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太子母王夫人有隙,数谗太子,帝乃幽闭和于省内。骠骑将军、丞相朱据进曰:“臣闻太子国之本根,立性仁孝,天下归心。今卒责之,将有一朝之患。”帝终不受谏,固执废之。据拥太子拒谏,万死不退,大臣泥首再拜,而尚书屈晃复进谏曰:“太子仁明,显闻四海。今三方鼎峙,不宜摇动太子,以生众心。愿陛下少垂圣恩,老臣虽死之日,犹生之年。”因叩头流血,词气不挠。帝登白爵观,见其言切,恶之,勅晃等曰:“无事何忽忽!”遂斥还乡里,无难督陈正与五营督陈象等见帝废太子,乃进谏云:“昔晋献公杀申生,立奚齐,晋国扰乱,一代不止。”帝大怒蒙等,〔58〕乃左迁朱据为宜都丞。〔59〕中书令孙弘素恶据耿直,潜以伪诏,赐死。竞废太子和为庶人,迁于故鄣,赐鲁霸死,〔60〕大臣坐诛者十余人。

朱据字子范,吴郡人。少有姿貌,膂力绝人,善论难,才兼文武,累至建义校尉。

黄龙初,帝将都建业,召入尚主,拜驸马都尉,迁左将军,封云阳侯,领丞相。年五十七见杀。

十一月,立子亮为皇太子。是月,遣军十万,作堂邑涂塘以淹北道。

十二月,有神人授书,告改年、立后。帝大赦,改明年为太元元年。〔61〕临海罗阳县又有神,自称王表,周旋人间,言语饮食,与人无异,而不见其形。有一婢,名纺绩,常随侍。帝闻之,使中书郎李崇斋辅国将军罗阳王印绶往迎之。〔62〕神至建业,勅于苍龙门外立第宅,所经山川之神,辄使与神相闻,言吉凶水旱,往往有验。帝之纳邪拒谏近之矣。

五月,立皇后潘氏。〔63〕

八月朔,大风,江海溢,平地水一丈。〔64〕右将军吕据取大船以备宫内,帝闻之喜。是月,风拔高树三千余株,石碑磋动,吴城两门瓦飞落。〔65〕华覈以为役繁赋重,区务不容之効也。因条奏之,帝曾不省。

冬十一月,幸曲阿,祭高陵。大赦。还,风疾,〔66〕驿征大将军恪为太傅。诏省徭役。

二年春正月,帝卧疾,悟和无罪,欲征还,孙弘等固谏,事不再乃止,封为南阳王,居长沙;子奋为齐王,居武昌,子休为琅琊王,居虎林。

八月,大赦天下,改元神凤元年。〔67〕皇后潘氏暴崩于内官。

权皇后潘氏谨淑,会稽句章人。后自织室召入,得幸。常说梦有似龙头授己者,己以蔽膝受之,遂生少帝。

性阴妒善容媚,自始及卒,谮害无已。既病,宫人侍疾,不堪劳苦,伺其昏卧,共缢杀之,〔68〕言中恶。寻而事泄,坐诛者六七人。

三月,帝疾甚,使有司传诏问神人王表请福,表云:“国之将兴,听之于人;国之将亡,听之于神。”〔69〕

夏四月乙未,帝崩于内殿,遗诏太子太傅诸葛恪与太常滕胤、卫将军孙峻等辅太子亮。〔70〕

秋七月,葬蒋陵,今县东北十五里钟山之阳。

案,帝四十即吴王位,七年;四十七即帝位,二十四年,年七十崩。群臣上谥为大皇帝,庙曰太祖。

帝屈身忍辱,任才尚计,有勾践之奇英。故克跨江表,成鼎峙之业。然多嫌忌,果于杀戮。末年滋甚。信用谗说,竟废嫡嗣。初,桓王定江东,遣修贡于汉,汉使刘琬加锡命。琬至江东,见桓王诸兄弟,顾诸人曰:“孙氏诸子,皆俊杰,然寿并不长,惟中子孝廉权,当有大贵之相,骨体非人臣也,寿又最长,君试记之。”后果成帝业,何见知之明也!

卷第二校勘记



〔1〕甲申立坛于南郊即帝位 按长历四月甲申朔,不得在甲午后,《吴志?孙权传》《通鉴》卷七十一皆作“丙申”,为四月十三日,疑是。

〔2〕综字纬则 “纬”,《吴志?胡综传》作“伟”。

〔3〕少孤将母避乱江东 陶札云:“《吴志?胡综传》‘少孤,母将避难江东’,案《实录》‘将’字应在‘母’字之下。”

〔4〕徐祥 见卷一校记〔46〕。

〔5〕帝乃立坛至以幽豫青徐兖郓冀并凉属蜀 《吴志?孙权传》作“权乃参分天下,豫、青、徐、幽属吴,兖、冀、并、凉属蜀”。《通鉴》卷七十一亦同。

〔6〕楚威王 《吴志?张纮传》注引《江表传》《通鉴》卷六十六皆作“楚武王”。

〔7〕象天之所会 “会”,《吴志?张纮传》注引《江表传》作“命”。

〔8〕自武昌城建业至长沙桓王故府也因以不改 陶札云:“《吴志?张纮传》‘纮建计宜出都秣陵,权从之。令还吴迎家,道病卒’。又《孙权传》建安‘十六年,权徙治秣陵’。《实录》卷一,建安十六年权始自京口徙治秣陵,是纮卒于建安十六年,《实录》误以权之出都秣陵,与黄龙元年权之自武昌还都建业为一事,故谓纮卒于黄龙元年,则灵帝时纮年方十余,安得举茂才,见辟于公府哉?”

〔9〕年六十一 《吴志?张纮传》作“时年六十卒”。

〔10〕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