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出至十年、二十、三十年不归,归则孙娶妇而子或不识其父。
   《魏叔子文集》卷17《江氏四世节妇传》

155 烈妇程氏,名再弟,幼知书,适族人黄九叙。九叙客死芜湖,讣闻一恸而绝,绝而复苏者再。乃自为文遣从侄往奠其夫,再拜送之门,绝粒十有七日而卒。其祭夫文曰:“妾薄命,自离襁褓,上失严亲,下鲜兄弟,鞠于二母,笄而适君。君亦孑然当户,夫遭何戚氏之艰,舅姑既丧,家以日微。自去夏君赴湖阴,将别一载。徽人十九为商,虽复暌离,归期可俟,讵谓十五日,七儿还报,君弃妾而逝,使妾闻之崩摧五内也。……
   《歙县潭渡杂记 烈妇程氏传》

156 黄鉴,字德昭(歙县人)。父志礼,商游失意,久不归,鉴为儿时问父安在,辄号泣不食。家素贫,拾薪养母。年十四,告母行,访其父,出诀仲弟曰:“若不能归父者,不复返也。”踪迹四方莫能得。一日舟至黄州遇一舟,鉴倚蓬立,来舟长年见之,谓志礼曰:“彼少年甚类公。”志礼急呼,泊舟去稍远,鉴闻呼心动,返舟讯之,知为父子,相持大恸,两舟嗟异。
   民国《歙县志》卷8《人物 孝友》

157 休宁之俗善贾,水航陆辇,山负海涵,转贸而行四方,名都会衢,诰穰巨丽,下至绝陬遐聚,险昧幽阻,足殆遍焉。要以射赢牟息,美服食舆马仆妾,营良田好宅,或盛燕遨,广结附,以明得意,相矜为贤。
   《遵岩先生文集》卷32《黄梅原传》

158 新安处万山中,我休(宁)又当五邑中,土田不给生齿之什一,而大多行贾,不习赋役,奚翅什九而听命吏胥。
   《休宁县赋役官解条议全书序》

159 ……徽歙俗多业商,在休宁者居半。以故许氏子姓或有客外不能时供王税者,(许)存斋阴令输纳,不求其知,曰:“为吾子姓,肯负吾焉。……
   《许氏统宗世谱》第49页《许存斋墓表》

160 (休宁)从来无兵戈燹略之惨,生息繁夥,民则聚于有余, 而财则争于不足。往往挟轻赀以贾四方,贸平而取廉,多获赢利,老乃倦息,势所使然也。
   万历《休宁县志 重修休宁县志序》

181 (休邑)百工之巧,虽少逊于歙,比之他郡邑实过之。如镂金叠彩自屏帷亟治滥及纤微,无胫而走于四方,其直亦不赀。然犹不足以救其困者,土著之息微耳。惟是游手之民,藉以自给,亦安所事禁也。
   万历《休宁县志 舆地志风俗》

162 (休)邑中土不给食,大都以货殖为恒产,因地有无以通贸易,视时丰歉以计屈伸。居贾则息微,于是走吴、越、楚、蜀、闽、粤、燕、齐之郊,甚则逖而边陲,险而海岛,足迹几遍禹内。近者岁一视其家,远者不能以三四岁计,彼岂不知有父母室家之乐哉,亦其势使然也。
   康熙《休宁县志》卷1《风俗》

163 吾邑(婺源)习俗每喜远商异地,岂果轻弃其乡哉!亦以山多田寡,耕种为难,而苦志读书者又不可多得。是以挟谋生之策,成远游之风,南北东西,本难悉数。而始而经商继而遂家者,则有迁清江浦、湖南、广西、成都、金陵、繁昌、桐城、蔡田等处。(按:此系指洪姓)
   婺源《碴煌洪氏统宗谱》卷59

164 丈夫志四方,不辞万里游。新安多游子,尽是逐蝇头。风气渐成习,持筹跗九州。黟山古四塞,人情乐古丘。既不事机巧,安能执鞭求 往往出则踬,桑榆几人收。念寝扬州鹤,任彼笑吾鸠。仍复从所好,闲坐看川流。
   嘉庆《黟县志》卷16《艺文 纪邑中风土 商》

165 (黟县)往者户口少,地足食,读书力田,无出商贾者(原注:本正德陈志。)《徽郡六邑评》所谓黟县“男耕田,女绩麻”,盖纪实也。国朝生齿日盛,始学远游,权低昂,时取予。(原注:本窦志),为商为贾,所在有之。习业久,往来陈椽,资以衣食。家居务俭朴,城市无茶馆、酒肆,冲处仅有之,亦苦茗一盂,无衣冠人至,不足言馆。
   嘉庆《黟县志》卷7《地理风俗》

166 考究自来榄户之弊,其受于税户也,则昂其价;及买诸机户也,则损其值。以妣难售之绢,乘纲运正急之时,官虽明知其奸,每每阴堕其术。
   《蒙斋集》卷2《知徽州奏便民五事状》

167 蜀中俗尚缔幼婚,娶长妇。男子十二三即娶,徽俗亦然。然徽人事商贾,毕娶则可有事于四方。川俗则不知其解。万历十年(一五八二)间,关中张中丞士佩,开府其地,每五里,则立一穹碑严禁之。每朔望,阖邑报院,邑中婚娶若干家,某家男女若干岁,犯禁者重罪之。然俗染渍已久,不能遽变也。
   《广志绎》卷5

168 新都(徽州)人……商贾在外,遇乡里之讼,不啻身尝之,醵金出死力,则又以众帮众,无非亦为己身地也。近江右出外,亦多效之。
   《肇域志》第3册

169 休阳中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