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二日)

  鸿胪寺卿刘恩溥跪奏:为敬陈管见,仰祈圣鉴事。

  窃自台湾隶我版图二百余年,百姓衣食租税,诚心向化,中外皆知矣。今年忽割付日人,是荳我皇上之本心哉!如割付之后,台民即甘心归附日人,中国原可置之不问;无如众志成城、齐心抗拒,日人之所谓乱民,实我中国忠义之民也。在日人骑虎不下,必欲灭此朝食,自属意中之事;惟此等义民惨罹锋镝、至死不变情形,实难恝置!试思各省偶遇灾荒,多方赈济,尚复不遗余力;今兵荒更甚于灾荒,若听此数百万生灵膏诸锋刃,臣知皇上必有惄焉如捣者矣!臣思金、复、海、盖等处既有三千万金可以赎归之议,似台湾亦可商办,日人决不至执意不从。可否饬下总理衙门王大臣邀集他国公使与之婉商,酌付数千万金;即甚至再付二万万金,亦不为过?缘借款本非一时所能偿清;再行借用,亦不过多展年限而已。若台湾赎回后,即将该处地利认真兴办,似此项不至终归无着。且可令台民知皇上之不忍轻为弃掷,又可以保全中国之疆土,不致沦为异域;似于如天、如神之德尚相符合也。

  臣愚昧之见,是否有当?伏乞皇上圣鉴!谨奏。

  光绪二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见原书卷四十七。

  署两广总督谭锺麟来电(十月初六日到)

  南澳镇刘永福回粤,细询情形:因倭人在台北杀戮甚惨,台南民坚留不放;此次潜遁得归,勇丁欠饷万余未清。查南澳与澎湖对照,令其回任,恐生枝节;可否调署南韶镇之处?恳代奏,请旨遵行!麟。鱼。

  ——见原书卷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