等同率师出征,不宜来见,可各还家祭祀休沐。
至於尔等在彼所行事务,或有所闻消息,可即付我所遣之人奏闻。”三台吉遂俱以所行事务,奏闻於汗,汗遂问曰:“此次俘获,此前两次多乎?”对曰:“此次俘获汉人,较前甚多。”汗曰:“金银财帛,虽多得不足喜,惟多得人为可喜耳!夫金银财帛,用之有尽,而人可尽乎?得其一、乃为我国民,其所生诸子,皆为我这诸申也。”
是日,先是汗与诸贝勒欲率兵出略,至是停止,命额驸杨古利率每旗纛额真二员、护军二人及所有行营兵往略。








第五函太宗皇帝天聪四年王月至十二月
第二十八册 天聪四年五月
五月初一日,鲍参将来报消息:“卜游击已招降四山寨。”贝勒曰:“彼感汗与诸贝勒之恩养,而勤力图效,实属可怜。”遂赏给卜游击银二十两。“嗣後,尔等无论於何地能勤力勉为,勤勉执事,则蔫之於汗,擢升为官”。
初二日,遣白都堂属下人宗廷玉抚宁县侦探消息。遣崔道员往达昌;遣张知府属下人恭宗魁、曾方往抚宁;遣孟副将属下人陈进忠往阳和;遣杨副将属下人张福安往昌黎;遣杨游击属下人王石实、马柱二人往阳和。
五月初二日,汗率大贝勒、莽古尔泰贝勒出猎。在此狩猎中,大贝勒出营地上马时,马惊坠地;日幕,第三次放围遂兽时,莽古尔泰坠马伤肩。次日,汗於行幄料理兽肉时,谓达海巴克什、龙什巴克什曰:“昨日出猎殆不合於道耶?两贝勒皆坠马。盖舍置大政务而从事田猎也。”
初四日,孟副将遣往阳和之人回,据彼告称:阳和兵计二千人,选精兵千人,由一游击率赴抚宁;张道员自丰润率兵万人亦往抚宁,造具云梯,欲围永平等语。赏彼银十两。
是日,白都堂所遣之人回,据彼告称:明於初六日发兵来围永平等语。此人未深入明境至抚宁即回,因赏银三两。
是日,驻遵化之孟阿图,察哈喇遣人致书曰:“岱达尔汉於明塔山地方得布两千,寻一汉人送布至。时我等向彼求索其汉人。彼言我一蒙古人在明边门等语,不与。又云尔等欲取我
所得之人耶?又未与。又言麻总兵官遣奸细三人至,我等执之给与尔国等语。”
初五日,张知府所遣二人回,告称:“明兵定於初七、初八日来围城。”其人未至原指派地点,即自阳和返回,因二人合赏银五两。
初六日,杨副将所遣之人回,告称:“乐亭张道员率骑兵一万、步兵一万、工役五千来围滦州”。赏彼银三两。
汗还都前致书明帝曰:“金国汗上书於大明国皇帝。以我思之,师旅频兴,相互诛戮,天生之民亦罗战争之难。我等自身亦不边暇逸。我念及此,欲盟诸天地,共结和好,使两国军
民子孙,奕世获享太平也。不然,战争向时止息而获享太平耶?故特遣使致书议和。惟尔等熟计之。”
致明诸臣书曰:“金国汗致书大明国诸臣。我原罢兵,共享太平,屡遣使议和,而尔等不从。此次战役,官兵被杀、国民受难,实尔自贻■害也。我前曾六次遣书京城议和,盖以城
下之盟为耻,或以我兵速退,故不相答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