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相视。而尔等蓄有二心。朕以故旧相遇。而尔等猜如新识。朕以同德相期。而尔等多怀异念矣。朕从来不念旧恶。尔等自太祖太宗以来。本为敌国。朕荷天祐。抚有大业海宇之内皆我臣庶自应捐除既往。悉予恩鄬。但尔等遭流贼之祸。如蹈水火朕救援而安养之。尔等诚念及此。岂可不图报效。今尔等之意欲使满洲家人、尽皆逃亡。使满洲失其所业可乎。朕姑宥前罪。嗣后其各改心易虑。为国为君。尽忠效力。以图报称朕优念尔等。故面谕及此。若更持贰志。行私自便尔时事发。决不尔贷。诸汉臣奏曰。皇上谕及此。臣等有何置辩。从此以后。惟改心易虑。各尽职守耳。  

○谕吏部少保兼太子太保内翰林秘书院大学士范文程、自太宗时、委用办事二十余年。忠诚练达不避艰辛。朕所倚赖乃近以积劳成病。虽暂假调理。心仍夙夜在公。未得专事药饵。旦夕奏效深系朕怀。可暂令解任谢事。安心调摄特加升太傅兼太子太师。昭朕眷体大臣至意。伫俟病痊、以需召用。  

○降补原任兵部尚书孟明辅、为苑马寺卿。兼陕西按察使司佥事兵部右侍郎张基远、为江南按察使司副使、苏松兵备道。升山东青登莱道参政田起龙、为福建按察使司按察使。  

○免陕西西安、平凉、凤翔等府属、十年分雹灾额赋。  

○予假原任都察院右都御史管户部右侍郎事赵继鼎、以年老乞休。允之。  

○庚寅。以军功。封太子少保广西提督总兵官线国安、为三等伯。授三等阿思哈尼哈番右翼总兵官全节、为三等精奇尼哈番。一等阿达哈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左翼总兵官马雄、为二等阿思哈尼哈番、仍镇守广西。  

○升学士白色纯、为吏部右侍郎。  

○以阿达哈哈番赵国英、为兵部理事官。  

○以正蓝旗汉军三等伯佟六十、为本旗梅勒章京。  

○降原任兵部侍郎杜立德一级调用。以前审窝逃吕煌行贿一案。不即完结。又不纠参德州知州佟昌年徇庇之罪故也。  

○辛卯。以正白旗蒙古牛录章京达雅、为甲喇章京。  

○壬辰。谕吏部、督抚责任封疆。关系非轻。员缺未可久悬。王来用、奉上□日降调。已经十三日。何得至今尚未推补。殊属怠忽。著即会推堪任者具奏。以后似此等紧要员缺须于命下次日、即行会推。毋得仍前迟延取罪。  

○升詹事府詹事李奭棠、为内翰林国史院学士。  

○降补原任大学士王永吉、为总督仓场户部左侍郎升太常寺卿王尔禄、为大理寺卿。  

○予故内翰林国史院学士魏天赏、广西提督总兵官马蛟麟、各祭葬如例。  

○初、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等、议窝逃罪。即以窝逃之人、给与窝主为奴。上以立法太重。恐奸徒借端陷害无辜。命改议。会南赣巡抚宜永贵疏言、迩来满洲家人。逃者甚多获者甚少。乞仍照初定例。章下王等并议。至是、王等议隐匿逃人者正法。家产入官其两邻各责四十。流徙十家长责四十如窝主。自行出首者免罪。傍人出首者、将窝主家产、分为三分一分给与出首之人。第二次逃者。仍鞭一百、归主。第三次逃者。本犯正法该管地方官、无论有无拏获逃人。一年两次造册。呈报督捕如有逃人、隐匿不报事觉。将前报部官革职凡拏获逃人即当解送督捕。若有监羁沉滞不行起解者将该管官革职仍罚银一百两。给与出首之人。如运船隐匿逃人。该管官照民例治罪。若军船、商船、该管官将本船男妇数目。造册用印。给与船主。凡到闸口。俱照数验放。如多于正数、即行拏解督捕。若审系逃人、即将船家正法。船内财物入官、见任文武官员、并有顶带闲官、进士、举人、贡生、监生、及休致回籍闲住各官、隐匿逃人。将本官并妻子流徙。家产入官。文武官员赴任之后。有家人隐匿逃人者。本官不知情、免罪其隐主、如系另户者。即将隐主正法。家产入官。如系同居者。其妻子房地免议。家产财物入官。至于府属州县官内。如有一官革职者。知府、降一级。直隶知州、照知府例议处。道员、罚俸九个月。巡抚、罚俸六个月。总督、罚俸三个月。拏送逃人数多者。该管地方官纪录。俟考核时酌量优升。其解到逃人。督捕即当收拘认主。如有主认者。交与本主。无主认者。给与官米食用。查系某旗者。即交与该旗固山额真、梅勒章京一月之后无主认者、即行入官。其送到逃人、或窝主、如攀引他人。应暂羁候提到彼人再行质审。如满洲家人隐匿逃人鞭一百、罚银五两其本主不论官民、罚银十两。或另户人隐匿逃人、鞭一百、罚银十两。宗室公以上、家下庄头等人。窝隐逃人鞭一百、罚银五两。其管庄拨什库、罚银十两。逃走二次、或三次如本主不行报明被旁人出首者。平人鞭一百有顶带官员鞭一百、折赎仍将前入官家产、分作三分一分给与出首之人。生员隐匿逃人。与平民一例正法。其逃人拐带物件。即于入官物件内赔补。窝主不行举首。或被十家长、邻佑、百长出首者。亦将窝主家产三分之一、给与出首之人。或有逃人在营伍中食粮。不行盘查。事觉管队责四十百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