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
汗亲往察看汤山河南苏额寨屯周围种桑之地,杀牛筵宴而回。
二十六日,希福、刚林出使科尔沁台吉奥巴处。满达尔汉出使科尔沁台吉乌克善处。
都堂书谕:“准今年饲养一万头官牛之人用此牛耕田。按明之旧例,租用一牛,给粮明石五石,草一百束。”
二十六日,巴珲台吉来寻其逃人。
二十七日,郭豁以虽无才,而心忠直,陞为备御。革纳钦备御之职,将纳钦属下汉人赐给郭豁。
额克兴额巴克什牛录之色赫讷、胡希布、札珠兰、博秀、戴达布哈、昂古纳等六人往收户众,掠汉人有夫之妇,留宿於家。该妇之夫执铁锤前来争斗,遂杀汉人三名。故此,以为首之色赫讷、胡希布抵命杀之,三人各鞭一百刺鼻耳,一人鞭责一百。南泰身为率领之大臣,既闻知为何不加拘捕,竟然随便将彼等携之而来?故予以治罪,革备御之职,鞭责一百,夺其自叶赫以来所得赏物之半,并罚银十五两。
诺木浑、耨德依因应羁留之朝鲜未令羁留,乃致使潜逃。故革诺木浑副将之职,即降为备御。罚银三十两,并销其功。革耨德依参将之职矣,降为备御,罚银二十五两,并销其功。时有人曾来告康喀赖朝鲜人已潜逃,康喀赖对来告之人曰:事不干已等语。而未入告。故罚康喀赖银二十五两,并销其功。其看守之五人,分别处治,其中三人各责七十三鞭,并刺耳鼻;
另二人各鞭责三十。
色勒阿哥前在费阿拉时,曾以其家中一妇及牛录下之一妇为妖精附体,而将该二妇打死前在东京时,其母亡后,又为制纸钱事,将牛录下章京郎善之妻,击瞎双目。郎善章京为其妻并前被杀之二妇首告之。遂革色勒阿哥备御之职,令其偿还被打死之二妇,按例罚银十五两。
释放斋赛贝勒以后,巴噶达尔汉之逃人三次前来,被斋赛之大臣戴哈尔驱散,收取其妻牲畜,逃人等只身得脱逃来。该斋赛乃被我收养而后释放之人,该戴哈尔亦乃被我收养而后释放之人。汗曰:“既已收取其妇孺牲畜,其孤身之人,我受之何为耶?该逃人或退归其主,或由尔收之?听由尔便。”遂即遣归。斋赛贝勒拟查逃人之妻孥牲畜尽送前来。巴噶达尔汉追而索之,斋赛贝勒与巴噶达尔汉争议,索其牛羊送来。计羊三百只,牛六十头。斋赛对巴噶达尔汉曰:“逃人去汗处,汗既释之,尔以何故不给?”故斋赛执巴噶达尔汉之四大臣。
二十九日,参将噶鲁因未糊蒙古房屋之窗户,故罚银七两,以销其功。
二十九日,令冷格里、叶臣、德特德三人,领率一百人,驻萨马吉。尤德赫、阿布泰二人,领率一百人,驻白塔河。著各驻所妥加固守,寻觅踪迹。据闻炼铁之汉人,住於新界处三十里。著冷格里率五十人前往擒拿,缚牢解来。
二十九日,都堂书谕:“据悉毛文龙遣派五十人,离间吾国。有擒毛文龙遣派之人送来者记功。若不拿送,被他人首告,则治以灭门之罪,其首告者记功。岫岩以南,令副将爱塔往察。青苔峪、甜水站等处,令游击吴印往察之。孤山一带,令游击赵义和往察。”
喀尔喀古尔布什贝勒之男一人、女一人,携马二匹来归。又贝勒卓里克图之二人步行来归。
三十日,石城炼铁把总张秉仪,以拿解毛文龙传送札文之人,陞把总张秉仪为千总。其协力擒拿之铁匠,赏银十两。
三十日,汗降书谕曰:“据悉毛文龙差五十人执书挑唆等语。戍守南海沿岸之统兵大臣等,为免敌於各驻军两地之间有隙可乘,当严加搜寻踪迹。”
三十日,有二男一女,携马二匹,驼一只,即由敖汉来归。
参将沙金私取汉人猪四十口、鸡一百只,为其家妇首告。故罚银二十五两,以销所记之功。偿四十口猪银四十两,一百只鸡银十两。千总库里、札克丹、宁古钦三人因困拿首告之妇,未告都堂,擅自用刑释放,各罚银十两,以销其功。首告之妇上门首告时,缪希浑令其返回 罚缪希浑银十六两。
沙金牛录下千总迈昆,因於乌拉窝藏人口而罪之,销其功银十两,并收取其所匿之人。
牛克舒因隐匿其牛录杀人案,故罚银五两数以销其功。
乌巴海、巴雅尔图及胡希布牛录下之哨探波荪以潜逃之二蒙古人,由尔处越境而出,尔因何不知,为何不严加巡察,怠慢从事?而治罪。乌巴海、巴雅尔图各罚银十五两,哨探波荪罚银十两,并命偿赔蒙古二逃人及马二匹。
锺托依、胡希塔往追逃人,因未於边界巡夜住宿,而宿於堡内,故各罚银十五两。
三月初一日,致书谕广宁曰:“著停止筑城,军士皆於广宁城内外,搜寻藏物之地窖而挖之。若得二三百两,由挖得之人尽取之。若得千两万两,以其半给所得之人。若所得之缎绸、蟒缎甚多,则以少数献之,其馀皆由所得之人取之。若得粮食、准所得之人售卖。”
是日,都堂书谕汉人曰:“命金银产地之人,不得於农时淘掘,恐误农作。农闲时,淘金掘银之人,须经奏准,方可淘掘。尔等若不经奏准而私行淘掘,则罪之。田地不足之人,可至沿边内外,任其耕种。著台站之人今年於沿台一带耕种。明年无粮,不予供给。”
著每旗出小旗长一人,率每牛录白巴牙喇一人,前往朝鲜边界一带驻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