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欲穿处。往者天尝连雨,东北风,海水溢西南出,浸数百里,九河之地已为海所渐矣。禹之行河水,本随西山下东北去。《周谱》云:‘定王五年,河徙。’则今所行非禹之所穿也。又秦攻魏,决河灌其都,决处遂大,不可复补。宜却徙完平处更开空,使缘西山足,乘高地而东北入海,乃无水灾。”司空掾沛国桓谭典其议,为甄丰言:“凡此数者,必有一是;宜详考验,皆可豫见。计定然后举事,费不过数亿万,亦可以事诸浮食无产业民。空居与行役,同当衣食,衣食县官而为之作,乃两便,可以上继禹功,下除民疾。”时莽但崇空语,无施行者。
  群臣奏言:“昔周公摄政七年,制度乃定。今安汉公辅政四年,营作二旬,大功毕成,宜升宰衡位在诸侯王上。”诏曰:“可。”仍令议九锡之法。
  莽奏尊孝宣庙为中宗,孝元庙为高宗;又奏毁孝宣皇考庙勿修;罢南陵、云陵为县。奏可。
  莽自以北化匈奴,东致海外,南怀黄支,唯西方未有加,乃遣中郎将平宪等多持金币诱塞外羌,使献地愿内属。宪等奏言:“羌豪良愿等种可万二千人,愿为内臣,献鲜水海、允谷、盐池、平地美草,皆予汉民;自居险阻处为籓蔽。问良愿降意,对曰:‘太皇太后圣明,安汉公至仁,天下太平,五谷成熟,或禾长丈馀,或一粟三米,或不种自生,或茧不蚕自成;甘露从天下,醴泉自地出;凤皇来仪,神爵降集。从四岁以来,羌人无所疾苦,故思乐内属。’宜以时处业,置属国领护。”事下莽,莽复奏:“今已有东海、南海、北海郡,请受良愿等所献地为西海郡。分天下为十二州,应古制。”奏可。冬,置西海郡。又增法五十条,犯者徙之西海。徙者以千万数,民始怨矣。
  梁王立坐与卫氏交通,废,徙南郑;自杀。
  分京师置前辉光、后丞烈二郡。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二州名、分界。郡国所属,罢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纪矣。
  孝平皇帝下元始五年
  春,正月,祫祭明堂;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馀人,征助祭。礼毕,皆益户、赐爵及金帛、增秩、补吏各有差。
  安汉公又奏复长安南、北郊。三十馀年间,天地之祠凡五徙焉。
  诏曰:“宗室子自汉元至今十有馀万人,其令郡国各置宗师以纠之,致教训焉。”
  夏,四月,乙未,博山简列侯孔光薨,赠赐、葬送甚盛,车万馀两。以马宫为太师。吏民以莽不受新野田而上书者前后四十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人,及诸侯王公、列侯、宗室见者皆叩头言:“宜亟加赏于安汉公。”于是莽上书言:“诸臣民所上章下议者,愿皆寝勿上,使臣莽得尽力毕制礼作乐;事成,愿赐骸骨归家,避贤者路。”甄邯等白太后,诏曰:“公每见,辄流涕叩头言,愿不受赏;赏即加,不敢当位。方制作未定,事须公而决,故且听公制作;毕成,群公以闻,究于前议。其九锡礼仪亟奏!”
  五月,策命安汉公莽以九锡,莽稽首再拜,受绿韨,衮冕、衣裳、瑒琫、瑒珌,句履,鸾路、乘马,龙旂九旒,皮弁、素积,戎路、乘马,彤弓矢、卢弓矢,左建硃钺,右建金戚,甲、胄一具,秬鬯二卣,圭瓚二,九命青玉珪二,硃户,纳陛,署宗官、祝官、卜官、史官,虎贲三百人。
  王恽等八人使行风俗还,言天下风俗齐同,诈为郡国造歌谣颂功德,凡三万言。闰月,丁酉,诏以羲和刘秀等四人使治明堂、辟雍,令汉与文王灵台、周公作洛同符。太仆王恽等八人使行风俗,宣明德化,万国齐同,皆封为列侯。时广平相班穉独不上嘉瑞及歌谣;琅邪太守公孙闳言灾害于公府。甄丰遣属驰至两郡,讽吏民,而劾“闳空造不祥,穉绝嘉应,嫉害圣政,皆不道。”穉,班婕妤弟也。太后曰:“不宣德美,宜与言灾者异罚。且班穉后宫贤家,我所哀也。”闳独下狱,诛。穉惧,上书陈恩谢罪,愿归相印,入补延陵园郎;太后许焉。
  莽又奏为市无二贾,官无狱讼,邑无盗贼,野无饥民,道不拾遗,男女异路之制;犯者象刑。
  莽复奏言:“共王母、丁姬,前不臣妾,冢高与元帝山齐,怀帝太后、皇太太后玺绶以葬。请发共王母及丁姬冢,取其玺绶;徙共王母归定陶,葬共王冢次。”太后以为既已之事,不须复发。莽固争之,太后诏因故棺改葬之。莽奏:“共王母及丁姬棺皆名梓宫,珠玉之衣,非籓妾服。请更以木棺代,去珠玉衣,葬丁姬媵妾之次。”奏可。公卿在位皆阿莽指,入钱帛,遣子弟及诸生、四夷凡十馀万人,操持作具,助将作掘平共王母、丁姬故冢;二旬间,皆平。莽又周棘其处,以为世戒云。又隳坏共皇庙,诸造议者泠褒、段犹等皆徙合浦。征师丹诣公车,赐爵关内侯,食故邑。数月,更封丹为义阳侯;月馀,薨。
  初,哀帝时,马宫为光禄勋,与丞相、御史杂议傅太后谥曰孝元傅皇后。及莽追诛前议者,宫为莽所厚,独不及。宫内惭惧,上书言:“臣前议定陶共王母谥,希指雷同,诡经僻说,以惑误主上,为臣不忠。幸蒙洒心自新,诚无颜复望阙廷,无心复居官府,无宜复食国邑。愿上太师、大司徒、扶德侯印绶,避贤者路。”秋,八月,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