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猎于乌江;壬戌,大赦;甲子,如瓜步山;壬申,还建康。
  夏,四月,甲子,诏:“自非将军战陈,并不得专杀;其罪应重辟者,皆先上须报;违犯者以杀人论。”
  五月,丙子,诏曰:“自今刺史、守宰,动民兴军,皆须手诏施行;唯边隅外警及奸衅内发,变起仓猝者,不从此例。”
  戊辰,以左民尚书蔡兴宗、左卫将军袁粲为吏部尚书。粲,淑之兄子也。
  上好狎侮群臣,自太宰义恭以下,不免秽辱。常呼金紫光禄大夫王玄谟为老伧,仆射刘秀之为老悭,颜师伯为齴;其馀短、长、肥、瘦,皆有称目。黄门侍郎宗灵秀体肥,拜起不便,每至集会,多所赐与,欲其瞻谢倾踣,以为欢笑。又宠一昆仑奴,令以杖击群臣,尚书令柳元景以下皆不能免。唯惮蔡兴宗方严,不敢侵媟。颜师伯谓仪曹郎王耽之曰:“蔡尚书常免昵戏,去人实远。”耽之曰:“蔡豫章昔在相府,亦以方严不狎。武帝宴私之日,未尝相召。蔡尚书今日可谓能负荷矣。”
  壬寅,魏主如阴山。
  六月,戊辰,以秦郡太守刘德愿为豫州刺史。德愿,怀慎之子也。上既葬殷贵妃,数与群臣至其墓,谓德愿曰:“卿哭贵妃,悲者当厚赏。”德愿应声恸哭,抚膺擗踊,涕泗交流。上甚悦,故用豫州刺史以赏之。上又令医术人羊志哭贵妃,志亦呜咽极悲。他日有问志者曰:“卿那得此副急泪?”志曰:“我尔日自哭亡妾耳。”
  上为人机警勇决,学问博洽,文章华敏,省读书奏,能七行俱下,又善骑射,而奢欲无度。自晋氏渡江以来,宫室草创,朝宴所临,东、西二堂而已。晋孝武末,始作清暑殿。宋兴,无所增改。上始大修宫室,土木被锦绣,嬖妾幸臣,赏赐倾府藏。坏高祖所居阴室,于其处起玉烛殿。与群臣观之,床头有土障,壁上挂葛灯笼、麻蝇拂。侍中袁顗因盛称高祖俭素之德。上不答,独曰:“田舍公得此,已为过矣。”顗,淑之兄子也。
  秋,八月,乙丑,立皇子子孟为淮南王,子产为临贺王。
  丙寅,魏主畋于河西;九月,辛巳,还平城。
  庚寅,以新安王子鸾兼司徒。
  丙申,立皇子子嗣为东平王。
  冬,十月,癸亥,以东海王祎为司空。
  己巳,上校猎姑孰。
  魏员外散骑常侍游明根等来聘。明根奉使三返,上以其长者,礼之有加。
  十一月,癸巳,上习水军于梁山。
  十二月,丙午,如历阳。
  甲寅,大赦。
  己未,太宰义恭加尚书令。
  癸亥,上还建康。
  世祖孝武皇帝下大明八年(甲辰,公元四六四年)
  春,正月,丁亥,魏主立其弟云为任城王。
  戊子,以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领司徒。
  夏,闰五月,壬寅,太宰义恭领太尉。
  上末年尤贪财利,刺史、二千石罢还,必限使献奉,又以蒲戏取之,要令罄尽乃止。终日酣饮,少有醒时,常凭几昏睡,或外有奏事,即肃然整容,无复酒态。由是内外畏之,莫敢弛惰。庚申,上殂于玉烛殿。遗诏:“太宰义恭解尚书令,加中书监;以骠骑将军、南兗州刺史柳元景领尚书令,入居城内。事无巨细,悉关二公,大事与始兴公沈庆之参决;若有军旅,悉委庆之;尚书中事,委仆射颜师伯;外临所统,委领军将军王玄谟。”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十六。大赦。吏部尚书蔡兴宗亲奉玺绶,太子受之,傲惰无戚容。兴宗出,告人曰:“昔鲁昭不戚,叔孙知其不终。家国之祸,其在此乎!”
  甲子,诏复以太宰义恭录尚书事,柳元景加开府仪同三司,领丹阳尹,解南兗州。
  六月,丁亥,魏主如阴山。
  秋,七月,己亥,以晋安王子勋为江州刺史。
  柔然处罗可汗卒,子予成立,号曰受罗部真可汗,改元永康。部真帅众侵魏;辛丑,魏北镇游军击破之。
  壬寅,魏主如河西。高车五部相聚祭天,众至数万。魏主亲往临视之,高车大喜。
  丙午,葬孝武皇帝于景宁陵,庙号世祖。
  庚戌,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乙卯,罢南北二驰道,及孝建以来所改制度,还依元嘉。尚书蔡兴宗于都座慨然谓颜师伯曰:“先帝虽非盛德之主,要以道始终。三年无改,古典所贵。今殡宫始撤,山陵未远,而凡诸制度兴造,不论是非,一皆刊削,虽复禅代,亦不至尔。天下有识,当以此窥人。”
  太宰义恭素畏戴法兴、巢尚之等,虽受遗辅政,而此身避事,由师伯不从。是政归近习。法兴等专制朝权,威德近远,诏敕皆出其手;尚书事无大小,咸取决焉,义恭与颜师伯但守空名而已。
  蔡兴宗自以职管铨衡,每至上朝,辄为义恭陈登贤进士之意,又箴规得失,博论朝政。义恭性恇挠,阿顺法兴,恒虑失旨,闻兴宗言,辄战惧无答,兴宗每奏选事,法兴、尚之等辄点定国回换,仅有在者。兴宗于朝堂谓义恭、师伯曰:“主上谅暗,不亲万机;而选举密事,多被删改,复非公笔,亦不知是何天子意!”数与义恭等争选事,往复论执。义恭、法兴皆恶之。左迁兴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