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来围科尔沁,初十日,汗率诸贝勒大臣等,为援救科尔沁而发兵。至开原城北之镇北堡,汗拟归,命莽古尔泰贝勒、四贝勒、阿巴泰台吉、济尔哈朗台吉、阿济格台吉、硕托台吉、萨哈连台吉率精兵五千前往。汗率诸贝勒大臣及从军士还。是晚亥时,遣二人往告出征贝勒曰:“前命往阿拉盖、喀勒朱放炮,今不必往。若由农安塔得彼处传来之信息,可往彼处,则进驻农安塔。遣由彼处前来之蒙古使者回彼处,并嘱该使者:往返各等一昼夜,只能如此,愈期不候等语。若未得彼处之传来之信息,则等候我前往哨探之兵,一同返回。”出征贝勒至农安,正值察哈尔兵将攻取科尔沁之际,闻金兵至,即连夜退去,众贝勒遂还。(原注:阿拉盖、喀勒朱、农安塔皆地名也。)
十八日,喀尔喀巴珲之三使者前来,曰:“致英明汗及八贝勒之书业已奏上。曾命五部使者前往之事属实。唯因传斋赛色本二人与察哈尔汗一同出兵,故洪巴图鲁怒之,曾遣博木博泰阻止斋赛,遣囊努克阻止巴噶达尔汉。然该贝勒等未从而去,致使喀尔喀之半与察哈尔汗一道发兵,并云英明汗怎能与我一同执政之言,而未遣使,亦未加阻止使之而去。此二事欲逐项议之。曾拟於秋季遣使,於上月到来。此书皆洪巴图所言。傥五部之使者下来,亦乃该洪马图鲁之谎言破坏而已。至於尔等所命到达之言,及使者於汗前言到而皆未到达之事,并不知晓。唯思当尽力於两者之间,妥善答对,以求汗与诸贝勒之优恤。恐谓我虚伪,故声明之。”
①原转抄本签注:ilan uju 即为之三人。
第九函 太祖皇帝天命十年① 至天命十一年八月
第六十七册 天命十年
将训谕“奉天承运汗曰”至“勿懈”一段,概皆书於自总兵官以下至备御诸敕书之首。继“勿懈”之后,依次书写各大臣之名;并书其功、死罪、罚罪等项。
每圈之下,敕书一道。
镶(黄旗)
奉天承运汗曰:古圣王之治天下者,皆以武力定黎民,未有纯尚文义而不修武备者。故我仿古而设武官。凡受此敕书之人,务以忠心持身,以良心育众,以慧心察微,防奸禁侮,不得偷安。如此克画厥职,则恩及父祖,福荫子孙,身家永昌矣。勉之,勿懈!
康古里,原系纳木都鲁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复勤修政治,善於统兵,著为三等总兵官,免三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喀克都里,原系纳木都鲁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复勤修政治,善於统兵,著为三等总兵官,免三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乌讷格,勤修政治,善於统兵,著为三等总兵官,免三次死罪。
阿山,勤修政治,善於统兵,著为一等参将,免一次死罪。
吉布喀达,原系冯家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著其弟兑勒申继一等参将,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克车尼,原系绥芬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参将职,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华善,因父之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故著为三等参将,免一次死罪。
吉思哈,因自乌拉来归之功,复克尽厥职,亦不违指令,著为三等参将,免一次死罪。
吉尔海,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索海,因父之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故著为三等游击,免二次死罪。
雅西塔,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一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鸟达海,克尽厥队员,不违指令,著为二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锡喇纳,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李三,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博波图,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巴兰,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三等游击,免一次死罪。
韩岱,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茂达色,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丹坦,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塔海,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方吉纳,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喀萨里,备御。
都林拜,备御。
阿萨里,备御。
东三,备御。
鸟三泰,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马克图,因父之功,著为备御,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巴喜,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鸟希泰,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职。
兆德,克尽厥职,不为指令,著为备御。
富拉塔,克尽厥职,不为指令,著为备御职。
札努阔尔,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
唐究,原系奇勒恩路之人,因弃地来归有功,著为备御,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绰木诺玛兰,原系拉林人,因弃地来归有功,著为半份备御,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
胡希里,原系海兰路之大臣,因叶地来归有功,免一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黄。
噶布拉,原系萨齐库路之大臣,因弃地来归有功,复克尽厥职,不违指令,著为备御,免二次死罪,子孙世代勿绝恤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