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奖励。经吏部按数分别议叙有差。奉旨:依议。钦此。
    光绪《两淮盐法志》卷145

1061 乾隆五十三年正月,盐政金德奏:据商人江广达、程俭德等呈称,大兵进剿台湾,逆匪克期荡平,商等情愿公捐银二百万两以备犒赏之需,请于部款项下先行借拨,于戊申纲起分作六年带完归款。奉旨嘉奖,仍照例分别议叙。
    光绪《两淮盐法志》卷145

1062 (清咸丰时)徽防主客军既多,浙江岁济饷银数十万,恒苦不给,而幕府人士纷集,委员、绅士,皆月有资给,于是捐输之议起。当粤贼东下,徽人贾于四方者,尽挈其资以归,故令下而数十百万金立办。
    《歙事闲谭》第19册《黄次荪凤山笔记》

1063 李天本(清咸同间人)尝在芜湖捐赈二百金,输本邑军饷银六百两。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1064 鲍峻,字清誉,(歙县)新馆人。幼贫而孝。后业浙鹾,家渐裕。尝捐屯饷,设义仓,助军需,浙抚上其事于朝,迭邀恩奖,子魁,字翰宣,好施予如其父。乾隆甲子,蛟患漂溺致岁饥,魁捐粜以济乡间,全活甚众。
    《歙新馆鲍氏著存堂宗谱》卷2《义行》

1065 志趴公派锡长公,性慷慨,嗜义若渴。贾虎林时,会营兵以缺饷事枝梧,且酿成叵测矣。公微闻其事,即倾囊出蓄积百五十金,持诣营官以献,事得解。公谓人曰:“吾侪以贸迁为务,卒有桴鼓,其能安然无恙乎 吾此举非敢自谓急公,实所以保生业也。”既而有司高公议,具以闻,得优予议叙焉。
    绩溪《上川明经胡氏族谱 拾遗》

1066 黄文,字卿云,横槎人。江西候补按察司知事。少业儒,父殁,四弟俱幼,乃弃儒就商。稍赢,好义急公,邑修城垣,捐累百。张都宪防堵徽宁,捐千金。本邑团练捐累百,本里仁寿桥独立重造,费三千余金。……重建宗祠,独总其成,不下千金。
    清《婺源县采辑 义行》

1067 程鸣岐,字得邦,(婺源)石枧人。登仕佐郎。幼极贫。嗣佣趁木杞,勤慎愿悫,客倚重之。贷赀贩木,乃渐饶裕。族邻有无力婚葬者,多赀助之。宗祠圯坏,捐金修葺。道光年间岁饥,买谷数百石,减价平粜。邑造文庙、修城垣,均量力乐输。又捐助大营军饷银一千余两。及南乡总局团练本里,五美局招勇,捐费不下数百金,皆义行之卓卓者。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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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兴水利、筑道路

1068 (徽商刘正实)歙人,……候补知州,……初,歙有排年总催,积欠逾二万,与弟丰年,慨然任捐,……修龙门桥,费万金;岁饥,捐金助赈,……生子七人,皆显官。
    康熙重修《扬州府志》卷52《笃行》

1069 汪琼,字时献,居(祁门)画绣坊。(明正德间人)少豪杰多大虑,自致巨赀。……阊门流激善覆舟,知县洪哲欲治之,难其费。琼慨然独任,前后捐金四千,伐石为梁,别凿道由丁家湾而西,再折南迤五六里至路公遥,与故水道会,舟安行,民利之。田故当水道计百余亩,琼悉买之,没为河,占税五石,琼任办,积累数十千。
    万历《祁门县志》卷3《民行》

1070 汪琼(明嘉靖间)祁门人,邑南溪流激撞,善复舟。捐金四千,伐石为梁,别凿道引水迤辶五六里,舟行始安。
    道光《安徽通志》卷196《义行》

1071 姚柱(明人)号小洲,(休宁)荪田人。贾高邮,议筑堤,因水涝易砖以石,岁久不圮,遂成沃壤,邮人尸祝之。
    康熙《休宁县志》卷6《人物 笃行》

1072 康熙五年,安丰徽商郑永成,倡议预借课本一万一千余两,挑浚五仓沙河,灶丁陆续扣盐抵销,每遇旱夙,安丰独蒙其利。
    光绪《两淮盐法志 转运门 疏浚》卷65

1073 汪先伊,字五就,(清休宁)上资人。少孤贫,服贾积财,分给诸弟。祖祠缺常贮,捐重资以裕粢盛。溪岸坏,筑坚堤,易土以石,计二里许,乡闾为树碑立祠,曰“五就公堤。”
    嘉庆《休宁县志》卷15《人物 乡善》

1074 俞俊锦,字绣轩,(清婺源)西谷人。国学生。商于丹徒之图山。遇岁饥,输数百金以赈,全活多人,复施棺瘗殍。生平嗜义笃至。乐平、德兴二州界有堤,长数十里,自前明倾圮,莫能修,居民迭遭水患。锦集邑绅议筑,皆以费巨辞,愠曰:“待我三年,力能办之。”爰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