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宇文恩将四千人救之,半为绍义所杀。会神举克范阳,擒昌期。绍义闻之,素衣举哀,还入突厥。高宝宁帅夷、夏数万骑救范阳,至潞水,闻昌期死,还,据和龙。
  秋,七月,周主享太庙;丙午,祀圜丘。
  庚戌,周以小宗伯斛斯征为大宗伯。壬戌,以亳州总管杨坚为上柱国、大司马。
  癸亥,周主尊所生母李氏为帝太后。
  八月,丙寅,周主祀西郊;壬申,如同州。以大司徒杞公亮为安州总管,上柱国长孙览为大司徒,杨公王谊为大司空。丙戌,以永昌公椿为大司寇。
  九月,乙巳,立方明坛于娄湖。戊申,以扬州刺史始兴王叔陵为王官伯,临盟百官。
  庚戌,周主封其弟元为荆王。
  周主诏:“诸应拜者,皆以三拜成礼。”
  甲寅,上幸娄湖誓众。乙卯,分遣大使以盟誓班下四方,上下相警戒。
  冬,十月,癸酉,周主还长安。以大司空王谊为襄州总管。戊子,以尚书左仆射陆缮为尚书仆射。
  十一月,突厥寇周边,围酒泉,杀掠吏民。
  十二月,甲子,周以毕王贤为大司空。
  己丑,周以河阳总管滕王逌为行军元帅,帅众入寇。
  高宗宣皇帝中之下太建十一年(己亥,公元五七九年)
  春,正月,癸巳,周主受朝于露门,始与群臣服汉、魏衣冠;大赦,改元大成。置四辅官:以大冢宰越王盛为大前疑,相州总管蜀公尉迟迥为大右弼,申公李穆为大左辅,大司马随公杨坚为大后承。
  周主之初立也,以高祖《刑书要制》为太重而除之,又数行赦宥。京兆郡丞乐运上疏,以为:“《虞书》所称‘眚灾肆赦’,谓过误为害,当缓赦之。《吕刑》云:‘五刑之疑有赦。’谓刑疑从罚,罚疑从免也。谨寻经典,未有罪无轻重,溥天大赦之文。大尊岂可数施非常之惠,以肆奸宄之恶乎!”帝不纳。既而民轻犯法,又自以奢淫多过失,恶人规谏,欲为威虐,慑服群下。乃更为《刑经圣制》,用法益深,大醮于正武殿,告天而行之。密令左右伺察群臣,小有过失,辄行诛谴。
  又,居丧才逾年,即恣声乐,鱼龙百戏,常陈殿前,累日继夜,不知休息;多聚美女以实后宫,增置位号,不可详录。游宴沉湎,或旬日不出,群臣请事者,皆因宦者奏之。于是乐运舆榇诣朝堂,陈帝八失:其一,以为“大尊比来事多独断,不参诸宰辅,与众共之”。其二,“搜美女以实后宫,仪同以上女不许辄嫁,贵贱同怨”。其三,“大尊一入后宫,数日不出,所须闻奏,多附宦者”。其四,“下诏宽刑,未及半年,更严前制”。其五,“高祖斫雕为朴,崩未逾年,而遽穷奢丽”。其六,“徭赋下民,以奉俳优角抵”。其七,“上书字误者,即治其罪,杜献书之路”。其八,“玄象垂诫,不能咨诹善道,修布德政”。“若不革兹八事,臣见周庙不血食矣。”帝大怒,将杀之。朝臣恐惧,莫有救者。内史中大夫洛阳元岩汉曰:“臧洪同死,人犹愿之,况比干乎!若乐运不免,吾将与之俱毙。”乃诣阁请见,曰:“乐运不顾其死,欲以求名。陛下不如劳而遣之,以广圣度。”帝颇感悟。明日,召运,谓曰:“朕昨夜思卿所奏,实为忠臣。”赐御食而罢之。
  癸卯,周立皇子阐为鲁王。
  甲辰,周主东巡;丙午,以许公宇文善为大宗伯。戊午,周主至洛阳;立鲁王阐为皇太子。
  二月,癸亥,上耕藉田。周下诏,以洛阳为东京;发山东诸州兵治洛阳宫,常役四万人。徒相州六府于洛阳。
  周徐州总管王轨,闻郑译用事,自知及祸,谓所亲曰:“吾昔在先朝,实申社稷至计。今日之事,断可知矣。此州控带淮南,邻接强寇,欲为身计,易如反掌。但忠义之节,不可亏违,况荷先帝厚恩,岂可以获罪于嗣主,遽忘之邪!正可于此待死,冀千载之后,知吾此心耳!”
  周主从容问译曰:“我脚杖痕,谁所为也?”对曰:“事由乌丸轨、宇文孝伯。”因言轨捋须事。帝使内史杜庆信就州杀轨,元岩不肯署诏。御正中大夫颜之仪切谏,帝不听,岩进继之,脱巾顿颡,三拜三进。帝曰:“汝欲党乌丸轨邪?”岩曰:“臣非党轨,正恐滥诛失天下之望。”帝怒,使阉竖搏其面。轨遂死,岩亦废于家。远近知与不知,皆为轨流涕。之仪,之推之弟也。
  周主之为太子也,上柱国尉迟运为宫正,数进谏,不用;又与王轨、宇文孝伯、宇文神举皆为高祖所亲待,太子疑其同毁己。及轨死,运惧,私谓孝伯曰:“吾徒必不免祸,为之奈何?”孝伯曰:“今堂上有老母,地下有武帝。为臣为子,知欲何之!且委质事人,本徇名义;谏而不入,死焉可逃!足下若为身计,宜且远之。”于是运求出为秦州总管。
  他日,帝托以齐王宪事让孝伯曰:“公知齐王谋反,何以不言?”对曰:“臣知齐王忠于社稷,为群小所谮,言必不用,所以不言。且先帝付嘱微臣,唯令辅导陛下。今谏而不从,实负顾托。以此为罪,是所甘心。”帝大惭,俯首不语,命将出,赐死于家。
  时宇文神举为并州刺史,帝遣使就州鸩杀之。尉迟运至秦州,亦以忧死。
  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