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前往戍守之人,掠夺侵害肆行,又闻国内行走之人亦行掠夺侵吞汉人之财货。为何不严查各牛录之人?竟如此任其掠夺胡行?著牛录额真、两名代子以及四
名千总,将该处所居之人各造册携带,早晚查点。守堡也将驻路之人名造册携带之,早晚查点。傥尔等不加严查,而放任滋事,一经他人首告,即将尔备御、千总、守堡等治罪。”授额
德依、雅尔布备御之职。
二十五日,汗御八角殿,杀四牛,演百戏筵宴之。其后归来,御内庭,训示诸贝勒曰:“尔等之弓摺身立之不好,弓梢长且硬,差矣。弓软而长射之,则身不劳也。人之体,皆相同
疲惫之时不可以此弓射之。”
二十六日,巴珲携【原档残缺】马一匹前来叩汗,未受其驼马而遣回。
二十六日,於各牛录筵宴并颁书。汗曰:“我乃小国,以忠信而蒙上天眷祐。国人衣食皆因上天之垂祐而获。备酱盐以调味、饲豕、鸡鸭、鹅以备食。尔所养之家畜诸贝勒取之乎?
傥毁天眷之忠,盗贼何由不起?凡盗贼之人皆以为不遭捕获,乃我造化;傥遭捕获,亦堇我只身而已。故而行盗。嗣后,男丁偷盗,则使其妇足蹈炽炭。头冠红锅刑而杀之。傥惧此刑,
则各劝其夫,不从,即首告之。男盗之财,女不取,何人取之?因永顺行盗,故杀永顺之妻【原档残缺】”
八月二十日,汗对诸贝勒曰:“尔等皆有过失,重以身体,方能於国事多、须迟卧早起之时,皆可起早睡晚办理国事。”
二十一日,诸贝勒上书。大贝勒奏曰:“昔汗父知我有过曾加训斥,我未从,故而获罪。然汗父及诸弟仍将我以礼恩养之。傥我不以此恩为重,口承其过,虚言反悔,而内心仍自以
为是者,天岂容乎?我之过勿忘之,每思及此即追悔莫及也。今愿奋勉效力,弃恶杨善。傥再有恶,则罪及我身矣。”
莽古尔泰贝勒奏曰:“我既无所长,亦不为非作歹。东珠之事曾以仅闻众人之所闻答对,闻之而未告於父,诚有过矣。再有过失,汗父言之即知之。嗣后愿为汗父之大业,尽我所长
勉励为之。”
四贝勒秦曰:“我之过,乃在於我获罪於父老引退而居,则恐斥之尔何故竟然退之。若有话则言之,又恐思尔何故不退。故自身之过,乃我心中不知此二者何以为是,欲善而不得矣。
我欲见忠於父而为之,反显其谬,故我内心常自悔,岂有以己之非为是之悖理乎?”汗览该三贝勒所奏,遂曰:“古人有云:中正昔,不惧黍蝇之类。凡不为私谋,专思为政为人而奋力者
天亦嘉之,为父亦悦之,百姓亦皆以无此则无法为生而惜之。凡不思为政,专谋私利者,天亦责之,父亦憎之,百姓亦不惜之。我不以尔等送所得之衣食等物而喜之。傥尔等皆能修心为政谋之终生,则乃为父之所悦也。东珠涂之其光仍发,善人获罪其心可得。知过必改,岂能谓之不善。”
    ①原转抄本签注:谨查旧清语一书,umesi tekini即长驻之意。
②原转抄本签注:谨查ihan niyalma盖牧牛人之意。(本书按原文译为“人与牛”)。
第五十九册 天命八年九月
初四日,为逃人事赴扎鲁特内齐贝勒处之博波图归来。该逃人已去科尔沁。博波图以所携之布百疋易羊三十只带回。
初五日,乌什泰奏曰:“自抚顺之战以来,从征数处,八处被伤。来辽东之年,曾授以备御之职。今该职已无,从事农田已三载矣。我之尽心效力,旗大臣等皆知之。”上奏於汗,命
仍授备御之职。
汗调整在外诸贝勒之牛录:原属四贝勒之栋鄂额驸之四牛录,给大贝勒;汗旗下之索海伊荪之二牛录,给四贝勒;大贝勒下之兆德、奥德二牛录,归於汗;大贝勒下之昂阿拉阿哥牛录、苏完之乌赖牛录,此二牛录给莽古尔泰贝勒。
五月间,正蓝旗贝勒值月,往察筑边。本月初六日归来。自即日起受理各项事务。
初七日,降书曰:“凡有牲畜入田,知者执之。执者勿解取其衣,带其见乡之章京,马、牛、骡、驴等畜,各罚银一两。”
初七日,遣书额克兴额曰:“命入靉河路探寻由彼方来人之踪迹。得其迹后,即派妥人由外堵截之。於其踪迹前放十人,后再放二十人,继续再将众人分队置於附近潜行之。为恐队距远而受损,务须详加察寻而杀之,至凤凰城通远堡路,十三日至新城。
遗书乌讷格、达柱虎曰:“著尔等进岫岩路探寻由彼方来人之踪迹。得其迹后,即派妥人由外堵截之。於其踪迹前放十人,后再放二十人。继续再将众人分队置於附近潜行。为恐队距远而受损,务须详加察寻而杀之。由大山彼面出复州路,十三日至大山彼面之原处。
遗书毛巴里曰:“著尔进凤凰城路探寻由彼方来人之踪迹。得其迹后,即派妥人由外堵截之。於其踪迹前放十人,后再放二十人,继续再将众人分队置於附近潜行之。为恐队距远而受损,务须详加察寻而杀之。出岫岩路,十三日抵凤凰城。
是日,诸贝勒会议,并遣库尔禅、图沙、爱巴里、希福请示於汗。拟授胡希木代游击以备御之职,并给汉人;以舒木路之子硕占代其父为备御;以希伯之叔父叶西代其职;以霍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