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升,至四斗四升者,减十之二;四斗三升至三斗六升者,俱止征三斗五升,以下仍旧。其后复命户部核实天下土田,而两浙富民,畏避徭役,往往以田产诡托亲邻佃仆,谓之铁脚诡寄,久之相习成风。乡里欺州县,州县欺府,奸弊百出,谓之通天诡寄。而富者益富,贫者益贫矣。上闻之,遣国子生武淳等,往各处随其税粮多寡,定为几区,区设粮长四人,使集甲耆民,躬履田亩,以量度之,图其田之方圆,次其字号,悉书主名,及田之丈尺四至,编类为册,其法甚备,谓之鱼鳞册。
○官民服饰
二十三年三月,申定官民服饰,凡官民衣服宽窄以身为度,文官衣自领至裳,去地一寸,袖长过手,复回至肘,袖桩广一尺,袖口九寸;耆民、儒士、生员制同,惟袖过手,复回不及肘;庶民衣去地五寸;武职官衣长去地五寸,袖长过手七寸,袖桩一尺,袖口仅出拳;公侯驸马与武服同军人衣长去地七寸,袖长过手五寸,袖桩广不过七寸,袖口仅出拳。著为定例,颁示中外。
○参究历法
吴元年,太史院使刘文成公率其属高翼等上戊申大统历。洪武元年改院为司天监,又置回回司天监。是年十一月征元太史院使张佑、张沂,司农卿兼太史院使成隶,太史同知郭让、朱茂,司天少监王可大、石泽、李义,太监赵恂,太史院监候刘孝忠,灵台郎张容,回回司天监黑的儿阿都刺,司天监丞迭里月实十四人。二年又征元回回历官郑阿里等十一人至京,议历法,占天象。三年定为钦天监,掌察天文,定历数。
○罚俸
国初,工部尚书黄肃坐法当笞,上曰:六卿之职不宜以细故加辱。命以俸赎罪。今诸臣有过罚俸,当始于此。
○三等府
六年,诏定府分为三等,皆因赋税之多寡。赋出二十万石上者谓之上府,其知府从三品;二十万以下者谓之中府,其知府正四品;十万以下者谓之下府,其知府从四品,已乃并为正四品。
○三等县
吴元年定县为三等,赋十万石以下为上县,知县从六品;六万以下为中县,正七品;三万以下为下县,从七品,已乃并正七品,惟京师县正六品。
○韩陶一理
帝赐陶安知饶州,诗曰:匡庐岩穴甚济济,水怪无端盈彭蠡。鳄鱼因韩去远洋,陶安鄱阳即一理。
○无双第一
国初制度礼文,多陶安定拟,其撰文武诰命且千余,帝特赐对曰:国朝谋略无双士,翰院文章第一家。
○百岁衣
宋濂于洪武十年二月致仕,将行,皇太子赠以衣三袭,帝问曰:卿今年几何矣?曰:六十有八。上曰:藏此绮,俟三十二年后作百岁衣也。
○中书省
十一年,禁六部奏事不得关白中书省,又明年杀右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
○壁帖
帝凡得封疏,即令左右疏节其事粘之壁,甲乙治之,裁断如流,壁帖一日数易。
○巡抚之名
二十四年,敕遣皇太子巡抚陕西。巡抚之名,实始于是。
○七月生
宋濂在妊七月而生,六岁为诗歌,有奇语,掺笔立就,人呼为神童。
○钦字
国初凡诸司文移,有奉旨施行者,俱书“圣旨”二字。未几,诏凡有升赏差调等事,悉以“钦”字代之,迄今不改。
○四六式
六年六月,尝禁四六文辞,欲撰表以柳宗元代柳公绰谢表,及韩愈贺雨表为式。
○二十六子
帝有二十六子,长曰懿文太子,次秦府,次晋府,又次即成祖文皇帝,次周府、楚府、齐府、潭府、赵府、鲁府、蜀府、湘府、代府、肃府、辽府、庆府、靖府、宁府、岷府、谷府、韩府、潘府、安府、唐府、郢府、伊府、皇子楠。
○改封
帝第五子,初封杭州为吴王,后以浙江财赋重地,改封开封为周王。
○一黍写十字
金华宋景濂年已七十,犹能于一黍上作十余字,人以为不饮酒寡嗜欲所至也。
○饶州二歌
陶安知饶州,后入觐,民为之歌曰:千里榛芜,侯来之初;万姓耕辟,侯去之日。既而命复守饶州,复歌曰:湖水悠悠,侯泽之流;湖水有塞,我思侯德。
○长兴
湖州府长兴县,元为长兴州,太祖于丁酉二月取之,改为长安州,曾于此立永兴翼元帅府。
○朱牌镂八字
癸卯九月,太祖平伪汉还建康,论功行赏,既赐廖永忠田,又赐朱碑镂金字八,曰“功超群将,智迈雄师”以旌之。按此事与死节濮真同。但一表其门,一佩诸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