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舍人崔湜说三思曰:“晖等异日北归,终为后患,不如遣使矫制杀之。”三思问谁可使者,湜荐大理正周利用。利用先为五王所恶,贬嘉州司马,乃以利用摄右台侍御史,奉使岭外。比至,柬之、玄已死,遇彦范于贵州,令左右缚之,曳于竹槎之上,肉尽至骨,然后杖杀。得晖,呙而杀之。恕己素服黄金,利用逼之使饮野葛汁,尽数升不死,不胜毒愤,掊地,爪甲殆尽,仍捶杀之。利用还,擢拜御史中丞。薛季昶累贬儋州司马。饮药死。
  三思既杀五王,权倾人主,常言:“我不知代间何者谓之善人,何者谓之恶人;但于我善者则为善人,于我恶者则为恶人耳。”
  时兵部尚书宗禁客、将作大匠宗晋卿、太府卿纪处讷、鸿胪卿甘元柬皆为三思羽翼。御史中丞周利用、侍御史冉祖雍、太仆丞李俊、光禄丞宋之逊、监察御史姚绍之皆为三思耳目,时人谓之五狗。
  九月,戊午,左散骑常侍、同中书门下三品李怀远薨。
  初,李峤为吏部侍郎,欲树私恩,再求入相,奏大置员外官,广引贵势亲识。既而为相,铨衡失序,府库减耗,乃更表言滥官之弊,且请逊位;上慰谕不许。
  冬,十月,己卯,车驾发东都,以前检校并州长史张仁愿检校左屯卫大将军兼洛州长史。戊戌,车驾至西京。十一月,乙巳,赦天下。
  丙辰,以蒲州刺史窦从一为雍州刺史。从一,德玄之子也,初名怀贞,避皇后父讳,更名从一,多谄附权贵。太平公主与僧寺争碾硙,雍州司户李元纮判归僧寺。从一大惧,亟命元纮改判。元纮大署判后曰:“南山可移,此判无动!”从一不能夺。元纮,道广之子也。
  初,秘书监郑普思纳其女于后宫,监察御史灵昌崔日用劾奏之,上不听。普思聚党于雍、岐二州,谋作乱。事觉,西京留守苏瑰收系,穷治之。普思妻第五氏以鬼道得幸于皇后,上敕瑰勿治。及车驾还西京,瑰廷争之,上抑瑰而佑普思;侍御史范献忠进曰:“请斩苏瑰!”上曰:“何故?”对曰:“瑰为留守大臣,不能先斩普思,然后奏闻,使之荧惑圣听,其罪大矣。且普思反状明白,而陛下曲为申理。臣闻王者不死,殆谓是乎!臣愿先赐死,不能北面事普思。”魏元忠曰:“苏瑰长者,用刑不枉。普思法当死。”上不得已,戊午,流普思于儋州,馀党皆伏诛。
  十二月,己卯,突厥默啜寇鸣沙,灵武军大总管沙吒忠义与战,军败,死者六千馀人。丁巳,突厥进寇原、会等州,掠陇右牧马万馀匹而去。免忠义官。
  安西大都护郭元振诣突骑施乌质勒牙帐议军事,天大风雪,元振立于帐前,与乌质勒语。久之,雪深,元振不移足;乌质勒老,不胜寒,会罢而卒。其子娑葛勒兵将攻元振,副使御之中丞解琬知之,劝元振夜逃去。元振曰:“吾以诚心待人,何所疑惧!且深在寇庭,逃将安适!”安卧不动。明旦,入哭,甚哀。娑葛感其义,待元振如初。戊戌,以娑葛袭嗢鹿州都督、怀德王。
  安乐公主恃宠骄恣,卖官鬻狱,势倾朝野。或自为制敕,掩其文,令上署之;上笑而从之,竟不视也。自请为皇太女,上虽不从,亦不谴责。
  中宗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中景龙元年(丁未,公元七零七年)
  春,正月,庚戌,制以突厥默啜寇边,命内外官各进平突厥之策。右补阙卢俌上疏,以为:“郤谷悦礼乐,敦诗书,为晋元帅;杜预射不穿礼,建平吴之勋。是知中权制谋,不取一夫之勇。如沙吒忠义,骁将之材,本不足以当大任。又,鸣沙之役,主将先逃,宜正邦宪;赏罚既明,敌无不服。又,边州刺史,宜精择其人,使之蒐卒乘,积资粮,来则御史,去则备之。去岁四方旱灾,未易兴师。当理内以及外,绥近以来远,俟仓廪实,士卒练,然后大举以讨之。”上善之。
  二月,丙戌,上遣武攸暨、武三思诣乾陵祈雨。既而雨降,上喜,制复武氏崇恩庙及昊陵、顺陵,因名酆王庙曰褒德,陵曰荣先;又制崇恩庙斋郎取五品子充。太常博士杨孚曰:“太庙皆取七品已下子为斋郎,今崇恩庙取五品子,未知太庙当如何?”上命太庙亦准崇恩庙。孚曰:“以臣准君,犹为僭逆,况以君准臣乎!”上乃止。
  庚寅,敕改诸州中兴寺、观为龙兴,自今奏事不得言中兴。右补阙权若讷上疏,以为:“天、地、日、月等字皆则天能事,贼臣敬晖等轻紊前规;今削之无益于淳化,存之有光于孝理。又,神龙元年制书,一事以上,并依贞观故事,岂可近舍母仪,远尊祖德!”疏奏,手制褒美。
  三月,庚子,吐蕃遣其大臣悉薰热入贡。
  夏,四月,辛巳,以上所养雍王守礼女金城公主妻吐蕃赞普。
  五月,戊戌,以右屯卫大将军张仁愿为朔方道大总管,以备突厥。
  上以岁旱谷贵,召太府卿纪处讷谋之。明日,武三思使知太史事迦叶志忠奏:“是夜,摄提入太微宫,至帝座,主大臣宴见纳忠于天子。”上以为然,敕称处讷忠诚,彻于玄象,赐衣一袭,帛六十段。
  六月,丁卯朔,日有食之。
  姚巂道讨击使、监察御史晋昌唐九征击姚州叛蛮,破之,斩获三千馀人。
  皇后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