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港俟休役一年兴修,平江府姑缓之。”
  
  八月丙子,陈之茂知建康府。
  
  九月甲辰,上元知县李允升坐赃,决配惠州。建康守臣王佐坐纵容出境,追两官,勒停;建昌军居住。
  
  十一月丁未,方滋知建康府。
  
  十二月乙酉,诏建康府笪桥酒库依旧拨萧鹧巴军管干,收息钱充犒赏用。
  
  三年正月癸亥,中书门下省言:“昨来支降交子付两淮行使,缘所降数目过多及铜钱并会子不许过江,是致民旅未便。今措置令铜钱、会子,依旧任便行使,应官司见在未支交子,令差人管押赴左藏库交纳。”
  
  二月癸酉,出龙大渊为江东总管,曾觌为淮西副总管。乙酉,以《武经龟鉴》、《孙子》赐镇江都统戚方、建康都统刘源,仍令选择兵官,各赐一本。戊戌,谏议陈天麟言:“近探报敌聚粮增戍,以其太子为元帅居汴,宜择将帅,预讲备御之策。”上曰:“此今日急务。昨王琪请筑扬州城,卿等见文字否?”叶颙奏琪至,都堂议论尚未定。魏杞奏:“淮东之备,宜先措置清河、楚州、高邮一带,庶可遏敌粮道。”上曰:“若把定高邮,不放粮船过来,则敌不能久留淮上,自当引去也。”
  
  三月庚子,宰臣叶颐奏:“陈敏甚晓地利,且有志立功名。”上曰:“陈敏等守高邮甚好,别择一步帅亦难得人。”
  
  五月庚申,修扬州城。
  
  闰七月戊寅,郭刚除镇江副都统。癸巳,镇江军帅戚方以刻剥役使,军士嗟怨罢。
  
  八月壬戌,以知建康府史正志兼沿江水军制置使。
  
  十月壬寅,上曰:“维扬筑城己毕,更得来年一冬无事,足可经略。”陈俊卿奏:“淮上规摹,须久任守臣,迟责其效。其不职者,早宜易之。”上然之。戊戌,修真州城。
  
  十二月丙申,增修六合城。
  
  五年正月甲戌,徐子实新知无为军,陈屯田利害,上以其言可采,遂除大理正,充措置两淮屯田官。
  
  二月乙未,命楚州兵马钤辖羊滋,专一措置沿海盗贼。先是,海州人时旺,聚众数千来请命。旺寻为金人所获,其徒渡淮而南者甚众,故命滋弹压之。
  
  四月辛卯,议者言,“楚州系极边重地,路当冲要。州东地名凫鱼沟,北接淮海,与山东沿海相对。宜将本州兵马钤辖羊滋,移往其地,置廨舍,警察奸盗。原管海船二百余只,搬运海州军粮、间探之类,甚为济用。其射阳湖通济地分阔远,阙官拘辖。宜创置使臣二员,专充管辖海船,讥察淮海盗贼,听羊滋使令。”从之。
  
  十二月丙戌,金赈泰州。丙午,降会子二十万贯付两淮漕司收换铜钱,两淮州郡并以铁钱及会子行使。是冬,措置两淮陈子实言:“准旨挥复万弩营,乞令以神劲军为名,合行事件,乞并隶属官田所兼乞下淮东漕使,就真州计置营寨。又遇招到万弩手以本军忠勇使效为名,支给例物并免户下科敷差役及三百亩税赋。”并从之。
  
  乾道六年正月乙卯,修楚州城。左骁卫上将军陈敏移守之。甲子,诏:“真州六合县遗火,延烧居民寨屋,统制官钱卓救扑不力,降三官。”
  
  三月壬子朔,户部侍郎叶衡言:“三务场每岁所收入纳盐茶等钱,依指挥比较,如有增羡,方与理赏。切虑将别色应数,欲乞立定岁额;行在八百万贯,建康一千二百万贯,镇江四百万贯。收趁及额,方得推赏。”唐瑑知建康府。是月,罢淮东总领所,并归淮西。十二月复.置,仍以总领两淮、浙西、江东财赋军马钱粮所为名。
  
  四月戊戌,吏部尚书汪应辰出知平江府。
  
  五月庚午,户部状:“已降指挥,自行在至建康府,沿路征税颇繁,可省者省之。今措置临安府自北郭税务至镇江沿路一带税场内,地里接近,收税繁并去处,合行省罢,庶几少宽商贾。”诏从之。
  
  闰五月壬寅,诏:“江东诸郡多有被水去处,漕臣黄石不即躬亲按视,止差县官前去,显是弛慢,可降两官。”癸卯,诏:“江东运使将建康府实被水县分四等、五等人户,今年身丁钱并与放免一年。不得巧作名色,依旧科取。如有违戾,令监司按劾,许人户越诉。”
  
  八月丙寅,新知真州常禋进对,奏宽民力事。上曰:“不可扰及百姓、民兵,切留意。”
  
  十一月丁丑朔,诏淮南转运司,今后使人往来应副舟船,并责令篙梢结罪,如敢搬载钱宝一文以上过界,流配,一贯以上及凭恃贵势抑勒装载,并依军法施行。若篙梢隐匿,与犯,人一等断罪。仍许人陈首,若钱数多,取旨升擢,漕臣不行觉察,重行黜责。
  
  十二月,复置淮东总领所。
  
  七年二月戊申,新知泰州李东朝辞进对,上曰:“卿到任,须多买耕牛,劝课农桑。”
  
  七月,诏免两淮民户丁钱、两浙丁盐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