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言约■〈毛上灬下〉来台北淡水转配他人为妻,时托媒引就沪尾街纪会江出首承买为妻室。同媒三面言定身价聘金银叁拾陆大元正;即日同媒保亲收足讫,遂将此女交过纪会江,听其择吉完婚。来年生子传孙,成家致富,皆系纪家之福,与别人无干。可比割藤永断,日后永不敢异言生端。保此女系是凭媒明买,并无拐诱唆使及来历交加不明为碍;如有等情,贼同媒保出首抵挡,不干买主之事。二比甘愿,各无迫勒,口恐无凭,立甘愿杜卖养女字壹幅,并缴上手字壹幅,合共贰幅,付执为照。

  即日同媒保贼亲收过字内银叁拾陆大元足讫,再照。

  光绪二十五年己亥拾壹月日代笔人纪经祥

  为媒人程荣嫂

  保家人林良

  立甘愿杜卖养女字人林海贼

  (四一)出卖养女约字

  立出卖养女约字人胡鹤,有养过谢家之女为养女,年登十七岁,名唤珠玉,未曾婚配。奈因乏银别创,兼之年庚有克,愿将此珠玉凭媒引向与陈门王氏妹出首承买。同媒三面议定聘金银玖拾元正;其银即日同媒交胡鹤亲收足讫,随将珠玉择吉娶过,进入王妹家中抚养。其胡鹤有先夫祖先张家五位,当堂面约随珠玉带去,其忌辰祭祀珠玉永远抵当,不能废弃。倘日后珠玉生育男女,须拨壹位承出张家宗枝,其余多生男女,系是王妹洪福;若丹桂壹枝,两家奉祀。而竟张家祖先永不敢废弃,他日珠玉若是长成招夫,或不合家教,或转卖他家,听从王妹自专,与胡鹤无涉,惟张家祖先五位随珠玉永远奉祀,不得拨弃,两相不得刁难生端。但珠玉系是胡鹤抱养之女,与亲疏人等无干,亦无来历不明为碍;如有等情,胡鹤出首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此乃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出卖养女约字贰纸壹样,各执壹纸为照。

  即日同媒胡鹤亲收过字内聘金银玖拾元正足讫,再照。

  光绪二十八年六月代笔人王作舟

  为媒人刘阿玉

  在场人黄海国

  立出卖养女约字人胡鹤

  买主王妹

  知见人陈扁凉
 
第五章托孤

  第一 托孤字

  第二 托孤书字

  第三 托孤寄业字

  第四 托孤字

  第五 托交祀契字

  第六 遗嘱托孤字

  第七 托孤字

  第八 托孤之规定

  第一托孤字

  立托孤字人陈林氏、即陈敬齐。自念氏年老不能理事,况又子孙事务未谙,再四思维,即将所有田园产业一切嘱托于外孙郑拱辰代为经理,日后陈氏子孙不得异言藉端滋事。此系因氏年老不能理事及子孙未识经理事务所致。特立托孤字壹纸,付执为照。

  批明:日后陈氏子孙长成之日,亦皆族亲公议妥当,即将托孤产业一切交还陈氏子孙掌管,批照。

  光绪十六年正月日代笔人刘松齐

  场见胞侄汝厚

  立托孤字人陈林氏

  第二托孤书字

  立托孤书字梁文轩。兹因年老,不幸单子梁一泓早故,媳妇林氏不守阃仪,所有财产窃欲贴厥孙谋,筹一永远保全之策。长孙国栋、次孙国基,年纪尚幼,未能执掌家政,今文轩衰朽残年,计及身后,逆料该媳林氏不足恃,爰请族亲两全、炳茂,及先子在日契交诸友李玉如、郑俊卿、徐敦仁等五人到家遗嘱,将文轩所有遗建:台北城内文武街一丁目二十二番户瓦店壹座;又大稻埕建立街一丁目十三番户瓦店贰栋,各连地基托交保管。只许该媳收租,不许变卖;倘敢奢华滥用、妄图典借卖渡事情,两全等五人亟当阻止,保全此二处店屋,俟至次孙国基长成二十岁以外,即交与自主。望其各敦友谊,无负托孤之至意焉!至于文轩老夫妻二人丧费,尚有杨坤地借过千元可任其开用。此乃文轩临病托孤,与亲疏人等无干。口恐无凭,同立托孤书一样五纸,各恳托壹纸为照。

  光绪二十七年三月五日族亲

  在场托孤族亲并代笔炳茂两全

  在场托孤谊郑俊卿李玉如

  侄徐敦仁

  立托孤书人梁文轩

  第三托孤寄业字

  立托孤寄业字人刘清河、妻张氏等,有承置瓦店贰间,址在新店街;又壹间,址在福德街;又与和泉号合伙,在本银四百二十大元正;又本厝前公田作四大房轮流,租榖与佃人分收;又田藔港公田作下四房轮收,租榖三十二石;又茶山税银逐年贰拾六元正。今我夫妻年俱老耄,房侄每多欺侮,仅有螟蛉壹子,愚蠢未谙,即一孙儿可望,尚属孩婴。筹念及此,未尝不喟然兴叹也。是以邀请族谱内杜逢春、刘占爻、刘瑞发等,原德重望隆之辈,举止端方,将此孩婴业产同堂立字寄托。虽产业无多,俱系河承祖应分遗下及自己建置,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