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生之子为同祖不同曾祖伯叔作何持服之处,详悉批示,以便遵守。等情到部。臣等伏查:乾隆四十年钦奉高祖纯皇帝特旨,准以独子兼承两房宗祧,所以补古礼之缺,济人道之穷,诚千古以来未有之令典也。惟是事属创始,礼部则例祗载有独子本身为两房父母持服定制,至独子之子分祧之后,一切服制均未议及。臣等谨悉心酌议,各条分晰,开列于后,恭候钦定。

  一、独子之子分承两房宗祧者,为其父母之服应定议也。查独子兼承两祧,两房分祧之子皆独子之亲子,无降服之义,应各为父母服斩衰三年。

  一、独子之子分承两房宗祧者,各为其祖父母之服应定义也。查律载:孙为祖父母齐衰不杖期,嫡孙为祖父母承重斩衰三年。又礼部则例内载:独子兼承两祧,如以大宗子兼祧小宗;或以小宗子兼祧大宗,均以大宗为重,为大宗父母服三年,为小宗父母服期年。如以小宗子兼祧小宗,以所生为重。为所生父母服三年,为兼祧父母服期年。各等语。臣等伏查:孙为祖父母服期年,承重服三年,服之正也。独子于两房父母不皆服三年,特以一子两祧,限于古人不贰斩之义,从其变也。窃意一子两祧,则子之服不得不从其变;两孙分祧,则孙之服应从其正。缘情定制,不当以子之变服并殊异其孙之正服。应请两房承祧之孙各为祖父母服齐衰不杖期,父故,嫡孙承重,俱服斩衰三年。

  一、独子之承祧别房者,其本身及其子孙为其本生亲属之服应定议也。查律载:凡男为人后者,为本生亲属孝服皆降一等。又刑部则例内载:凡本宗为人后者之子孙,于本生亲属孝服祗论所后宗支亲属服制。各等语。查独子兼承两祧,在本房犹为承祧之子,非出继也。至独子之子专承别房宗祧者,始全乎为人后之事,是当以为人后之本生论,不以为人后者之子孙论也。应请独子之子承祧别房者,其本身为本生亲属。俱从正服降一等;其子孙为本生亲属,祗论所后宗支亲属服制。

  以上各条谨分晰开列具奏,伏候命下。礼部除将单金鳌请示各条照依现定服制批示外,仍纂入则例并通行内外衙门遵行。尔礼部承办乡试,查道光七年浙江翰林院庶吉士王端履与王端蒙系同父分祧兄弟,照期亲兄弟编入官卷。窃思既已分祧,服应从应降一并更正,嗣后毋庸编入官卷,以照制限,合并陈明。为此,谨奏请旨。夹片:再查礼部则例内载:独子承祧两房宗祧,如以大宗子兼祧小宗;或以小宗子兼祧大宗,均以大宗为重,为大宗父母服三年,为小宗父母服期年,如以小宗兼小宗,则以所生为重,为所生父母服三年,为兼祧父母服期年。又或同属小宗先经出继,而本生父母物故无嗣,族议仍以一人承祧两房者,因属出继在前,照例为本生父母服期年,为所后父母服三年等语。臣等酌议:小宗子出继小宗,如已为所后父母丁忧持服,嗣经兼祧两房者,自应照礼经不贰斩之义为本生父母服期年。如虽出继在前,尚未为所后父母丁忧持服,旋经兼祧两房者,仍应以所生为重,为所生父母服三年,为兼祧父母服期年。如此分晰更定,似于情理尤为允协,是否有当,理合附片请旨。道光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奉旨:「依议。钦此」。十二月二十四日,浙省准咨通行。

  第八给俸规定

  世职官亡故,户无承继,其父母、继母、生母在者,给半俸终身。

  第九妻妾婢生及奸生子财产继承之规定

  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折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祗以子数均分;奸生之子,依子量与半分。如别无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继全分。

  第十义子、过房子财产继承之规定

  凡义子过房在十五岁以下,恩养年久;或十六岁以上,曾分有财产、配有室家,若于义父母及义父之祖父母、父母有犯殴骂、侵盗、恐吓、诈欺、诬告等情,即同子孙取问如律。若义父母及义父母之祖父母、父母欧故杀伤义子者,并以殴故杀伤乞养异姓子孙论。若过房虽在十五以下,恩养未久;或在十六以上,不曾分有财产、配有室家,有违犯及杀伤者,并以雇工人论。义子之妇亦依前拟岁数,照本例科断。其义子后因本宗绝嗣,有故归宗,而义父母与义父之祖父母无义绝之状,原分家产、原配妻室不曾拘留,遇有违犯仍以雇工论。若犯义绝及夺其财产妻室,并同凡人论(义绝:如殴义子至笃疾,当令归宗。及有故归宗,而夺其财产妻室,亦义绝也)。义父之期亲尊长并外祖父母如义子违犯及杀伤义子者,不论过房年岁,并以雇工人论;义绝者以凡人论;其余亲属不分义绝与否?并同凡人论。

  第十一旗人亲女财产继承之规定

  会典:康熙七年则例:旗人无嗣系包衣姓承继者,亲女给家产三分之一;若疏远旗人承继者,亲女给家产五分之一;若异姓承继者,亲女给家产之半。如数少难分,均给承继之人,女子无论人数,止于应给份内分拨。此例与男女婚姻条下招婿养老与继子均分家产之例少异,亦未入律例,存以备参。

  第十二之一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