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任子孙戏適。僧达跳下地作虎子;僧绰正坐,采蜡烛珠为凤皇,僧达夺取打坏,亦复不惜;僧虔累十二博棋,既不坠落,亦不重作。弘叹曰:“僧达俊爽,当不减人,然恐终危吾家;僧绰当以名义见美;僧虔必为长者,位至公台。”已而皆如其言。
  八月,庚申,骁骑将军王洪范自柔然还,经涂三万馀里。
  冬,十月,丙寅,遭骁骑将军刘缵聘于魏,魏主客令李安世主之。魏人出内藏之宝,使贾人鬻之于市。缵曰:“魏金玉大贱,当由山川所出。”安世曰:“圣朝不贵金玉,故贱同瓦砾。”缵初欲多市,闻其言,内惭而止。缵屡奉使至魏,冯太后遂私幸之。
  十二月,乙巳朔,日有食之。
  癸丑,魏始禁同姓为婚。
  王俭进号卫将军,参掌选事。
  是岁,省巴州。
  魏秦州刺史于洛侯,性残酷,刑人或断腕,拔舌,分悬四体。合州惊骇,州民王元寿等一时俱反。有司劾奏之,魏主遣使至州,於洛侯常刑人处宣告吏民,然后斩之。齐州刺史韩麒麟,为政尚宽,从事刘普庆说麒麟曰:“公杖节方夏,而无所诛斩,何以示威!”麒麟曰:“刑罚所以止恶,仁者不得已而用之。今民不犯法,又何诛乎?若必断斩然后可以立威,当以卿应之!”普庆惭惧而起。

●卷第一百三十六
【齐纪二】 起阏逢困敦,尽屠维大荒落,凡六年。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永明二年(甲子,公元四八四年)
  春,正月,乙亥,以后将军柳世隆为尚书右仆射;竟陵王子良为护军将军兼司徒,领兵置佐,镇西州。子良少有清尚,倾意宾客,才俊之士,皆游集其门。开西邸,多聚古人器服以充之。记室参军范云、萧琛、乐安任昉、法曹参军王融、卫军东阁祭酒萧衍、镇西功曹谢朓、步兵校尉沈约、扬州秀才吴郡陆倕,并以文学,尤见亲待,号曰八友。法曹参军柳恽、太学博士王僧孺、南徐州秀才济阳江革、尚书殿中郎范缜、会稽孔休源亦预焉。琛,惠开之从子;恽,元景之从孙;融,僧达之孙;衍,顺之之子;朓,述之孙;约,璞之子;僧孺,雅之曾孙;缜,云之从兄也。
  子良笃好释氏,招致名僧,讲论佛法。道俗之盛,江左未有。或亲为众僧赋食、行水,世颇以为失宰相体。
  范缜盛称无佛。子良曰:“君不信因果,何得有富贵、贫贱?”缜曰:“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散:或拂帘幌坠茵席之上,或关篱墙落粪溷之中。坠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粪溷者,下官是也。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子良无以难。缜又著《神灭论》,以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刀;未闻刀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哉!”此论出,朝野喧哗,难之,终不能屈。太原王琰著论讥缜曰:“呜呼范子!曾不知其先祖神灵所在!”欲以杜缜后对。缜对曰:“呜呼王子!知其先祖神灵所在,而不能杀身以从之!”子良使王融谓之曰:“以卿才美,何患不至中书郎;而故乖剌为此论,甚可惜也!宜急毁弃之。”缜大笑曰:“使范缜卖论取官,已至令、仆矣,何但中书郎邪!”
  萧衍好筹略,有文武才干,王俭深器异之,曰:“萧郎出三十,贵不可言。”
  壬寅,以柳世隆为尚书左仆射,丹阳尹李安民为右仆射,王俭领丹阳尹。
  夏,四月,甲寅,魏主如方山;戊午,还宫;庚申,如鸿池;丁卯,还宫。
  五月,甲申,魏遣员外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
  六月,壬寅朔,中书舍人吴兴茹法亮封望蔡男。时中书舍人四人,各住一省,谓之“四户”,以法亮及临海吕文显等为之;既总重权,势倾朝廷,守宰数迁换去来,四方饷遗,岁数百万。法亮尝于众中语人曰:“何须求外禄!此一户中,年办百万。”盖约言之也。后因天文有变,王俭极言“文显等专权徇私,上天见异,祸由四户”。上手诏酬答,而不能改也。
  魏旧制: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谷二十斛;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库,以供调外之费;所调各随土之所出。丁卯,诏曰:“置官班禄,行之尚矣;自中原丧乱,兹制中绝。朕宪章旧典,始班俸禄。户增调帛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官司之禄;增调外帛二匹。禄行之后,赃满一匹者死。变法改度,宜为更始,其大赦天下。”
  秋,七月,甲申,立皇子子伦为巴陵王。
  乙未,魏主如武州山石窟寺。
  九月,魏诏,班禄以十月为始,季别受之。旧律,枉法十匹,义赃二十匹,罪死;至是,义赃一匹,枉法无多少,皆死。仍分命使者,纠按守宰之贪者。
  秦、益二州刺史恒农李洪之以外戚贵显,为治贪暴,班禄之后,洪之首以赃败。魏主命锁赴平城,集百官亲临数之;犹以其大臣,听在家自裁。自馀守宰坐赃死者四十馀人。受禄者无不跼蹐,赇赂殆绝。然吏民犯它罪者,魏主率宽之,疑罪奏谳多减死徙边,岁以千计。都下决大辟,岁不过五六人,州镇亦简。
  久之,淮南王佗奏请依旧断禄,文明太后召群臣议之。中书监高闾以为:“饥寒切身,慈母不能保其子。今给禄,则廉者足以无滥,贪者足以劝慕;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