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获贼多名。总兵官何定江等下部议叙。

  以闽、粤南澳镇总兵官王得禄为浙江提督。

  是月,闽浙总督阿林保奏报闽、浙舟师在粤洋追剿朱濆、蔡牵并拿获粤省盗犯及船只炮械。得旨:『严谕水师将弁速擒蔡逆,伫膺封爵;若因循畏葸,查明立正国法。朕为壮烈伯李长庚之事,实深悲愤;若张见升、王得禄等不思为彼报雠,甘心退避,则非我大清国之臣子矣。将此通谕浙、闽水师知之』。

  --以上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一。

  二月十二日(戊寅),谕军机大臣:『吴熊光折内称:「粤省土匪设与闽匪勾结,自应一并剿办。倘并未联帮,则应专办蔡牵为第一要着」等语;所言甚是。此时张见升等因探有闽匪往西逃窜之信,已统领舟师西下追捕;并有王得禄、钱梦虎等师船先在西路探剿,星罗棋布,正可聚而歼旃。该逆罪恶贯盈,惟当趁其穷蹙之时克期俘馘,以彰宪典而快人心。总之,蔡逆为海洋著名巨憝;该逆一日不除,则海洋一日不靖。无论贼踪在粤、在闽,总当并力致围;并当明立赏格,俾士卒敌忾同仇,咸知激劝。着吴熊光、阿林保遍行晓谕闽、粤水师将弁、兵丁等,务须专注蔡牵坐船攻击。如兵丁等有能首先跳过蔡逆船内捕捉者,赏给银二百五十两,其次赏银二百两,又其次赏银一百五十两。至官弁等首先跳上蔡逆船内捕捉者,即加一等拔补录用;先换顶带,以励先登。若能将该逆擒获,更当破格升赏。一俟奏到,立即施恩。如此剀切晓示,多方鼓励,将领士卒等畏法感恩,自必争先效命,于海洋捕务自有裨益。将此传谕吴熊光并孙玉庭、张师诚知之』。

  二十三日(己丑),以广东春江协副将胡于鋐为南澳镇总兵官。

  二十七日(癸巳),谕军机大臣等:『据阿林保奏「于浙省沿海口岸分别紧要、次要,添派文武员弁分防驻守,严拿接济」一折,海盗之未能克期殄除,总由接济之未能查拿详尽;近年浙省办理巡防口岸章程不及闽省之严密,较之广东尚为差胜。阮元去浙江巡抚之任已及三年,今复任其地,务当认真筹办,以靖盗源。如从前邪匪奔窜山榖,坚壁清野,即能制其死命;洋面断绝接济,为制海盗第一善策。如果查拿严密,一切水、米、火药、篷索等件无从透漏,其盗匪在洋劫掠商渔货物亦不能上岸销赃,匪众资生之路既绝,党伙必日形涣散,不患其不束手就縳。即沿海奸民不能与盗往来,无从觅利,亦必各谋生理,复为良民。其浙省沿海土盗,亦应上紧缉拿;毋令日久滋蔓,扰害地方为要。将此传谕阮元并阿林保知之』。

  --以上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二。

  三月十三日(己酉),谕内阁:『赛冲阿奏「请分别修造台湾哨船」;并称「近年官兵出洋捕盗,每因船只低小,难以仰攻,应请酌量变通』等语。台湾战、哨各船,攸关缉捕,与其多造小船徒糜工材,莫若酌改大船,俾资得力。着将应行造补梭船十七只裁汰,改造二丈三、四尺梁头大船八只。其应小修之「善」字号船只,屡经驾捕,损动过多,并着照大修例价办理,以便出洋捕盗之用;余俱着照所请行。至台湾班满换回内渡官兵,在洋遭风淹毙漂没至二百六十余员名之多,情殊可悯;着加恩照例恤赏』。

  --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三。

  夏四月十三日(己卯),予福建出洋遭风淹毙把总黄鼎、外委苏荣宗祭葬、恤荫,兵丁郑国宝等五十一名赏恤如例。

  十四日(庚辰),予福建出洋遭风淹毙兵丁郑振光等六名赏恤如例。

  十七日(癸未),闽浙总督阿林保奏,大岝洋拿获盗犯出力人员。游击麦鹰扬等升擢有差。

  二十五日(辛卯),闽浙总督阿林保等奏报拏获蔡牵义子蔡二来。赏署知府直隶州知州徐汝澜知府衔。

  --以上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四。

  五月初九日(甲辰),闽浙总督阿林保奏,拿获艇匪出力人员。游击陈梦熊下部议叙。

  二十一日(丙辰),闽浙总督阿林保等奏报官兵剿擒蔡逆伙盗多名。得旨嘉奖,擢参将衔周国泰署福宁镇总兵官,总兵官孙大刚等下部议叙,千总周应元等升擢有差,赏兵勇詹名显等顶带、银牌。

  以福建福宁镇总兵官马应国不谙水师,命候补陆路总兵官。

  二十四日(己未),浙江巡抚阮元奏,攻击盗船受伤杀贼并捕盗出力人员。署参将朱天奇下部议叙,擢千总谢荣耀为守备。

  --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五。

  闰五月初六日(辛未),谕〔内阁〕:『据阿林保等奏「查明李长庚世职,请以自幼抚养之次子承袭」一折,据称:「李长庚查无亲生子嗣,其诸侄中除螟蛉之子例不准袭外,祗有李世润、李廷孚二人系属亲侄。但李世润赴台年久既无下落,李廷孚又不务正业,皆李长庚素所憎恶;且于李长庚殁后,亦不奔丧成服,不堪承袭。现据李长庚之妻吴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