恃强入关不税。其奴已为御史韩阳擒治如律,智等当坐纵容之罪。上令智等具实自明,既而伏辜,遂皆宥之。壬午,遣行在通政司右通政李畛往苏、松、常三府,将存留仓粮七十二万九千三百石有奇卖银,准折军官俸粮。癸未,行在通政使司右通政李畛言二事:一、南京六部、都察院等卫门差使官员,请加严禁,不得预差人赴龙江等驿索船。沿江差使官吏,亦不得占坐站船一两月,违者罪之。一、南京会同馆使客廪给,系龙江驿防夫支送,不利往复。乞于在京该收粮米内,量拨一二千石收贮给用。事下户部,复奏,从之。甲申,徐州广运仓大使徐丛等,先以亏折粮追陪还官已足,至是当解京治罪。奏言各卖子女赔粮,艰难已极,乞赐存恤。上命悉宥之。
  
  十一月庚子,停迫徐州广运仓亏折粮米。初,中官银作局副使阮汝丛奏:徐州广运仓官攒人等亏折粮米一万五千六百三石有奇。命行在户部移文追征。至是,斗级二百七十余人诉今年水灾,人民艰食,俟明年收成,将豆麦抵斗赔偿。从之。乙卯,直隶镇江府金坛县民袁济、扬州府高邮州民方珍、江都县民沈鼎等十人,各出谷一千石之上。助官赈济饥民。事闻,各赐敕奖旌劳,仍复其家。
  
  十二月己未,直隶淮安府奏:“邳、海二州赣榆等六县,今年旱潦,田粮征者少,乞存远运粮以备守御官军支用。”从之。丁丑,修南京通江桥东西一带江岸。
  
  三年正月戊戌,命修南京东门仓。
  
  二月己巳,直隶扬州府泰兴县言:“县顺德乡旧有三渠,引湖溉田,今渠塞收薄,田民难于输粮,乞疏之以便民。”上命巡抚侍郎曹弘理之。
  
  三月甲午,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等奏:“今年二月二日黎明,龙江关风浪骤起,坍塌关西南岸埂约长四十余丈,坏直隶苏州府昆山等县粮船五艘,漂流粮米一千五百八十余石。”上命移文户部及巡抚侍郎周忱验实,从之。辛丑,命修南京广积、赃罚、天财、及甲、乙、丁、戊等库。
  
  四月乙卯,敕谕淮安、扬州二府:“去年水潦为患,清河等县民饥特甚,朝廷虽尝赈恤,比闻,尚多丐食道路,朕甚悯之。敕至即发官廪,验口赈济。凡尔长民之官,务须尽心存问,处置得所,毋因循坐视,纵容奸宄作弊,必公必勤,庶副朕恤民之心。”乙丑,直隶徐州砀山县、扬州府高邮州宝应县、淮安县各奏:去年人民乏食,已给官粟赈贷,候秋成抵斗还官。从之。
  
  五月壬辰,南京军器局岁造春季分军器三千七百有奇。丙午,巡按山东、两淮行在刑部右侍郎曹弘奏:“直隶淮安、扬州二府所属,去岁水患民饥,已行赈济。其间多有积水田地并无牛种者,即今征收夏税,恐逼民逃窜。乞遣官勘实,果未耕种者,蠲免税粮;有三五分成熟者,亦暂停征,俟丰岁补纳。”从之。
  
  六月丁巳,行在工部尚书吴中言:“应天府上元、江宁二县民匠例应二年一番赴工,有自宣德七年休番至今,犹未赴工者一千六百余人,请敕有司逮系至京治罪。”从之。
  
  七月癸未朔,直隶扬州府高邮州兴化县、徐州砀山县各奏今夏民缺食,已发廪赈济,俟秋成偿官。从之。丙戌,命直隶淮安、扬州二府应兑军粮于本处上纳,以民被灾伤,省其加耗故也。
  
  八月己未,筑高邮湖堤,长四百二十五丈。旧用土筑,遇风浪撞激辄败,间用水橛苇束蔽护,亦不经久。至是以甃砖石,复以糯米糊和灰固之,始坚致可久。辛酉,减应天府芦柴钞。乙丑,直隶淮安府邳州河决,田禾伤损。巡抚右侍郎曹弘以闻。诏令随宜修筑。乙亥,免直隶淮安、扬州等府军民所负官马,以其地水旱灾伤故也。
  
  九月庚戌,行在户部奏:“直隶常州府武进县民孔英,实宣圣之后。因其先世道辅嫡孙传心,仕为湖州路南浔镇儒学教谕,子孙因占籍武进,源流世系有所考验,乞如例优免差役。”从之。
  
  十月庚申,直隶扬州府如皋县奏:岁旱无收,人民缺食,已将预备仓粮验口赈给。具以数闻。修南京内府丙字等四库。丙寅,应天府并常州府所属州县,各奏今年夏秋不雨,田禾槁死,人民缺食,税粮纳办艰难。上命行在户部遣官复视优恤之。
  
  十一月丁亥,行在吏部言:“总督南京粮储、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周铨三年秩满,欲行例诣行在,缘铨所掌粮储重务,未可辄离,乞令免来。”从之。庚子,修南京都察院厅。乙巳,巡抚直隶、行在工部右侍郎周忱奏:“迩来,行在户部定以苏、松、常三府正统三年夏秋税粮折纳布五万匹,解赴陕西买马,今已征足。切计水陆万里,舟车捆载之费,过于输纳之数,途路险远,无人防御,或至失所。乞敕有司水陆应付船只车辆,仍行南京差主事一员监送。”从之。
  
  十二月癸丑,巡抚山东、两淮、行在刑部右侍郎曹弘奏:“近命臣兼理松江盐课,访得各场去年以前共逋负盐五十三万六千九百二十余引,今年又该正额盐一十五万七千七百六十余引有奇。窃惟煮海之功,日有定数,今以数年逋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