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况或别堕奸计「或」原作「我」,据宋本及宋史卷二九二田况传改。
  【六】深绝沙碛「深」、「绝」原互倒,据阁本及同上书乙正。
  【七】丑类「丑」原作「配」,据阁本改。
  【八】防守二字原互倒,据阁本乙正。
  【九】今臣方归本司「臣」原作「日」,据同上书改。
  【一○】攻刺韩魏公集卷一一家传作「攻讨」,疑是。
  【一一】城寨原作「戍寨」,据同上书改。
  【一二】丝绢原作「西绢」,据同上书改。
  【一三】万八千人「万」字原无,据同上书补。
  【一四】觽遂大奔「遂」原作「随」,据宋撮要本、阁本及治迹统类卷七康定元昊扰边改。
  【一五】陕西原作「陕酒」,据同上书改。
  【一六】最后得其下马同上治迹统类作「最后乃自下马」。
  【一七】身被数枪「枪」原作「创」,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迹统类卷七康定元昊扰边改。
  【一八】具白琦「具」原作「共」,据宋本、宋撮要本改。治迹统类卷七康定元昊扰边作「以」。
  【一九】其实「实」原作「传」,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鉴卷四三改。
  【二○】此云「此」原作「比」,据宋撮要本、阁本改。
  【二一】招置宣毅军「置」原作「军」,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四三募兵、治迹统类卷三○兵制损益、宋史全文卷八上改。
  【二二】常所据用「据」原作「切」,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乐全集卷二一论天下州县新添置弓手事宜改。
  【二三】漤充弓手「漤」原作「即」,据同上书改。
  【二四】贫弱原作「平弱」,据同上长编纪事本末、乐全集改。
  【二五】置办原作「置用」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长编纪事本末改。
  【二六】当时「当」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同上乐全集作「当教习时」。
  【二七】粮给之费「给」原作「食」,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乐全集改。
  【二八】财力相雄「雄」原作「维」,据同上乐全集改。
  【二九】兹事体大「体」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三○】不必具载「不」字原脱,据阁本补。
  【三一】宜于延辑南岸「宜」原作「直」,据阁本改。
  【三二】转运司「司」原作「使」,据宋会要方域一四之一六改。
  【三三】知天雄军李迪权利害「天雄军」原作「天津军」,据同上书及宋史卷三一○本传改。
  【三四】决河「河」字原无,据宋史卷三○○姚仲孙传补。
  【三五】大略原作「大约」,据宋本、阁本及治迹统类卷八仁宗经制西夏要略改。
  【三六】节度原作「制度」,据宋撮要本、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一一、同上治迹统类改。
  【三七】辄焚其报「辄」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治迹统类补。
  【三八】监通州税「通州」,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鉴卷四三均作「道州」。
  【三九】与延德俱「与」字原脱,据阁本补。
  【四○】料简乡弓手「料」原作「科」,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宋史卷二五八曹琮传改。
  【四一】初游京师「游」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四五七本传补。阁本作「初赴京」。
  【四二】复对西方当用兵「对」,宋本及同上宋史均作「□」。
  【四三】西谷寨「寨」原作「塞」,据阁本及九域志卷三、宋史卷八七地理志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一百三十二
卷一百三十二
  起讫时间 起仁宗庆历元年五月尽是年七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三十二
  帝  号 宋仁宗
  年  号 庆历元年(辛巳,1041)
  全  文
  五月己酉朔,诏诸路各置招抚蕃落司,以知州、通判或主兵官兼领之。此事实录殊不记,惟此月朔书命知麟州苗继宣管勾招抚属户事。因采田况奏议,特书之。
  辛亥,诏陕西经略安抚缘边招讨使、判永兴军夏竦候陈执中至,领兵出巡边。
  乙卯,诏:「以铜钱出外界,一贯以上,为首者处死;其为从,若不及一贯,河东、河北、京西、陕西人决配广南远恶州军本城,广南、两浙、福建人配陕西。其居停资给者,与同罪,如捕到蕃人,亦决配荆湖、江南编管。仍许诸色人告捉,给以所告之物。其经地分不觉察,官吏减二等坐之。」初,权三司使公事叶清臣,言朝廷务怀来四夷,通缘边互市,而边吏习于久安,约束宽弛,致中国宝货钱币,日流于外界。比年县官用度既广,而民间货易不通,方羌戎为叛,指日待诛,奸人出入边关,荡然无禁,故于旧条第加其罪。
  丁巳,御崇政殿,录系囚,杂犯死罪以下递降一等,杖以下释之。
  戊午,以右班殿直、合门祗候赵珣为合门通事舍人、陕西经略安抚招讨都监。珣初随其父振在西边,访得五路徼外山