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时落时长之虞。囤积不禁自止。臣等酌议甲米既按月轮给。自应分别旗分。查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并上三旗包衣、应领米数。较下五旗为多。请将镶黄、正黄、二旗。于正月、四月、七月、十月、支放。正白、正红、镶白、三旗。于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支放镶红、正蓝、镶蓝、三旗。于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支放。办理不繁。而接济兵民食用。实有裨益。现在夏季应领米。于四月起。即照现议按月轮放。得旨允行。  

○铸给云南顺宁、鹤庆、丽江、永北、等府知事印。从云南巡抚爱必达请也。  

○己酉。谕、据四川总督策楞摺奏。老硐沟铜廒采买余铜。自乾隆十四年以后。请仍照从前题定十两之价给发等语。该处铜厂。自乾隆十三年以前。采买余铜。原定价值九两。续经该督查明、工本实有不敷。题请增给。部议令仍照建昌之例。画一给价。原系照例办理。但念该厂让铜既已革除。工费不无拮据。著照该督所请。乾隆十四年以后。抽买余铜。准以十两之价给发。其从前已领价银。免其追缴。以示恤商之意。  

○谕军机大臣等。策楞岳钟琪、所奏办理郭罗克番贼情形一摺。据称该镇马良柱、以土目丹增自知畏罪。托故不到。非用兵不足以示儆戒等语。郭罗克近在松潘口外。马良柱身为总兵。不得不以用兵为请。且以尝试总督之意。未必实有见于兵之不可不用、而为是请也。番人越在远徼。不能如内地州县、绳以国法。原属人性不通之类。第该处乃通藏要路。不可听其恣行劫掠。是以应化诲约束。使知畏服。庶以儆其将来耳。用兵一事。谈何容易。必当权其轻重。值与不值彼并非骚扰边境。自无须轻用兵威。驯至不可收拾。亦非谓此时封疆宁谧。习于恬熙。以偃武为了事也。著传谕该督提、令其妥酌筹办。  

○又谕曰。西宁副都统舒明、奏查郭罗克番子、抢夺班禅额尔德尼之使臣、所领赏物等项。有未交还者。移咨督臣严查具奏。今据策楞奏称、查明即令交还。并将已毁缎疋银锞等物追出。其从前偷窃牲畜别案。尚未呈报等语。此等番子、与内地民人不同。原系无知之辈。但既居西藏大路。焉有任其抢夺之理。须化导使知法律。已降旨策楞、郭罗克番子、虽系四川所属。离省窎远。而与西宁尚近。故令舒明善为留心。此后无论过往差务。及赴藏使臣。俱由舒明处、酌派青海蒙古、西宁番子。沿途护卫。期于无失不可托言非其所属。以致疎懈。  

○庚戌。谕曰、哈达哈现在患病。其步军统领事务。著雅尔图暂行署理。  

○以工部侍郎德保、为正蓝旗汉军副都统。  

○兵部议准、四川总督策楞奏请将南坪营守备改都司。通巴营都司改守备。俸薪例马互易。毋庸加添。其南坪营兵。将绥宁营额兵八百名。拨给马一步九兵百名。从之。  

○辛亥。上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壬子。清明节。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东陵、景陵、泰陵。  

○遣官祭端慧皇太子园寝。上御勤政殿听政。  

○诣安佑宫行礼。  

○以大理寺少卿齐达色、为大理寺卿。  

○以兵科给事中赫庆、为太仆寺卿  

○旌表守正捐躯之直隶南宫县民谭宗孟妻郭氏。  

○癸丑。上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还宫。  

○遣官祭贤良祠。  

○甲寅。上启銮谒东陵。  

○谕、兵部奏将违例私行典与民人地亩、坐台侍卫佛保。革职留任。可否前往军营效力等语。佛保乃有罪之人。非寻常派往军营者可比。当俟期满。多留军营数年、效力赎罪。今所议但于年满之时。由该将军出具考语。带领引见。殊属非是著将佛保留于军营。俟三年期满。再留三年。嗣后似此等案件。俱照此例办理。  

○又谕、祭祀需用生鹿。不必在太常寺餧养。著交盛京将军阿兰泰、每年合围。生鹿必获五六十只。交内务府送静宜园餧养。遇祭祀需用若干。数日前由该衙门行文内务府取用。  

○谕军机大臣等。前因喀尔吉善等奏到、浙省查办传钞伪稿案内。有由提督内衙传出之语。已降旨将吴进义解任。今据吴进义奏到。包琳一犯又经自缢毙命。著将原摺钞寄喀尔吉善、雅尔哈善。令将该犯是否自缢。抑图灭口了事之处。秉公确查。务得实在情形。详悉奏闻。寻覆奏、吴进义以伪稿由伊内衙传出。曾嘱令包琳不可供明来历。及解省质对。包琳势难抵赖。遂直供实情。又虑获罪。遂情极自缢。实无灭口了事之处。得旨、报闻。  

○是日。驻跸烟郊行宫。  

○乙卯。驻跸白涧行宫。  

○丙辰。谕、从前盛京因无总管内务府大臣。故佐领等曾许用总理盛京内务府关防。今既设总管大臣。著照例铸佐领图记换给。  

○谕军机大臣等。据班第等奏称、布鲁克巴之额尔德尼第巴博罗特色勒都卜。闻朕加恩于达赖喇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