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革。凛之。特谕。

  计发戳式一颗。

  一、谕仰

  光绪九年十月初十日兵承吕祥

  印    私记 

  新竹县印

  正堂周行  私记 

  ●第七三红禀光绪十二年八月七日一一二一二-二

  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保举萧嘉为三皂头役

  具禀台下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为遴选举充,恳恩给发谕戳,悬牌示知,以便奉公,而专责成事。缘本衙门额设六班,各有应收公项,及办缉命盗等案,责成关重。第查三皂头役李益,所当差事,致误者多,役经禀明在案。蒙批:「三皂李益,如果年老力衰,致误公事,自应斥革另充,以专责成。现禀萧嘉接充,能否胜任,均候提案验充可也」等因。(注)经蒙堂验,分别革充。役细查萧嘉一名,为人诚实,奉公已久,保内熟悉,兼有家室可靠,似能胜任三皂斯缺。但未蒙恩准接充,不敢趋前效劳。理合取具认充,加具保结,粘连禀恳。伏乞大老爷首重公事,恩准萧嘉一名,接充三皂头役,并给发谕戳,悬牌示知,以便奉公而专责成。沾感。切叩。

  计粘认充、保结状贰纸。

  正堂方批:三皂李益因年老,屡误公事,现经斥革,遗缺准予所请萧嘉充当,候分别给发谕戳,悬牌,以凭奉公。充、保各结附。  私记 

  光绪十二年八月初七日具禀  戳记  县正堂方、给皂总头役、倪源戳记  戳记  县正堂方、给快总头役、许来戳记

  (注)一一二一二-一。

  ●第七四认充结状光绪十二年八月一一二一二-三

  三皂头役萧嘉,具立认充结状

  具认充结状人萧嘉,今当大老爷台前,认充得蒙准接充三皂头役额缺,所有应收缴红白契、钱粮、正供等款公项,及遇保内命盗各案,宜当极力办理,不敢玩误、非为情弊。如有非为情弊,愿甘坐咎。合具认充结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光绪十二年八月日具认充结状人萧嘉(画押)

  ●第七五保结状光绪十二年八月一一二一二-四

  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保结三皂头役萧嘉

  具保结状台下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今当大老爷台前,保得萧嘉一名,蒙准接充三皂头额缺,所有钱粮、正供、红白契各款公项,及遇命盗等案,宜当极力收缴、办理,不敢玩误、非为等情。如有等情,惟源等是问。合具保给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光绪十二年八月日具保结状  戳记  县正堂方、给皂总头役、倪源戳记  戳记  县正堂方、给快总头役、许来戳记

  ●第七六甲谕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二一二-五

  新竹知县方,对三皂头役萧嘉给发谕戳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抚民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为给发谕戳事。照得本衙门额设各班头役,均有责成,不容旷悬。查三皂头役李益,因年老、误公示革;所遗斯缺,现据皂总役倪源等禀举,班下有站堂役萧嘉,奉公有年,办事勤慎,堪以接充三皂班役等情,出具充、保各结,具禀前来。除提验、批示准充外,合给谕戳。为此谕,仰接充三皂头役萧嘉,即便遵照,将发去谕戳,分别查收,照刊奉公。嗣后每遇保内命盗要案,务须随时禀报,获犯解究,所有带征供屯、钱粮、红白契各款公项,尤宜按卯填缴清楚,毋得浸渔短欠、始勤终怠,亦不得收受投词、藉端办案,以及擅自私押人犯各情弊。倘敢故违,定干革究不贷,切切。特谕。

  计发戳式壹颗。

  一、谕仰

  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兵承吕祥

  印    私记 

  新竹县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七六乙牌示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二一二-五

  新竹知县方,为三皂头役萧嘉充任,悬牌示知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抚民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为悬牌示知事。照得本衙门额设各班头役,均有责成,不容旷悬。查三皂头役李益,因年老、误公示革,所遗斯缺,现据倪总役皂源等禀举,班下有站堂役萧嘉,奉公有年,办事勤慎,堪以接充三皂班役等情,出具充、保各结,具禀前来。除提验、批示准充外,合行牌示。为此牌,仰合衙书役、及保内民番人等,一体遵照,毋违。须牌。

  一、牌示

  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兵承吕祥

  印记    私记 

  新竹县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七七单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二一二-六

  新竹知县方,饬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吊销已革三皂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