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驻守,经理全台;其福建全省事宜,专归总督办理?似于台湾目前情形,不无裨益。上谕:议奏。

  三年(一八七七)五月谕:福建新设台北府知府员缺,准以江苏海州直隶州知州林达泉试署(以上东华录)。

  六月,闽浙总督何璟奏:福建巡抚一缺,在各省中最为清苦;近以东渡台湾,诸多繁费。查闽省自司道以至各府、县皆有津贴一款,台湾道、府更有加增,而抚臣办公独未筹及经费,诚恐将来公事棘手。仰垦俯准于省城厘金项下,每月开支经费银千余两,为巡抚办公渡台经费。得旨:每月开支经费银一千五百两,户部知道。

  谕何璟等:所有台湾府未完同治十年分供粟三万九千一百七十一石及未完糯米易榖十五石零,均按数一体蠲免,以纾民力。

  四年(一八七八)四月,以吴赞诚署理福建巡抚。

  六月,何璟等奏:本年四月间,台湾府城突被风灾,巡抚行署及北城垛口暨内外民房等处,多有坍塌倾折情形,并伤毙兵民。

  五年(一八七九)四月,何璟等奏:台湾北路地方辽阔,前经奏请添设府县。嗣于光绪三年又经奏准将淡水同知一缺裁汰,噶玛兰通判一缺改为台北府通判,移驻基隆;其噶玛兰旧治改为宜兰县,即以原设之通判衙署作为县署,县中公事均由台北府勘转。惟议设之淡水、新竹两县,事属草创,头绪纷烦,未能同时并举。请将淡水、新竹二县暂由台北府兼摄,俟艋舺所属之地办有规模,再行分别添设,以符原议在案。复查台北淡水厅辖,自彰化县北界之大甲溪直抵基隆三貂岭下之远望坑止,计地三百四十五里有奇;其中沪尾、基隆均属通商海口,华洋杂处,事务繁多,命盗等案层见迭出。前因淡水同知不能兼顾,故请区分改设一府三县;旋议将新竹、淡水两县由府兼摄,系出一时权宜。察看情形,必须分设淡水、新竹两县,方足以资治理。刻下艋舺地方考棚民捐民办,业经告成,学额已分一府三县奏请添设,明春即应考试。台北府衙署,年内计可完工,诸务均已次第兴办,设县尤不可缓。其距艋舺十二里新庄地方原有县丞一员,现艋舺既设府县,新庄县丞应即裁撤,改为台北府经历,兼管司狱事务;淡水县应添设典史一员,新竹县即将竹堑巡检改为新竹县典史,宜兰县即将噶玛兰罗东巡检改为宜兰县典史。又台湾北路理番同知原驻鹿港,旋因内山开辟日广,番民交涉事件日多,经奏请将北路同知改为中路,移扎水沙连;奉旨允准,现在该同知业已移扎。鹿港亦为巨镇,商贾辐辏,且须稽查海口,距彰化县城二十里,该县不及兼顾;查有彰化县南投社县丞,堪以移扎鹿港。其南投社地方逼近内山,亦须佐杂弹压;查台湾县巡检驻扎罗汉门,近来该处安静,以罗汉门巡检移设,即作为彰化县南投巡检,衙署仍旧,毋须另建。似此一为转移,地方实有裨益。下部议奏。

  以勒方锜为福建巡抚。

  六月,以穆图善为福州将军。

  七月,台湾防务需人,何璟奏调前福建布政使降调道员陈士杰;允之。

  六年(一八八○)六月十九、二十等日,台湾、台北两府猝被飓风大雨,溪水陡涨,淹没民田,并伤死人口多名。

  七月,何璟等奏:台湾匪徒刘参根以漏网余孽潜匿多年,辄又纠众滋扰。本年五月间,经台湾镇总兵吴光亮等派兵往捕,胆敢率众抗拒。各兵勇奋力合剿,拿获正法;余匪一律殄除。

  十月,调岑毓英为福建巡抚。

  七年(一八八一)五月,台湾地震,福建地震。

  七月,何璟、岑毓英奏:台湾地方孤悬海外,日本窥伺已久,不早筹整备之方,则戎心易启;惟有随时亲往履勘,认真经营。该处情形,其北开辟未久,尤关紧要。而赴台轮船向来由罗星塔出五虎口,绕道厦门、澎湖,必须三十六个时辰,始能到岸;设遇风狂浪大,颠簸耽延,日期更难预定。若改由五虎口经赴台北,只须九个时辰即抵基隆,甚为妥速;而由基隆至台湾府城,亦不过旬日可至。臣等再四筹商,拟即以北路为渡台正路,并咨商船政大臣黎兆棠拨大轮船一号,长为渡台之用。毓英拟将积牍清理完竣,定于闰七月十三日即行渡台,由台北至台南沿途查看,应如何整顿,咨商臣璟妥为筹办。前奉旨准调黔省安义等营练军二千人,臣毓英已饬藩司汇拨行装、行粮、夫价等银,并檄行记名提督何秀林等分起管带,陆续前来;俟到闽后,拟以二百名留为护兵,以二百名驻扎五虎口,其余一千六百名均分扎台湾。

  十一月,岑毓英奏澎湖前遭飓风,被灾甚重。现查各岛饥民,共有八万余丁口,先后运到米粮不敷分散;筹由省城增广仓义榖项下借提陈榖二万石,运往接济。

  岑毓英奏:本月初一日,复行渡台筹办抚番事宜,并督修城池、炮台、河堤工程。

  八年(一八八二)四月,台湾地震,福建地震。

  五月,以张兆栋署福建巡抚。

  九月,台北大雨飓风。

  九年(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