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系总署特咨事件,上季之册,务于下季首月具报,毋得违延。切切。此札。

  光绪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札

  印  台北府印八月二十三日西刻到

  (注)一一五○九--一,按察使唐札新竹县,与本件相同(等因以下,前件无之。又一一五○九--一一,台北通商局札新竹县亦同。

  ●第二二八谕光绪十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一一五○九--四

  新竹知县沈,饬三班头役查覆保内教堂及教士

  钦加同知衔、本任宜兰县、调署新竹县正堂沈为谕饬确切查覆事。照得各国洋人,在于各处建堂传教,不止一所,现奉大宪札饬查报,以便稽察保护,合行谕饬。为此谕,仰各该头役知悉,克即协同地保,分往该管保内,无论城内、乡间,确切查明何处有何国建设教堂,大教堂几处,小教堂几处,某堂系属某国某教士,其堂是否洋式,抑系华式,某堂有教士几人,是何姓名,系何国之人,堂内有无育婴、施医等事;限两日内,详细查明,绘图造册,明白注说,呈覆赴县,以凭核办。如教士询问,答以奉官饬查,为保护起见,更不妨向各堂明白查问,但不许矜张骚优,致生事端。此系奉宪特饬要件,该役务须谨慎从事,委速查覆,毋稍玩延,致干重咎。毋违。此谕。

  一、谕仰三班头役

  光绪十七年八月二十三日承工总吕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沈行  私记 

  ●第二二九图说(第二三○号之粘付)一一五○九--一二

  新竹县属教堂图绘

  

  此系中港街大英国教堂自

  新竹城内至此计二十五里(图形缺)

  此系土牛庄大

  英国茅屋教堂(图形缺)

  此系新竹城内大英国陈教士住眷(图形缺)

  此系新竹城内

  大英国教堂(图形缺)

  此系月眉庄大英国教堂

  自新竹城内至此计三十里(图形缺)

  此系红毛港庄大英国茅屋教堂

  自新竹城内至此计二十二里(图形缺)

  ●第二三○申光绪十七年八月三十日一一五○九--一三

  新竹知县沈,对臬道唐、台北知府吉、及通商总局,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

  同知衔、本任宜兰县、调署台北府新竹县,为遵饬造送事。案蒙宪台、护理臬道宪唐钉封札开:「本年八月初八日,奉闽浙总督部堂卞钉封牌开:(云云照札叙至)切切此札」等因。蒙此,卑前县未及查报卸事,卑职抵任;复于本年八月二十三、九月初二等日,蒙本府宪、通商总局、宪台行,同前因。遵即查明:卑辖城乡,共有英国大小教堂四处,堂屋俱系华式,仅有华人教士居住传道,并无洋人在内。间有施医、发药,俱无育婴情事。当经逐一履勘明白,理合绘图造册,具文申送宪台察转。除报臬道宪、通商总局外,为此备由,呈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计申送:清册一本、教堂图说一纸。

  一、申

  道唐

  本府宪吉

  通商总局

  光绪七年八月卅日通商承吕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沈行  私记 

  ●第二三一清册光绪十七年八月三十日一一五○九--一四

  新竹知县沈,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清册

  同知衔、本任宜兰县、调署台北府新竹县,为造送事。遵将卑县境内,建设大小教堂,并教士人数姓名,造具清册,呈送察核。

  今开:〔注〕

  一、卑县城内,义学左边,有英国教堂一座,系华式,堂内并无洋人,仅有华教士陈鹏霄一名,系属淡水县人,并无育婴、施医等事。又卑县城内考棚边,有该教士住眷房屋一所,号为公馆,合并登明。

  一、卑辖竹北一保月眉庄,离城三十余里,有英国小教堂一座,系华式,堂内并无洋人,有华教士陈克华一名,并妻在内居住,系淡水县人,亦无育婴、施医等事。理合登明。

  一、卑辖竹北二保红毛港庄,离城二十余里,有英国小教堂,华式茅屋一座,堂内并无洋人,有传道李昆弟一名,系淡水县籍,此八月间,调往中港传道。该堂现系教民陈万勇看守,堂内间有施药,并无育婴情事。理合登明。

  一、卑辖竹南一保中港街,离城二十五里,有英国小教堂一座,系华式,堂内仅有华教士李昆弟一名,并无育婴,间有施医发药。理合登明。

  一、册式

  光绪十七年八月三十日通商承吕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沈行  私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