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亲戚功臣,莫与为比。初学记卷一八
  融年老,〔二0〕子孙骄慢,乞骸骨归第,诏许之。融卒,谒者奏穆父子自谓失势,帝令将家属归本郡。〔二一〕书钞卷三二
  〔一〕 “窦融”,字周公,扶风平陵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以军功封宁武男”,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王莽居摄中,为强弩将军司马,东击翟义,还攻槐里,以军功封建武男。”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并云‘宁武男’。”本条即据此辑录。
  〔三〕 “河西太守窦融遣使献□驼”,此条御览卷九0一亦引,文字全同。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建武“五年夏,遣长史刘钧奉书献马”。与此当为同一事。
  〔四〕 “遣司马虞封间行通书”,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融“复遣钧上书曰:‘……谨遣同产弟友诣阙,口陈区区。’友至高平,会嚣反叛,道绝,驰还,遣司马席封间行通书”。李贤注:“东观记及续汉书‘席’皆作‘虞’字。”本条即据此辑录。聚珍本作“令弟友诣阙,道绝,驰还,遣司马虞封间行通书”,亦据李贤注和范书辑录。
  〔五〕 “融承制拜曾为武锋将军”,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建武“七年夏,酒泉太守竺曾以弟报怨杀人而去郡,融承制拜曾为武锋将军,更以辛肜代之”。其下李贤即引此段文字作注。李贤注首句原无“竺”字,又无“融承制”一句,为使文义完足,今据范书增补。通鉴卷四二亦引此条,仅有“曾弟婴报怨,杀属国侯王胤等”二句。
  〔六〕 “窦融将兵牧叙州”,此句下原有“窦宪兄弟并列位,威镇四海”二句,为窦宪传中语,今删去,移入窦宪传。
  〔七〕 “执志”,聚珍本同,姚本作“允执”,书钞卷四七引同。
  〔八〕 “六安安丰、阳泉、蓼、安风”,聚珍本无“六安”二字,范晔后汉书窦融传同。姚本有,类聚卷五一引亦有。按六安旧为侯国,安丰、阳泉、蓼、安风四县皆属六安国。“阳泉”原误作“阳原”,“安风”原脱“风”字,姚本、聚珍本皆不误,类聚卷五一引亦不误,今据校正。
  〔九〕 “不许”,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二四引亦有,今据增补。此句上聚珍本尚有“不欲传子”一句,不知据何书所引辑录。
  〔一0〕“脩”,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二四引作“循”,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亦作“循”。按二字于义皆通。
  〔一一〕“愿”,原误作“显”,聚珍本作“愿”,御览卷四二四引同,今据改正。
  〔一二〕“享侯国哉”,此句类聚卷五一引作“享诸侯之国哉”,御览卷二0一引同,惟“哉”字作“也”,御览卷四二四引作“享诸侯国哉”。
  〔一三〕“他日会见”,此下五句原无,类聚卷五一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五句,“迎诏曰”作“迎诏融曰”,余与此同。路子复藏明抄本书钞卷四八引此五句与聚珍本同。御览卷二0一亦引,字句微异。
  〔一四〕“公”,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二0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沮阳公主”,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七0引作“泾阳公主”。按当作“涅阳公主”,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友子固,亦尚光武女涅阳公主。”又皇后纪载:光武帝五女,“皇女中礼,十五年封涅阳公主,适显亲侯大鸿胪窦固,肃宗尊为长公主”。李贤注云:“涅阳,属南阳郡。”
  〔一六〕“东海恭王”,御览卷四七0引同,姚本、聚珍本皆误作“东海公主”。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穆子勋,尚东海恭王彊女沘阳公主。”
  〔一七〕“一公”,姚本同,初学记卷二四、御览卷四七0引亦同,聚珍本作“一王”。
  〔一八〕“相与并代”,此句原无,初学记卷二四引有,今据增补。
  〔一九〕“□”,初学记卷二四引作“邸”,于义较长。
  〔二0〕“融年老”,此句上原有“窦融长子穆,穆子勋,并尚公主”三句,因与上重复,今删去。
  〔二一〕“帝令将家属归本郡”,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窦固
  窦固,〔一〕字孟孙,少为黄门郎,谦让有节操。书钞卷五八  中元二年,〔二〕以窦固为中郎将,监羽林左骑。破西羌还,〔三〕是时窦氏公、侯、二千石并在朝廷,门内尚三公主,赏赐恩宠荣于当世,亲戚功臣无与为等也。御览卷四七0
  明帝欲征匈奴,窦固议曰:“塞外草美,马不须谷。”类聚卷九三
  窦固为奉车都尉,〔四〕与驸马都尉耿秉等北征匈奴,遂灭西域,开通三十六国。在边数年,羌胡亲爱之。羌胡见客,〔五〕炙肉未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